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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三十周年(1985.5—2015.5)大型公益论坛邀请函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办更好的教育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开启了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大幕。推进“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极大地激发了全民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办好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激发了教育的活力,推进中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今年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发布5周年。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新时期,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教育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教育强国的转变,中国教育需要持续深入的、更大的变革。为了总结教育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任务,探讨教育改革的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创新教育思维,激发教育活力,办更好的教育,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华东师范大学将于5月25、26日联合举办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三十周年大型论坛,进一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 会议论题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省级政府统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路径 3.政府负面清单的制定及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 4.管评办分离与全面提高教育效率。 (二)依法治教与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1.政府、学校、家长、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与权责; 2.建立激励教师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人事制度; 3.建立公平而又负责任的招生就业制度; 4.建立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教育评价制度。 5.完善教育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政策 (三)建立公平导向的教育保障机制 1.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教育财政体制; 2.进一步缩小地区、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 3.保障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机会; 4.在各级各类教育间公平配置教育资源。 5.保障教育过程中学生学习、发展机会的公平 (四)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和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1.师范大学在高教体制改革中的使命与未来 2.教师教育一体化与职后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4.落实教师教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二、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5月25—26日(5月24日10:00起在华东师范大学逸夫楼大堂报到) 会议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 通讯地址: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三、会议嘉宾 出席和邀请的嘉宾有: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教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教授,上海市有关领导、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上海市教委领导将应邀介绍“两校一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和推进情况。 邀请的专家有(按姓氏笔画为序): 叶 澜: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张 力:国家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张民选:上海师范大学原校长 张志勇: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 杰:上海交通大学校长 沈 健: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杨福家: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复旦大学原校长 迟福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范国睿: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常务副主任 俞敏洪:新东方教育董事长 徐小洲: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席酉民: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 谈松华:国家教育咨询委员,国家教育发展中心原副主任 阎光才: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袁振国: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主任 唐盛昌:上海中学原校长、上海华育中学校长 黄 藤:西安外事学院董事长 韩 平: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谢维和:清华大学副校长 四、会议报名 1、参加此次论坛需网上注册报名,有论文的请同时提交论文全文,会议将根据论文质量确定专题论坛的发言专家,并精选论文编辑出版。论坛注册网址:http://eduforum.ecnu.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 2、会议不收会务费,交通食宿自理;会务组不提供酒店预订业务,请提前做好食宿安排。 以下住宿地点可供参考: 1) 锦江之星(华师大店),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正门斜对面),电话: 021-62859998 2) 清水湾大酒店,上海普陀区凯旋北路1305号(近宁夏路),电话:021-51013030 3) 国丰酒店,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云岭东路口,电话:4007889889 3、会务联系人:张凯(021)62238289、 18930780721;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华东师范大学 2015年5月5日 附件:参考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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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启事 2015-03-24
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启事 为有效促进教育信息化深入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的新途径,提高一线师生教育技术与教学融合能力,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大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国教育学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优秀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目的 搭建国家级的展示交流和推广微课(程)应用平台,促进教育信息化深入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一线师生的微课设计与制作能力,推进跨区域优质微课的共建共享,营造多元、开放、协同与创新的信息化应用环境,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深度变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 2、参展范围 全国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 3、参展要求 版权:参展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选题紧贴教育教学实际,主题立意鲜明,内容健康富有时代性;参展者应对作品拥有著作权,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 聚焦:微课的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只讲述一个教学知识点,这个知识点是针对学生学习时的重点、难点、考点或易错点,并具有较大的教育教学价值。 规范: 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 画面合理布局,成像清晰,无质量缺陷。 拍摄录像时可采用录屏软件、手写板、电子白板、Pad、手机、高清或DV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多种采集设备,并对拍摄到的视频进行编辑,具体要求如下: 分辨率:为1024×768 像素; 时长:请控制在10分钟左右; 文字:微视频中的文字要简单、明了,每屏文字不要太多,字号适中;有片头片尾,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声音:声音清晰,声音与画面保持良好的同步。无杂音、噪音; 背景:背景简洁; 头像:可以选择放置教师头像,以不影响主体内容呈现为好。头像构图要留天,居中,光线合适,无阴影; 文件格式:所有作品均转化为MP4格式,请勿上传原始文件; 文件命名:所在省份+所在学校+教师姓名+学科+授课年级+主题名称; 视频首页规定:视频首页命名规定:所在学科+授课年级+主题名称+(教师/团队主要参教师姓名,一般不超过3人)(不愿署名的作品,可以只具体到学校),如下图所示: 4、鼓励制作体系化微课(程) 为顺应微课系列化、专题化的要求,同时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组委会特别鼓励参展者制作专题微课程,并在专家评选时重点推介专题微课(程)。 具体要求如下: (1)围绕某个专题而设计的专题化、系列化的微课(程)。 (2)一个专题微课程由一个主题下的若干个的微课组成,每个微课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 报送材料要求: (1)“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作品报名登记表”电子稿直接发送至本活动组委会邮箱:iweikebm@163.com,并在主题标明:相应教育类别+所在省份学校+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参展作品应登陆http://www.iweike.org.cn 实名注册,并点击相关入口进入上传作品页面。 (3)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24:00。 6、活动流程安排 (1)宣传阶段 2015年1月—7月1日,发布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通知,争取各相关机构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对于积极参与的单位,可以提供展前微课(程)设计与制作的免费培训。 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单位,组委会将在以下网站: http://www.iweike.org.cn 上提供针对该单位的专题评选页面。 对于提交10个以上微课(程)作品的单位,可以自动升级为“微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的成员单位。联盟成员单位将享受第一届、第二届优质微课(程)作品的使用权。 (2)实名投票阶段 2015年7月1日—7月10日,组委会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和网络短信投票。投票人员使用实名制注册,并登录网站,可对微课(程)进行网络短信投票并参与讨论。投票靠前者进入学科专家评审阶段。 (3)优秀微课(程)初评阶段 2015年7月10日-7月15日,学科专家在网上对微课(程)进行打分和点评,并初步评出优秀微课(程)。 (4)优秀微课(程)复审阶段 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网络教育专家分学段、分学科对微课(程)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各类型、各学段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同时根据每个单位上传的微课(程)数量、质量及涉及类型学科的范围评选出本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5)优秀微课(程)颁奖 2015年7月16日,在北京举办2015年微课程资源展示会颁奖盛典上进行颁奖。 (6)优秀微课(程)展示 2015年8月--12月,组委会将采用访谈、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联合国内主流媒体对优秀微课(程)作品及作者进行推广、访谈,并在微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内部进行优质微课(程)分享。 7、相关说明 (1)本次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2)获奖者受邀参加2015年微课程展示会颁奖盛典,食宿费自理。 8、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占总参赛人数的5%,获得相关礼品和证书 (二)二等奖占总参赛人数的10%,获得相关礼品和证书 (三)三等奖占总参赛人数的13%,获得相关礼品和证书 (四)为表彰积极参加本次活动的各级组织和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10个。 9、注意事项 (1)参展作品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反动性、敏感性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于所有投稿入选和获奖作品使用权归展示会主办方所有,并有权将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出版、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参加展示会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3)本项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10、微课(程)评选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选题设计 (10分) 选题简明(5) 选题为教学中的学科思想、学科方法、学科经验的积累及重点、难点和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疑点、易错点。每个微课(程)只解决一个问题或一个问题的某个方面,一个微课(程)说明不完,可以采用专题微课(程)方式。 设计合理(5) 应围绕教学或学习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针对性设计,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问题。 教学内容 (20分) 科学正确(10) 教学内容严谨,不出现任何科学性错误。 逻辑清晰(10) 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编排,符合学习者的认知规律,过程主线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 教学手段 (20分) 问题导学(10) 善于把知识问题化,问题系列化,并从生活实际切入,以层层剥笋的方式推进问题、 解决问题;能创设学生深入探究的情景,引导学生掌握探究的科学方法。 形式新颖(5) 构思新颖,教学方法富有创意,善用现代教学技术探索研究学科难点的突破方法,不拘泥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教授类、解题类、答疑类、实验类、活动类、其他类。录制方法与工具可以自由组合,如用手写板、电子白板、黑板、白纸、Pad、录屏软件、手机、DV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制作。 技术恰当 (5) 能够应用现代化手段揭示学科本质特征、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难点问题。 教学效果 (20分) 学习生成性(5) 能够让学生茅塞顿开、触类旁通,使复杂问题简单化,难点问题平常化。 趣味性强(5) 教学过程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 目标达成(10) 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能力的提高。 作品规范 (20分) 结构完整 (10) 虽然简短,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专题微课程必须符合系列化结构化完整性原则) 技术规范(5) 微课(程)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 围绕所选主题进行设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设计形象直观、层次分明;简单明了,教学辅助效果好; 语言规范(5) 语言标准,富有感染力;声音洪亮,有节奏感。 网络评价 (10分) 网上评审(10) 参展作品发布后受到欢迎,点击率高、人气旺,用户评价好,作者能积极与用户互动。根据线上的点击量、投票数量、收藏数量、分享数量、讨论热度等综合评价。 总计 100分 11、联系方式 微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秘书处 010-57141923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3月 附件: 1.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评选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2.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评选活动学校参赛作品名单 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评选活动参展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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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学术年会通知 2014-10-10
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学术年会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会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定于2014年12月3-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及主要内容 会议的主题是“基于信息技术的中小学安全教育实践研究”。会议将特邀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校长以及知名专家,讲解教育部今后一段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思路、政策方向和学术研究动态,交流中小学安全工作经验,探索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有效模式等。 二、参会人员 1.各地(市)、县分管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教育局长或负责人 2.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和理事; 3. 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 4. 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 会议时间:2014年12月3-6日(3日全天报到,6日早晨离会) 12月4号晚8点召开理事会,请理事和常务理事准时参会。欢迎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会。 2. 会议地点:金牛宾馆(028-8730600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2号 3. 交通路线: (1)火车北站--乘86路到茶店子转100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酒店 (2) 火车东站--乘38路到五桂桥公交站转4路到茶店子西口站转100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 (3) 双流机场--乘机场2号线到火车南站转49路到磨子村转62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 (4) 城北客运站--步行到北站西一路乘17路到茶店子站转100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 四、参会相关事宜 1. 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交纳会务费650元/人,其他代表交纳会务费850元/人(含餐费、资料费等)。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有关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2.住宿安排以会务组收到代表参会回执为准。务请代表于11月15日之前通过E-mail将参会回执发到成都会务组,过期报名将无法保证食宿安排。 3.由中国教育学会统一收取会务费并开具发票,交费方式: (1)可登录中国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选择“学术交流”,进入“会议培训”,选择会议名称进行报名交费。 (2)邮局汇款: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B座16层(100082),收件人中国教育学会,备注写明参会人员+联系电话+安全年会+开具发票的准确单位名称。 (3)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华 电 话:028-85175296 手 机:18108427840 传 真:028-85120592 邮 箱:449598891@qq.com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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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2014-06-11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交流研讨会的通知学会发[2014]31号 各分支机构,各省、市、自治区(县)、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其他单位会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指明了当前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和要求。为了提高教育学会系统对国家社会组织发展改革的新政策、新思路的认识,主动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进一步加强省、市教育学会之间的学习和交流,中国教育学会定于2014年8月12日-13日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中国教育学会 协办:吉林省教育学会、延边州教育学会、延吉市教育学会 二、会议内容 1. 民政部相关领导介绍政府转变职能后的社会组织发展与相应举措; 2. 国际教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与运营方式介绍; 3. 分支机构的合理化设置与规范化管理; 4. 中国教育学会的发展思路及合作项目介绍; 5. 与会人员与嘉宾互动答疑; 6. 分论坛讨论; 7. 考察民族学校和学习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三、会议时间 2014年8月12—13日,会期2天(11日全天报到)。 四、会议地点 吉林省延吉市,报到地点:延边国际饭店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友谊路118号 总台电话:0433-2540811 2540812 交 通:延吉机场(朝阳川机场)出发乘坐出租到达延边国际饭店(车费约30元以内); 延吉火车站出发乘坐出租车到达延边国际饭店(车费约6-8元)。 五、参会对象 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会长、秘书长及分支机构理事长、秘书长;省市教育学会推荐的各地方教育学会会长、秘书长。 六、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需交纳会务费1200元/人,已交齐单位会员会费的单位免收1人的会务费;交通、住宿费(标准间300元/天)自理。 七、注意事项 请与会人员将回执于2014年7月10日前E-mail至中国教育学会会员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一墨 电 话:010-84127203 13683009039 E-mail:wangym@moe.edu.cn 附件:参会回执 中国教育学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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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暑假专项作业”活动的函 2014-05-22
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暑假专项作业”活动的函学会函〔20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一[2014]5号)的要求,中国教育学会决定在暑假期间开展“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暑假专项作业”活动,以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 一、活动概况: 活动主题:安全不“放假”,平安过暑假 活动名称: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暑假专项作业 开展时间:2014年7月1日—8月31日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安全教育网 参加对象: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及家长 二、作业内容 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分为三个学段,低段(幼儿园-小学1-3年级)、中段(小学4-6年级)、高段(7-12年级),学生按各自所在的学段来完成对应的作业,低段学生要求在家长的协助下共同完成作业。 作业1:观看安全教育短片 学生按自己的学段观看由中国教育学会组织拍摄的防溺水、防性侵等安全教育短片。 作业2:安全知识测试 将安全教育短片中的要点以问卷形式让学生进行测试,以检验学生的掌握程度,安全没有99分,满分才算完成该项作业,学生可以反复进行测试,直到完全掌握。 作业3:安全问卷调查 针对学生上下学方式、防溺水、防性侵、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情况,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调查,以全面了解所在区域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整体情况和薄弱环节,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完善的安全教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组织办法 在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中国安全教育网”上为参加地区开设活动专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辖区内学校参加。 四、学生和家长参加方法 第一步:登录中国安全教育网(www.safetree.com.cn),进入活动页面,选择地区入口,完成简单注册; 第二步:了解作业须知,然后分别点击三项作业并完成(每项均须完成,但每项作业不分先后); 第三步:查看作业完成情况。 五、数据查看 活动期间,所有活动数据会动态显示,可随时查看各省、市、区县参与情况,学生或家生也可查看自己的完成情况。 六、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将对参与活动的情况和调查问卷的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参加单位,为下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提供科学依据。 七、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学校安全教育办公室 张渭忠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B座北2132号 电话::010-61190105 手机:18210299040 附件1:活动首页效果图 附件2:作业一观看安全教育短片效果图 附件3:安全教育短片 附件4:安全知识测试题 附件5:安全问卷调查 中国教育学会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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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05-16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会发 [2014] 27 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及个人会员: 论文征集、评选是中国教育学会团结和发动广大会员,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综合反映和集中交流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手段和重大学术活动。多年来,学会开展的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为推进重点领域和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学会决定启动2014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领域为重点(突破口),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解答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管理与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研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加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优化育人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全面成长;加强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进步研究,推进教育家办学实践;加强实验项目和地方、学校的改革实践研究,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教育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征文原则 征文应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验、推广价值的论题。 2.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 四、征文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师范类院校(系)教师、学生,教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士。 五、征文要求 1. 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 年度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作者限报1篇。除第一作者外,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3. 各推荐单位推荐优秀论文数量及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学会个人会员可直接向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报送1篇(填写附件1、附件2与论文、会员证复印件一并报送,没有会员证复印件的论文将直接作废);其他论文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和现代学校联盟学校推荐(个人填写附件1、附件2与论文报送至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遴选后填写附件3、附件4按单位可报数量择优报送学会秘书处)。 4.报送时需提供纸质论文2份(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和论文电子稿,缺电子稿或不符合规范报送的论文将直接作废处理,不予退回。 5.年度论文评选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以及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初选。各单位应把年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论文质量。 6.学会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7.论文报送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7月15日。 六、论文评审 1.初审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二审和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2.学会2014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学会对获得一、二等奖的作者给予奖励;对三等奖和组织奖获得者予以表彰(评审及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3.年度论文评选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4.学会将向学会及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刊物择优推荐部分获奖论文(摘要)。 5.关于2014年度学术论文征集与评选相关事项均以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学会网址:www.cse.edu.cn 论文报送邮箱:lunwen@cs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B座16层1659室 邮政编码:100082 联系电话:010 – 66051217 联 系 人:范老师 附件1: “中国教育学会2013年度论文”登记表 附件2: “中国教育学会2014年度论文”信息登记表(个人用表) 附件3: “中国教育学会2014年度论文”集体报送登记表 附件4: “中国教育学会2014年度论文”集体报送信息登记表 附件5: “中国教育学会2014年度论文”格式要求 中国教育学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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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实验区的通知 2014-05-13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实验区的通知学会发〔2014〕24号 各省、市教育学会: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中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要求,扎实推进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根据部分地区的要求和建议并征得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同意,中国教育学会决定,充分发挥专业组织的优势,在国家确定的30个试验区之外,再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实验,成立“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实验区”。现将申报实验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任务 实验区要按照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评价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研制开发评价工具,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实验的地区应当在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愿意开展实验,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当地专业机构能够为评价改革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和支持。 三、申报程序 以省或市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地可以推荐2-3个市(或县区)申报实验区。申报实验区的市(或县区),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四、申报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要指导申报实验区的市(或县区)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本地区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条件、实验周期、进度安排和工作机制等。 五、遴选工作 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各省份申报实验区市(或县区)的条件和实验方案进行评审,优先选择基础好、实验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地区作为实验区。 六、其他事项 请申报地区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报送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办公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ivysunsec@126.com。联系人:孙薇薇。 附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实验区申请表.doc 中国教育学会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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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各单位会员,有关高等院校、教育科学研究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推进我国的科学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决定从2014年起开始试发布分会的年度规划课题指南,以为科学教育工作者探讨我国科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搭建一个学术探究交流的平台。现将《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发布后的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指南概况 《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是2009年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建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个以科学教育为研究主题的专门课题指南,意在通过设立学会的研究课题来推进我国的科学教育研究、为科学教育的发展起到引领和促进的作用。 《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按照科学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现实需要,将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重点课题”(A类)采取研究主题专列的方式,着重选取一些重要的和急需研究的课题,供申请者选择,本年度共列出11项课题,申请者可以此为依据,申报旨在完成该研究主题的具体研究课题。“一般课题”(B类)则采取按科学教育的主要研究领域来设立课题类别的方式,本年度的“一般课题”由12个研究类别构成。每一类中具体设置了若干研究主题,既涉及到我国科学教育的战略发展及其政策、科学教育发展史的研究,也涉及到科学教育学、科学课程与教材、科学教学、科学教师教育、中小学科学实验、科学教育资源、科学普及教育,以及科学教育的国际比较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报的基本要求 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的申报,要求申报者在申报时力求达到,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计划要建立在对国内外文献的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能够揭示科学教育的本质和规律,能对科学教育学科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能够有效解决我国科学教育前进和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综合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为提高社会对发展科学教育的大力支持和推进国家科学教育事业的现代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了做好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鼓励高校科学教育专业工作者、科学教育研究机构研究人员、中小学科学教师和博士研究生积极申请;鼓励协同创新、校际合作和跨学科组成研究团队;鼓励开展反映我国科学教育发展急迫解决的现实性、创新性和发展性的学术研究;鼓励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探索性、实证性,能够为科学教育理论的建构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而进行的研究。 申请者在申请课题时,可以根据本课题申报指南所建议的研究类别和研究领域,确定出自己拟申报的、主题明确、研究题目具体的课题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取向,参考研究的类别自拟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关于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中关于课题申请的相关说明。 三、课题申报的相关信息 1.申报方式和起止时间 2014年度课题申的报实行申请人直接申报制,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从2014年2月22日起至5月31日18: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为了绿色和环保,本年度的课题申请采取无纸化传递,只接受电子版申请。 (1)《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和《申请·评审书》下载方式,请见附件1和附件3。 (2)申请·评审书报送方式: 申请人用计算机填报好《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后,将“八、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的扫描件插在相应位置。申请·评审书填报完成后,请将正本(pdf格式)和副本(word格式)(不受理照片格式版)统一命名: 申请书命名格式:申报代码+申请书+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A。例如:B05申请书张三(XX师范大学)。 评审活页命名格式:申报代码+活页+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例如:B05活页张三(XX师范大学)。 pdf正本和word副本命名必须一致。再将申请书和评审活页文件统一用WinRAR压缩打包后,按“申报代码+申请书+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的方式命名后,网上报送至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办公室。 (3)报送电子邮箱地址:ChinaSciEd@126.com 联系人:张宝辉教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29-85308047 关于课题申报方面的问题,请登录分会课题申报使用的QQ群提问:群名称是“中国科学教育”、群号247782528。 【请注意您的文件收到并可以顺利打开以后您应该收到确认信息,确认信息里会有针对您的申请的唯一编号。以后来往邮件里都需要包括这个编号。】 本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不收取申报评审费。课题立项确定后,由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正式公布,并向课题负责人发送正式立项通知。 为了做好本年度的课题申报,请各相关单位大力宣传,组织中小学科学教师、科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及相关人员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 2014年2月12日 附件1: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稿) 附件3: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4:2014年度中国教育学会科学教育分会科学教育研究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评审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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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公布“特约观察员”名单的公告 2014-04-11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公布“特约观察员”名单的公告 为了加强中国教育学会系统内外信息的汇集、传播和共享,及时呈现和展示学会系统内各分支机构、专题研究中心、教改实验区(校、园)和各单位会员等的工作动态及群众性教育科研最新成果,反映来自基层的教育改革信息,以及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我会于2013年先后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发布了《“中国教育学会特约观察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意见》《“中国教育学会特约观察员”信息报送与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学术秘书、特约观察员的公告》,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及关心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社会人士共计360余人踊跃报名。 根据相关要求和《中国教育学会社会“特约观察员”遴选与管理办法﹙暂行﹚》,我会研究确定了首批“中国教育学会特约观察员”名单(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1:首批“中国教育学会特约观察员”名单.doc 中国教育学会 2014年4月2日 首批“中国教育学会特约观察员”名单 (228人) 一、分支机构(46人) (姓名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安宝娣 教育管理分会 蔡 矛 科学教育分会 常延贵 中小学德育研究分会 陈美玲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程锦慧 教育督导分会 程 实 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丛 艳 学校文化研究分会 崔倩倩 教育实验研究分会 段玉山 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高益民 比较教育分会 高智军 农村教育分会 古雅慧 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郭 震 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韩华球 教育学分会 韩 攀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 郝明达 初中教育专业委员会 郝宗强 脑科学与教育研究分会 何致文 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李 虹 学校教育心理学分会 刘 霞 学校教育心理学分会 李 俏 教育出版研究专业委员会 李 卿 历史教学专业委员会 李 霞 特殊教育分会 李向晔 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李亚卓 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 林珊珊 音乐教育分会 刘 燕 工读教育分会 芦咏莉 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吕晓丽 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 马雷军 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茹志军 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 史立志 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孙彦川 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 孙志军 教育经济学分会 王 晨 教育史分会 王金玲 体育与卫生分会 王维义 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王希文 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魏宏聚 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 吴成军 生物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熊 华 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徐 彤 高中教育专业委员会 岳胜军 教育行政专业委员会 张劲松 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赵 军 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赵雪晶 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二、单位会员(38人) (以下按所属省级行政区排序) 夏 鹏 北京市教育学会 侯佑罡 天津市教育学会 赵丽霞 天津教育科学学会 李国汉 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协会 姚新战 河北省教育学会 关立仁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 李 颖 辽宁省教育学会 李景龙 沈阳市教育学会 邹文武 吉林省教育学会 野晓航 黑龙江教育学会 黄鑫萍 上海市教育学会 吴兆虎 江苏省教育学会 张国庆 宁波市教育学会 阚 智 安徽省教育学会 张平忠 福建省教育学会 曾 艳 江西省教育学会 王如才 山东省教育学会 李 一 青岛市教育学会 徐万山 河南省教育学会 王凤娟 湖北省教育学会 刘晓鸣 武汉市教育学会 梁绮雯 广东省教育学会 于钟民 广西自治区教育学会 林梓华 海南省教育学会 粟 梅 重庆市教育学会 张 棉 四川省教育学会 刘显平 成都市教育学会 田仁刚 贵州省教育学会 温文汇 云南省教育学会 张 暇 西藏自治区教育学会 王晓霞 陕西省教育学会 杨素实 西安市教育学会 李 劼 甘肃省教育学会 王 娜 青海省教育学会 徐 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学会 赵桂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学会 孔彩霞 新疆建设兵团教育学会 王建忠 新疆建设兵团教育学会 三、社会“特约观察员”名单(144人) (姓名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北京市 陈柏屹 杜彦霖 郭德红 郭建国 胡东升 鞠治凯 李正堂 刘加民 刘金凤 马国瑞 宋立军 王志娟 向新良 徐凤琴 赵均卓 天津市 安文成 蔡正学 邓敏娜 康永军 孙茂华 王君红 邢 洁 严 安 张 晓 赵 明 赵树铎 河北省 孙 涛 许文慧 尹国徽 张家梅 赵文涛 周 欢 山西省 高宪帅 内蒙古自治区 白永强 杜文华 林 泉 王艳杰 庄振林 辽宁省 丁文祥 吴 兰 吉林省 李 鑫 刘哲彤 王国柱 王泽真 黑龙江省 吕 平 张俊晨 张苑勋 赵清福 上海市 沈弘斐 沈 洁 檀新林 唐 冰 江苏省 陈 铁 贺华义 李光宇 刘国忠 许 军 严乃超 叶壮志 张 建 郑芙红 周荣骏 浙江省 陈雪勇 高礼宏 马跃红 卲万强 孙伟良 汪 峰 王卫标 俞景伟 张利亚 安徽省 李修贵 王和玉 王敬杰 福建省 李 富 王 刚 叶明治 江西省 陈志锋 李成斌 肖安庆 郑福良 山东省 丁 健 公彦利 李洪春 刘 林 刘 娜 刘双保 戚燕冰 邱昭山 曲振华 王立华 张宪胜 张照升 河南省 王耀宗 于永健 赵红梅 湖北省 查锦光 范军平 李松波 鲁炳灵 孙嘉先 王大红 王 轶 张李芳 张雪萍 赵家勇 赵 涛 湖南省 龙成彦 魏兴隆 余进勇 广东省 陈洪义 顾立娟 邝愈民 彭伟洒 唐圣权 肖红春 广西壮族自治区 滕 林 海南省 林梓华 汤召梅 重庆市 崔建平 郭红雨 苏建新 胥 黎 姚少凡 四川省 王治国 吴张泽 支悦军 贵州省 梁中凯 夏 瑁 云南省 高 华 许哲学 西藏自治区 张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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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教育学会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4-04-10
关于中国教育学会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学会发〔2014〕11号 各省、市教育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培养一批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综合素质卓越的未来教育家,中国教育学会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基地遴选原则 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的遴选工作坚持自愿、优选、发展性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一)自愿原则: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等学校负责人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研修基地。 (二)优选原则: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的遴选要依据遴选条件,经过严格的遴选程序,优中选优。在优选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不同地域的覆盖率。 (三)发展性原则:在基地遴选工作中,既要对申报学校已取得的成就进行综合考察,同时也要注重挖掘潜质,从动态发展的视角全面考察申报单位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遴选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的条件和程序,科学设计各个遴选环节,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遴选出的研修基地能够得到专家认可、同行认同。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申报对象:遴选范围面向全国,有志于承担研修基地职责,开展相应活动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要高度重视,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执行力和协调能力,学校(幼儿园)硬件设施良好,教师团队素质优良,学校(幼儿园)所取得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本地区或更广范围内有较强的影响力,能起到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团队。学校教育理念先进,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及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注重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校长(园长)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并具有较强的政策执行力、课程领导力和统筹协调力,教师团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拥有特级教师或多名省、市学科带头人。 2.硬件设施。学校教育条件良好,硬件设备优良,具有运用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开展教学的条件和基础,具有便于研究与交流的良好网络条件和资源,具有运用教学实验器材开展相应教学活动的充分条件和基础。 3.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作为实验学校承担过上级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部署的研究任务;在市级以上场合进行过教育教学经验介绍;独立拥有省级以上综合研究课题,并取得了相应的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中发表过研究成果或经验,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颁发的荣誉。 4.示范作用。在本地区具有龙头地位,承办过上级教育行政或教科研部门在本校举行的教育教学现场会;所取得的教育教学经验具有普适性,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提供研修课程和研修服务。 三、遴选程序 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遴选具体程序如下: (一)开展申报推荐:研修基地的推荐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荐、专家举荐和组织推荐“三荐”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荐:校长、幼儿园在认真学习阅读《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管理办法》和遴选工作相关文件基础上,根据学校发展愿景,对自身的发展条件进行自评,提出自荐申报。 2.专家举荐:自主选择确定两名专家,对照《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举荐,并申明理由。 3.组织推荐:在自荐和专家举荐的基础上,由各省、市教育学会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考核,将候选学校的主要业绩、成就在区域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报请中国教育学会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审批。 (二)进行考察遴选:考察遴选采取阅档、面试结合的方式,在对候选学校进行全面测评的基础上,由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确定。 1.审阅业绩档案: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成立专家评委会,对推荐候选学校提交的业绩档案进行审阅,考评候选学校已取得的成就。 2.综合考评结果:专家评委会对候选学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建议名单,并提交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执行院长审批。 3.公示名单:将审批通过的名单在中国教育学会官方网站上向全国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4.确定正式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候选学校被确定为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将以书面形式向各省、市教育学会及申报学校进行反馈,并颁发“研修基地”证书和牌匾。 (三)签订合作协议:确定的正式研修基地和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签订指导合作协议,并就有关事宜做出承诺。 四、时间安排 研修推荐遴选工作分为四个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月3日16日—2014月4月15日):各省、市教育学会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遴选工作方案,层级召开专门会议,对研修实施方案及遴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部署,确保研修基地的实施方案、遴选条件、工作要求传达到学校(幼儿园)。 (二)申报推荐阶段(2014月4月15日—2014年6月15日):各省、市教育学会开展自荐申报,进行审议推荐及公示,并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候选学校推荐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遴选审核阶段(2014年6月16月—2014年6月20日):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确定候选学校。 (四)公示反馈阶段(2014年6月21日—2014年7月15日):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对名单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向各省、市教育学会和学校反馈,并与审核通过单位签订研修基地指导合作协议。 五、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38号531室 2.联系电话:010—82012039 13370171231 3.联 系 人:张 威 附件:中国教育学会未来教育家发展学院研修基地申报表.doc 中国教育学会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