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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五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2017-10-18
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五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学会发〔2017〕135号 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项目,将于2017年11月在成都市、上海市进行第五次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2日全天报到,11月13-19日培训。 2.报到地点:中国教育学会西南学术交流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三路62号成都石室小学内,乘车路线见附件1)。 3.培训内容:本次集中培训内容包括专题讲座、课题汇报、考察参观、交流研讨、微论坛筹备、参加学术年会等。(课程安排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培训学员应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做好课题汇报的准备工作,虚心听取指导专家的修改建议,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本次培训中将筹备、组织并完成中国教育学会第三十次学术年会的微论坛13,期间应听从班主任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和安排。 2.学员所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员参加培训、开展课题研究、提升教学教研影响力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政策支持,关注学员的研修进展情况,鼓励学员成立工作室,带动区域教育发展。 三、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四、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84128372 电子信箱:liuying@cse.edu.cn 四川省优质教育促进会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8-62318510 电子信箱:48979908@qq.com 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五次集中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docx 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五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docx 中国教育学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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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三次集中培训的通知【中国教育学会】 2016-11-09
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三次集中培训的通知学会发〔2016〕119号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项目,将于2016年12月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第三次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6年12月6日全天报到,12月7-18日培训。 2.报到地点:成都石室小学,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三路62号。(乘车路线见附件1) 3.培训内容:本次集中培训内容包括专题讲座、课题进展汇报、跟岗学习、考察参观、交流研讨、参加学术年会等。(课程安排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培训学员应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做好课题汇报的准备工作,虚心听取指导专家的修改建议,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跟岗学习期间,遵守学习学校秩序和相关规定。参加中国教育学会第二十九次学术年会期间,听从班主任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和安排。 2.学员所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员参加培训、开展课题研究、提升教学教研影响力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政策支持,关注学员的研修进展情况,鼓励学员成立工作室,带动区域教育发展。 三、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四、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84128372 电子信箱:liuying@cse.edu.cn 四川省优质教育促进会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8-85922642-202 电子信箱:liujie@jxfls.com 附件: 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三次集中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 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三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11月7日下载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三次集中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三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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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沙龙“遇见未来学校”在成都举办【中国教育学会】 2016-07-26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沙龙“遇见未来学校”在成都举办 7月25日,由中国教育学会、光明日报教育部主办,以“遇见未来学校——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办学探索”为主题的教育沙龙在成都麓湖生态城举办。 中国教育学会邀请了教育界知名专家学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来自教育一线的中小学校长参加了本次研讨。中国教育学会秘书长杨念鲁先生主持沙龙。 中国教育学会顾问、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总督学顾问陶西平先生认为,未来学校的研究应当坚持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它的现实意义在于,探讨适应未来世界和我国发展变化的理想学校,从而进一步明确教育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陶西平表示,时代的变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求是未来学校研究的动因。他概括出了理想未来学校的主要特征:培养目标更加明确、学校形态更加开放、学习方式更加多元、学习环境更加改善、教师队伍更加优秀、教育评价更加全面。 陶西平指出,实现理想的未来学校是一个艰苦渐进的过程,应当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并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结合起来。首先,行政部门应当有战略思维,根据对未来学校的认识,逐步调整与之不相适应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政策。其次,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制定并支持对未来学校的课题研究和实验。再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养,推动教师在学校角色的转变。最后,要通过教育的国际交流与互鉴,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教育改革和推动未来学校建设的经验。 近年来,“未来学校”开始成为教育界的热词。如瑞典关于学习空间的变革,美国关于技术教育与课程整合,俄罗斯关于学校与外部社会的关系等,都不约而同地扬起“未来学校”的旗帜。同样在中国,诸多学校也将教育改革中多样化的尝试与“未来学校”接轨,比如各种云平台、教育技术、创客空间的运用,又比如MOOC、翻转课堂、学院制、走班制等课程领域的改革,也都贴上了“未来学校”的标签。 本次沙龙,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陈如平,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余胜泉,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尚俊杰,成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左华荣,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罗清红,成都七中初中学校校长李笑非,成都市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陆枋,山东省昌邑市奎聚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校长姜言邦,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罗立平围绕“适应未来学校的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未来学校的空间设计与基础设施”“未来学校的学习方式变革”“未来学校的课程整合与实施”“构建适宜未来学校的学生、教师和家长‘三位一体’的教学共同体”“未来学校与社区的融合问题”等议题进行了研讨,并达成诸多共识。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面向未来的变革是多方位的变革,包括办学理念、学校形态、学习方式、教学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但万变不离其宗,它必须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教育本质;必须以培养人为根本价值追求;必须保持教育的创新力;必须以教师为核心,培养成千上万脚踏实地的教育家。同时倡导建设未来学校要重视现有学校教育的价值,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列席本次沙龙并参与现场互动的还有中国教育学会“未来教育家培养项目”学员代表,成都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成都万华投资集团的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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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的通知【中国教育学会】 2016-03-31
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的通知学会发〔2016〕29号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项目,将于2016年5月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第二次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6年5月13日全天报到,5月14-20日培训。 2.报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晨辉二街66号二楼202办公室(乘车路线见附件1);培训地点: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北城分校。 3.培训内容:本次集中培训内容包括专题讲座、课题开题报告、跟岗学习、考察参观、交流研讨等。(课程安排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培训学员应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做好课题开题的准备工作,虚心听取指导专家的修改建议,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跟岗学习期间,遵守学习学校秩序和相关安排。 2.学员所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员参加培训、开展课题研究、提升教学教研影响力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政策支持,关注学员的研修进展情况,鼓励学员成立工作室,带动区域教育发展。 三、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四、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84022806 电子信箱:xueshuershi@cse.edu.cn 四川省优质教育促进会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8-85922642-202 电子信箱:liujie@jxfls.com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3月30日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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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 暨组织第一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2015-11-12
关于启动“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 暨组织第一次集中培训的通知学会函〔2015〕55号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切实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中国教育学会多渠道筹措资金启动了全公益项目“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在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教育学会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于近期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由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9省、市、自治区推选、学会组织专家遴选,共32名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其中特邀2名。(名单见附件1、2) 二、培养目标 为西部乡镇(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一批植根于农村、具有高远理想、先进理念、丰厚素养、广阔视界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家型优秀骨干校(园)长和教师,并通过其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区域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第一次集中培训方案见附件3) 三、培训安排“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启动仪式暨第一次集中培训,年底前在北京进行,后续培训工作分年度安排。 1.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培训时间:2015年12月4日全天报到;12月5日上午开班仪式、专题报告;12月5日下午-11日培训(共七天)。 3.培训内容:包括开班仪式、主题报告、专题讲座、参观学习、交流研讨等,具体内容以实际报到时的课程表为准。 四、相关要求 1.培养对象需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成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合作协议书(见附件4)。无合作协议,将视为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不予接待。协议由学员本人于报到当天交给班主任。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培养对象参加培训和开展研修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关注相关培养对象的研修情况。培养对象应珍惜研修机会,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 3.研修期间,培养对象需根据当地乡村教育或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确立科研课题或建立“工作室”,并形成科研或学术工作团队,以辐射研修成果,发挥引领作用。 五、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按照中国教育学会的有关规定,交通费采取报账制方式报销,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六、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二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848199 电子信箱:xueshuershi@cse.edu.cn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11月9日 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录取名单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特邀名单3.“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一次集中培训方案4.“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