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推选中国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和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学会[2011]111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有关学会、协会,有关高校及教育科研院所:

根据《中国教育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并报教育部批准,中国教育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拟于2011年第四季度在北京举行。这次大会将总结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修改《中国教育学会章程》和有关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中国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科学规划“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学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学会组织系统建设。

    为了做好中国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和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推举工作,现将推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

1.理事候选人产生原则:

⑴有广泛代表性,体现老、中、青结合,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结合,并注意涵盖不同学科领域和不同发展水平地区。

⑵有较高学术水平,注意吸收在基础教育及相关领域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实际工作者。

⑶有较大教育贡献,注意吸收在教育服务领域或教育公益事业方面做出贡献的知名人士。

2.理事候选人条件:

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⑵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在教育改革实验中做出突出成绩;

⑶在本地区或本单位有代表性,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学会工作;

⑷身体健康,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会工作;

⑸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3.理事候选人配置方案:

⑴本会所属分支机构各1人;

⑵本会单位会员各1人;

⑶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及有关民主党派若干人;

⑷部分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教育领导若干人;

⑸教育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若干人;

⑹相关教育学会、协会若干人;

⑺部分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若干人;

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有关高校若干人;

⑼省、市、自治区教育科研院、所若干人;

⑽中小学校长、教师若干人;

⑾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若干人;

⑿特邀人士若干人。

4.理事候选人产生程序:

⑴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单位,由单位经过一定民主程序,酝酿提出候选人名单,填写登记表,由理事候选人所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中国教育学会。

⑵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及有关民主党派,省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领导,教育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以及特邀人士理事候选人,由学会六届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名单,与相关部门会商后产生。

⑶有关学会(协会)、高校和其他组织(单位)推选的理事候选人,由所在组织(单位)按照民主程序推选产生,填写登记表,经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中国教育学会。

⑷学会六届理事会理事由原组织(单位)推荐继任七届理事会理事的,可简化程序,但需填写登记表,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中国教育学会。

所有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名单经中国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提出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选举。

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组成:

⑴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顾问、秘书长、理事为当然代表;

⑵第七届理事候选人为当然代表;

⑶各分支机构和各单位会员在理事候选人外再推荐1名会员代表出席学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要特别注意推选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并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教育工作者为代表;

⑷本会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推荐的理事候选人不能出席会员代表大会的,可由其所代表单位选派同等数额代表出席会议。

2.代表产生程序:

上述第1款第⑴⑵项的不必履行代表产生手续和填写代表登记表;第⑶⑷项代表由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经过一定民主程序产生,填写代表登记表,推选单位加盖公章报中国教育学会。

三、程序和时间要求

1.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应填写《中国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

2.推选的会员代表应填写《中国教育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

请于9月30日前将纸质表格(一份)邮寄至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表格)。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B座16层,邮编100082

联 系 人:王  辉   李伟杰

联系电话:010-66036092

传    真:010-62290370

电子邮箱:cse@moe.edu.cn

 抄报:教育部民政部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局、委员会)


 附件:代表登记表.doc
            候选人名单.doc



 

                                                                        中国教育学会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