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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通知

 

美术〔2017〕2号

 


各位会员、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校美育教学和艺术教育水平。经研究,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定于2017年共同举办“中国教育学会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二、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分为录像遴选和现场观摩(培训)展示两个阶段。

  在各地推荐的录像课中选出入围课到现场进行借班授课和观摩展示。


  三、活动推荐方法

  (一)推荐对象

  具有三年以上教龄的普通中小学在职、在岗美术教师。已获得过本项活动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活动。推荐对象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课应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突出美育教学和美术学科的特点,具有创新精神和常态课的特征。

  2.推荐课必须使用经过教育部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小学、初中和高中美术教材,否则不予评选。

  3.推荐课须是一个完整的课时,第一课时或其他课时均可。小学每课时40分钟,中学45分钟。每节课指导教师不能超过2名。

  4.各省推荐名额详见“中国教育学会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各省推荐名额”(附件1)。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 纸质“中国教育学会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登记表”(附件2 )一式两份(每课一表),需加盖学校和省级报送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电子版文件命名:**省**学校*年级**课(姓名)评选登记表。

  2. 推荐课视频须存储至U盘,并在U盘表面贴上注明所属省份和姓名的标贴。视频技术要求为:mp4格式, 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1280x720)。

  (二)报送要求

  需报送详细教案(格式自定,图文并茂),前面附封面(附件3)、推荐意见(附件4)、教科书中该教学内容的纸质复印件各一份,并顺序装订。同时,将以上内容(附件3、附件4、教科书内容复印件、详细教案)的电子文件合为一个电子文件包(文件名:**省**年级**教师)发送至报名邮箱,以便正式出版优秀教案集。

  (三)报送截止日期

  所有报送材料以省为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以邮戳为准)。

  (四)报送办法

  U盘及纸质材料寄至: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1814室;邮编:100081;收件人:郭悦黎。联系电话:赵军010-58758581,13810048939;郭悦黎010-58758579,13811620082。电子文件统一报送至邮箱:guoyl@pep.com.cn(注:“郭”字全拼加“悦黎”拼音的首字母)。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按照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及指导教师奖(获一等奖推荐课的指导教师)、组织奖。

  2. 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推荐课进行评选。

  3.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发布,并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和《中国美术教育》杂志公布。

  4.现场观摩培训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5.本次录像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各省推荐名额.docx

     2.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登记表.docx

     3.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优秀教学案例(封面).docx

     4.2017年度课堂教学展示与观摩(培训)系列活动暨第八届中小学美术课观摩培训活动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意见.docx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