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心区择校问题综合治理新常态

——城市中心区择校问题综合治理研讨会综述



 
  6月13日至14日,按照中国教育学会提出的“专题化、小型化”开展学会活动的具体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学会教育行政专业委员会主办,广州天河区承办的“城市中心区择校问题综合治理研讨会”成功举办。与会代表就当前城市中心区择校综合治理问题与对策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交流,并考察了天河区五山小学和体育东路小学,实地了解了天河区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的进展情况和经典教育办学特色。北京、广东、山西、河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四川等地的20余位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追求优质教育是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即是民意,又是民生焦点问题所在。治理好择校问题是当前政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策略之一。通过前期的综合治理,困扰城市中心区的择校过热现象得到了明显的控制。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教师交流,采取学区化、帮扶捆绑式、城乡一体化等多样化发展模式,有效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化发展。伴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开展,均衡发展政策引导下的城市中心区择校问题治理模式也发生了变化。首先,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优质教育资源课程的丰富性、个性化和可选择性,优质教育资源软硬件的高水平,优质教育资源的方便就近。其次,适应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地方政府开始着重通过综合改革方式,治理择校问题。地方政府部门进一步意识到,在治理择校问题上,既要“堵”还要“疏”,既要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这个“蛋糕”,同时还要分好这个“蛋糕”,以便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同时还能够提供方便就近的、个性化的教育服务,这成为当前城市中心城区择校问题综合治理的新常态。

  广州天河区教育局按照“以人为本,深化改革,科学管理,优质发展”思路,首先,在学校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上,在全区实施了以民族精神和伦理精神养护师生灵魂的经典教育,均衡配置经费、师资、设备设施等教育资源,鼓励不一样的学校和不一样的学生,实施特色办学。即在促进均衡发展的同时,形成经典教育特色以及学校办学特色,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其次,通过结构化治理方式,探索推进学区化和布局调整,以及实施名校创建和引进工程,以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文化认同和教科研一体化发展。第三,实行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通过提升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各校特色发展。通过上述举措,天河区推进了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化,该区小学校和初中校差异系数分别为0.5646和0.3368,远小于国家标准。缩小了校际差距,淡化了择校风,实现了“好教育就在家门口”服务理念。

  北京东城区通过大力推进学校深度联盟建设、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验模式、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带、实施初中双优建设工程、教研部门支持初中校发展、试点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积极与首都高校、社会教育机构等开展合作等多种举措,做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这个“蛋糕”,有效缓解了择校矛盾,提高了就近入学比例。在此基础上,通过前期的学区制实践探索,已经目前正在实际探索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创新学段贯通人才培养的实施路径。具体做法是,在全市率先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制,做好优质教育资源“蛋糕”的均衡分配工作。自2014年9月1 日起,该区60多所中小学干部教师采用八种方式实行双向、多向的轮岗交流。同时,正在探索学段人才贯通机制,相应地,规定与学段人才贯通机制相配套的教师交流机制,即孩子走到打个学段,教师就要跟着走到哪个学段。通过上述举措,东城区逐步形成以特色化、品牌化、精品化、内涵式教育发展之路为目的的新的发展模式。

  教师交流在实际运行中还面临诸多困难,诸如如何保障学校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对此,山西晋中市本着“只有校长动起来,才能更好带动教师交流”的原则,制定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交流制度。每年交流比例为专任教师的10%,全市六年交流1.2万人。45岁以上的教师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学校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只要能稳住这部分教师就在一定程度稳定了学校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因此,晋中市规定教师交流要求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任教满6年并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要异校交流。再诸如交流过程中如何关照好教师个人权益的问题。对此,晋中市依据城乡区域发展水平以及交通、教师待遇等差距,体现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如农村教师交流路程是骑自行车不超半小时,城市教师交流路程是骑自行车不超一刻钟。同时,采取多种政策导向方式,促进了教师由“被动交流”转为“主动交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也在同步提升,政府还要不断改进已有的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和资源配置方式,另外,外来人口子女教育政策下的大量外来人口的流入,也加大了中心区的择校压力。在择校问题综合治理新常态下,如何实现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同步协调发展,成为考验今后城市中心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新课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教授包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