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介绍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是依据《教育规划纲要》和有关法规要求,在学会、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领导下,由有合作意愿的地区按要求申报,经学会学术委员会审核立项后,由学会教改实验区管理中心与其他具有优秀教育资质,并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机构合作,共同指导、调控教改实验区工作,最终完成教改实验区的结题验收。


  教改实验区在中国教育学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实验区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教改实验区的申报立项、指导评估、结题验收,与秘书处其它部门共同组织教改实验区的培训、学术交流和成果宣传推广等工作。


  教改实验区的两种类型及其指导与管理。


  一、地方自主型教改实验区:由地方申报,地方组织实验区工作的全程推进,教改实验区自行承担实验区领导管理,自行承担教改实验区费用,中国教育学会组织立项审核,每年组织专家进行适度现场指导、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验收等,所需费用由该教改实验区提供;


  二、紧密合作型教改实验区:地方申报,并获得批准设立后,由地方负责领导管理,学会组织专家组与教改实验区共同形成教改实验方案,定期对教改实验工作进行指导。根据教改实验需要和教改实验地区要求,学会将提供相应的服务,其中包括组织专家进行校长培训、教师培训及其他专项培训指导,实施过程中的专业指导和资源服务,负责组织结题验收以及成果推广工作等。学会秘书处将与资质优秀、团队精良、教育改革经验丰富的教育机构、团体合作,开展紧密合作型教改实验区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