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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前沿博士论坛暨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九届学术年会通知 第二届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前沿博士论坛中国教育学会暨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九届学术年会将于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和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联合主办。年会主题为“依法治国视角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现将会议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届年会拟设以下分论坛主题,供各位撰写论文时参考: (一)教育法治视角下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二)学校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三)教育政策与法律热点案例研究 (四)《教师法》修订背景下教师权利及其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五)教育法治视角下民办学校发展研究 (六)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学科发展研究 二、会议时间及会议地点 报到时间:10月30日,10月31日至11月1日正式会议。 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楼大厅。 三、论文 请各位务必在10月20日之前,将正式会议论文以Word格式发至bnu2015nianhui@163.com邮箱,论文格式见附件2。非常感谢大家的合作! 四、会议费用 交通、住宿费自理;教师会务费每人600元,学生每人300元(会务费开具高等学校行政事业费发票)。 五、住宿 京师大厦标准间每晚558元,电话:010-58802288;如家快捷酒店(德外店)标准间每晚280元,电话:010-82083155。 六、会场 主会场——京师学堂一层京师厅;分会场——京师学堂一、二、三、四会议室,英东楼318、822教室。 七、基本交通路线 (1)从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积水潭站,再换乘22路等公共汽车到北京师范大学站; (2)从北京西站乘47路公共汽车到北京师范大学站; (3)从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街口站,再换乘47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范大学站; (4)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站,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达。 八、联系方式 刘惠(会务):13581999377; 余晓汉(宾馆预订):18811765128。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通过会务邮箱进行咨询。 为安排会务服务工作,有计划、更好为大家服务,特发通知,请各位同仁拨冗预留会议时间,敬请回复会务组是否可以参会,衷心感谢。 期待欢聚美丽北京。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1.会议回执 2.年会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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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的通知 2015-10-16
关于举办“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的通知学会发〔2015〕93号 各单位会员、相关学校,各位理事、个人会员、相关教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团拜会上关于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促进世界范围内家庭教育界的交流和学术资源共享,中国教育学会定于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举办“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 本次论坛将集结国内外家庭教育相关领域的顶级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分享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优秀家庭教育理念与实践经验,促进教育与科技、家庭与社会、国内与国外的多元协同与整合,推动我国家庭教育事业更为科学健康的发展,使少年儿童拥有应对未来的变化和挑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论坛主题 “教育始于家庭”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新教育研究院 公益支持: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三、论坛议程 四、邀请发言嘉宾 五、参会人员 高等院校和相关研究机构的家庭教育研究者与实践工作者;家庭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代表;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教育媒体人等。 六、论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10月30日全天报到。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大信商务会议中心酒店 七、论文评审 论坛组委会现面向大家征集学术论文并在会后组织评审。 (一)征文选题范围。可紧扣论坛主题自拟题目撰写,也可参考以下选题:东西方文化与家庭教育;家庭政策与家庭教育;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核心价值观与家庭建设;家校关系与家校合育;互联网时代的家庭教育。 (二)投稿论文格式要求:论文文稿限5000字,摘要限300字,3-5个关键词。 (三)论文体例: 1.论文标题采用二号黑体粗体,居中,一般不超过20字;副标题采用三号仿宋体加粗;作者在标题下方,作者名采用四号楷体,多个作者间空一格,作者简介请用脚注形式排版于文章首页。 2.摘要采用五号楷体;关键字采用五号楷体,以“;”间隔。 3.正文采用五号宋体;一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居中,以一、二、三、…排序;二级标题采用五号宋体,以(一)(二)(三)…排序。 4.图采用六号宋体,图序、图题放于图下;表格采用六号宋体,表序、表题放于表的正上方。 5.参考文献字样采取五号黑体;文献采用小五号宋体,用方括号加数字编序。 (四)本次论文评审不收评审费。 (五)论文提交时间及方式。投稿者将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名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5年10月25日前发送至csefamilyedu@vip.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投稿”字样。 八、费用 (一)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在校学生凭学生证交纳会务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使用费、31日午餐等);其他参会人员交纳会务费1000元/人;交通费及其余食宿费用自理。会务费将由中国教育学会收取并开具“会务费”发票。 鉴于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有关会议住宿标准不尽相同,本次论坛不统一安排住宿,仅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举办地周边酒店信息及会议期间的相应服务,请参会人员按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安排(会场周边酒店信息详见附件1)。 (二)本次论坛采用网上交费方式。步骤如下: 登陆中国教育学会网站(www.cse.edu.cn)右侧→“会议报名”→“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我要报名”,按步骤进行操作。 网上交费成功的人员,请保留系统发给您的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在会议期间凭“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按照组委会安排领取您的发票。 注:论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九、交通安排 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交通路线指南详见附件2。 十、论坛联络 联系人:中山当地接待 何芳,联系电话:13549937614 电子邮箱:450051479@qq.com; 论坛及投稿咨询 卢丽娟,联系电话:15801654992 电子邮箱:280950572@qq.com; 张冠芳,联系电话:18311367192 电子邮箱:zhanggf205@sina.com。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 1.会场周边酒店信息 2.交通路线指南 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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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西部地区幼儿园骨干园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5-10-16
关于举办中西部地区幼儿园骨干园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学会,各有关幼儿园及园长: 学前教育的学科带头人是当地学前教育领域专业水平较高的群体,对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抱有迫切的动力和愿望。同时,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学前教育也正在走向世界前列。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这预示着在新的社会和教育环境下,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幼儿园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新要求。 本次培训活动将邀请高校学前教育专家及幼儿园实践一线的名园长展示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的所感所悟,并进行上海市名园实地访问学习和交流探讨,以提高园长专业能力与管理水平,使之具有宽阔的视野,有科学的办园思想,能有效解决自身教育、教学和管理问题。 一、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 主题 幼儿园园长的课程领导力与团队建设 三、 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15年11月,上海 第二期:2015年12月,上海 计划每期50位园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 指导思想 本次培训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参考,汲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结合各地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从幼儿园园长在园本课程开发和园本管理中面临的实践问题出发,就如何有效开发园本课程和如何高效进行园本管理展开培训和研讨。 五、 培训模块与内容 (一) 模块一:理论研修——幼儿园教育发展理论 内容涵盖: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以及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教育政策为依据,着力于提高园长的课程领导力和园本课程开发能力,拓展专业视野,打造有思想有特色的幼儿园课程,提升园所发展高度。 以学前教育最前沿的理论研究思想和成果,结合学前教育政策研究和比较教育研究的成果,为园长厘清幼儿园课程和幼儿园教育理念的核心价值,拓宽园长的教育宏观视野,为园长的实践提供思辨的参考依据。使得各位园长结合各自所属地区的学前教育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展开研讨和思考。 (二) 模块二:实践浸悟——幼儿园园长的课程领导力 内容涵盖:以营造幼儿园的育人文化为核心,规划幼儿园的中长期发展,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调适外部环境条件,建立健全现代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与园本课程相匹配的教师团队,实现高效的、独特的幼儿园园本管理制度。 拟邀请上海市知名幼儿园园长,带来各具特色的园本课程讲座,聆听优秀园长的管理经验,并展开交流研讨,在交流互动中提升教育理念、优化管理行为、提升领导能力,并结合园本管理的亲身感受和思考,与专家、一线名园长进行交流和对话,为解决园长理念应用于实践的实际操作性问题提供范例和参考。 六、 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拟采用在有效时间内最高效的一些培训形式。 (一) 讲座交流 采用专题讲座的形式介绍学前教育的前沿理论、剖析发展现状、指引发展方向,并结合实际案例,展开园本课程开发和园本管理的研讨和交流,以提升专业理论素养、拓展专业视野。 (二) 实践对话 在实践对话中诊断、交流、反思、提升中,不是流于形式,而是在不同的探讨主题中、在与名园长对话碰撞过程中、在专家诊断和指导过程中,逐渐发掘课程开发与管理实践中的问题,研讨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习得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系列方式方法,进而获得持续创新的园本课程开发的研究内容和园本管理的发展前景。 ( 三) 实地访学 “我听过了,我就忘了;我看见了,我就记得了;我做过了,我就理解了。”因此,本次培训特意设定两次实地访学的培训内容,以便使园长们更深入地了解和身临其境地感受——如何有效而巧妙地利用本土文化、现代科技等社会环境因素创新园本课程开发和园本管理。 七、 参与范围 本次活动首批实施地区为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共8个省份,逐步向中西部其它省市、自治区扩展。 八、 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24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材料费、观摩费等);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餐费等自理。 本次活动培训费用由中国教育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培训费发票,会务组在接到您的回执表后,将电话告知交费方式,交费后请将交费凭证发到会务组邮箱,因每期人数有限,以实际交费成功的人数为准。在报到期间按照会务组安排领取您的发票及培训资料。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18502149878 021-62232242 李老师18686016868 0471-6200479 郝老师18747976201 0471-5226465 邮箱:xueqianzywyh@163.com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1.报名回执 2.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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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前歌舞艺术教育研修班的通知 2015-07-02
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前歌舞艺术教育研修班的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个人会员,各相关学校及教师: 根据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的有关儿童基础素养的原则和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期待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提高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实践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定于2015年7月15日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前歌舞艺术教育研修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园骨干教师对当前我国艺术素质教育政策的认识和艺术素质教育融入幼儿课堂中的理念和方法。拓宽学科知识,开阔艺术视野,提高专业技能技巧和艺术教学能力,努力建构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师资队伍。 二、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江南影视艺术学院 三、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幼儿园骨干教师。根据报名人数编班授课,每班不超过30人。 四、 课程设置与课时(70课时) 1.当前教育政策解读:2课时 2.幼儿园艺术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4课时 3.园所节目活动策划与推广:4课时 4.幼儿舞蹈创编理论:4课时 5.舞蹈气质与形体塑造:4课时 6.幼儿音乐基础能力培养:4课时 7.歌唱基础知识(幼儿歌唱入门):4课时 8.幼儿健身咏春拳舞:4课时 9.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西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塔吉克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8课时 10.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东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俄罗斯族、鄂伦春族、东北秧歌):8课时 11.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北方地区歌舞元素组合(拉花、藏族、蒙古族):8课时 12.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中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土家族、苗族、地花鼓):8课时 13.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西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佤族、彝族、傣族):8课时 五、 拟主讲专家及授课教师 朱家雄: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金 秋:教授,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江南影视艺术学院演艺学院院长 董 历: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学前教育工作者联谊会秘书长 杨立梅:教授,北师大学前教育专业 刘蓉惠: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副教授 陈勋奇:著名导演,“咏春拳”传人 王海英: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 刘 柳:教授,河南许昌学院院长 金庆玲:教授,湖南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系主任 张冬梅:教授,河北大学舞蹈系主任、河北省舞协副主席 冮 毅:副教授,哈尔滨师范大学舞蹈系主任 张 莉:讲师,新疆昌吉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舞蹈系主任 李 曼:讲师,河南师范大学舞蹈系教师 六、 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7月15-20日,共6天。 报到时间:2015年7月14日8:00-19:00 报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钱藕路2号江南影视艺术学院(无锡火车站下火车乘115路、快2、126路、60路即到;下飞机有机场大巴到火车站,再转上述各路车即到;无锡东站下火车乘地铁2号线到三阳广场站下,转地铁1号线到无锡火车站,再转上述各路车即到)。 参训要求:参训教师须凭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报到(如有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证请携带),交纳2寸个人免冠照片两张。 七、 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基础艺术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设置课程。培训合格者,由中国教育学会舞蹈专业委员会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按培训的70学时进行课时登记。 参训学员接到通知后,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电话联系梅素娟老师0510-83275908, 18018393886,杨怡老师:0510-83297448,18018393976。 八、 培训经费 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交纳培训费用4200/人,其他参训人员交纳培训费用4800/人(包括培训期间食宿费及学习资料、证书费用)。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由中国教育学会收取费用并开具培训费发票。 九、 联络方式 培训办公室秘书:梅素娟0510-83275908, 18018393886 杨 怡0510-83297448,18018393976 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金秋13910169109 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中国教育学会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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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的通知 2015-05-27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学校、个人会员;有关科研院所、高中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高考改革的稳步实施,中国教育学会拟定于2015年7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高考与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二、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统计与测量分会 中国教育学会高中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办公室 协办单位: 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 三、会议内容 (一)开幕式 (二)主旨报告 1.国内外考试招生制度比较研究 2.学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与测量等 3.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情况报告 (三)专题报告 1.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介绍与解读 2.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介绍与解读 (四)现场嘉宾访谈 (五)总结报告 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分析、解读和展望 四、参会代表 教育部相关领导;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副会长、学术委员、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学校负责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代表;各支持单位负责人;特邀教育理论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高中校长和教师代表等。 五、会议时间 7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19日上午会议,会期一天半。 六、报到地点 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8号) 七、交通安排 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路线详见附件2。 八、会议费用 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会务费600元(含专家费用、会议资料、18-19日午餐、场地服务费等);非会员会务费1000元/人;与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自理。 鉴于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有关会议住宿标准不尽相同,本次会议不再统一安排住宿,仅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举办地周边酒店信息及会议期间的相应服务,请参会人员按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安排。(会场周边酒店信息详见附件1)。 九、报名与缴费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方式,操作如下: 1.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 “学术交流”—“会议培训”—“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按步骤操作; 2.也可直接点击网站通知下方“我要报名”,按步骤操作。 十、参会须知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老师 电话:010-66051217 电子邮箱:xueshushi@cse.edu.cn 2.因会场接待容量有限,将对参会人数予以限制。若报名人数已满,即截止报名,未能报名缴费成功的,会务组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5月27日 附件: 1.会议地点周边住宿信息一览表 2.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交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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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5-13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会发〔2015〕42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及个人会员: 论文征集、评选是中国教育学会团结和发动广大会员,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综合反映和集中交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重要手段和重大学术活动。多年来,学会开展的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为推进重点领域和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学会决定启动2015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领域为重点,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解答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管理与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研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引导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优化育人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加强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进步研究,推进教育家办学实践;加强实验项目和地方、学校的改革实践研究,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教育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征文原则 征文应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验、推广价值的论题。 2.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 四、征文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师范类院校(系)教师、学生,教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士。 五、征文要求 1. 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 年度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作者限报1篇。除第一作者外,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3. 各推荐单位推荐优秀论文数量及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学会个人会员可直接向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报送1篇(填写附件1、附件2,与论文、有效会员证复印件一并报送,没有有效会员证复印件的论文将不得参评);其他论文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和现代学校联盟学校推荐(个人填写附件1、附件2,并与论文报送至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遴选后填写附件3、附件4按单位报数量择优报送学会秘书处)。 4.报送时需提供纸质论文2份(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和论文电子稿,缺电子稿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论文将不予受理。 5.年度论文评选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以及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初选。各单位应把年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论文质量。 6.学会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7.论文报送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 六、论文评审 1.初审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二审和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2.本次论文征集将扩大范围,适当增加获奖数量,评选设论文特、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学会将对获奖者和组织奖获奖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3.年度论文评选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4.学会将向学会及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刊物择优推荐部分获奖论文(摘要)。 5.关于2015年度学术论文征集与评选相关事项均以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相关附件请到学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se.edu.cn 论文报送邮箱:lunwen@cs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B座16层1659室 邮政编码:100082 联系电话:010-66051217 联系人:范老师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登记表 2、“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信息登记表(个人会员用表) 3、“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集体报送登记表 4、“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集体报送信息登记表 5、“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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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三十周年(1985.5—2015.5)大型公益论坛邀请函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办更好的教育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开启了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大幕。推进“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极大地激发了全民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办好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激发了教育的活力,推进中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今年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发布5周年。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新时期,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教育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教育强国的转变,中国教育需要持续深入的、更大的变革。为了总结教育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任务,探讨教育改革的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创新教育思维,激发教育活力,办更好的教育,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华东师范大学将于5月25、26日联合举办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三十周年大型论坛,进一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 会议论题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省级政府统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路径 3.政府负面清单的制定及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 4.管评办分离与全面提高教育效率。 (二)依法治教与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1.政府、学校、家长、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与权责; 2.建立激励教师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人事制度; 3.建立公平而又负责任的招生就业制度; 4.建立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教育评价制度。 5.完善教育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政策 (三)建立公平导向的教育保障机制 1.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教育财政体制; 2.进一步缩小地区、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 3.保障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机会; 4.在各级各类教育间公平配置教育资源。 5.保障教育过程中学生学习、发展机会的公平 (四)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和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1.师范大学在高教体制改革中的使命与未来 2.教师教育一体化与职后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4.落实教师教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二、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5月25—26日(5月24日10:00起在华东师范大学逸夫楼大堂报到) 会议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 通讯地址: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三、会议嘉宾 出席和邀请的嘉宾有: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教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教授,上海市有关领导、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华东师范大学领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上海市教委领导将应邀介绍“两校一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和推进情况。 邀请的专家有(按姓氏笔画为序): 叶 澜: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张 力:国家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张民选:上海师范大学原校长 张志勇: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 杰:上海交通大学校长 沈 健: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杨福家: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复旦大学原校长 迟福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范国睿: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常务副主任 俞敏洪:新东方教育董事长 徐小洲: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席酉民: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 谈松华:国家教育咨询委员,国家教育发展中心原副主任 阎光才: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袁振国: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主任 唐盛昌:上海中学原校长、上海华育中学校长 黄 藤:西安外事学院董事长 韩 平: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谢维和:清华大学副校长 四、会议报名 1、参加此次论坛需网上注册报名,有论文的请同时提交论文全文,会议将根据论文质量确定专题论坛的发言专家,并精选论文编辑出版。论坛注册网址:http://eduforum.ecnu.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 2、会议不收会务费,交通食宿自理;会务组不提供酒店预订业务,请提前做好食宿安排。 以下住宿地点可供参考: 1) 锦江之星(华师大店),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正门斜对面),电话: 021-62859998 2) 清水湾大酒店,上海普陀区凯旋北路1305号(近宁夏路),电话:021-51013030 3) 国丰酒店,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云岭东路口,电话:4007889889 3、会务联系人:张凯(021)62238289、 18930780721;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华东师范大学 2015年5月5日 附件:参考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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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启事 2015-03-24
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启事 为有效促进教育信息化深入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的新途径,提高一线师生教育技术与教学融合能力,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大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国教育学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优秀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目的 搭建国家级的展示交流和推广微课(程)应用平台,促进教育信息化深入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一线师生的微课设计与制作能力,推进跨区域优质微课的共建共享,营造多元、开放、协同与创新的信息化应用环境,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深度变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 2、参展范围 全国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 3、参展要求 版权:参展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选题紧贴教育教学实际,主题立意鲜明,内容健康富有时代性;参展者应对作品拥有著作权,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 聚焦:微课的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只讲述一个教学知识点,这个知识点是针对学生学习时的重点、难点、考点或易错点,并具有较大的教育教学价值。 规范: 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 画面合理布局,成像清晰,无质量缺陷。 拍摄录像时可采用录屏软件、手写板、电子白板、Pad、手机、高清或DV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多种采集设备,并对拍摄到的视频进行编辑,具体要求如下:分辨率:为1024×768 像素;时长:请控制在10分钟左右;文字:微视频中的文字要简单、明了,每屏文字不要太多,字号适中;有片头片尾,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声音:声音清晰,声音与画面保持良好的同步。无杂音、噪音;背景:背景简洁;头像:可以选择放置教师头像,以不影响主体内容呈现为好。头像构图要留天,居中,光线合适,无阴影;文件格式:所有作品均转化为MP4格式,请勿上传原始文件;文件命名:所在省份+所在学校+教师姓名+学科+授课年级+主题名称;视频首页规定:视频首页命名规定:所在学科+授课年级+主题名称+(教师/团队主要参教师姓名,一般不超过3人)(不愿署名的作品,可以只具体到学校),如下图所示: 4、鼓励制作体系化微课(程) 为顺应微课系列化、专题化的要求,同时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组委会特别鼓励参展者制作专题微课程,并在专家评选时重点推介专题微课(程)。 具体要求如下: (1)围绕某个专题而设计的专题化、系列化的微课(程)。 (2)一个专题微课程由一个主题下的若干个的微课组成,每个微课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 报送材料要求: (1)“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作品报名登记表”电子稿直接发送至本活动组委会邮箱:iweikebm@163.com,并在主题标明:相应教育类别+所在省份学校+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参展作品应登陆实名注册,并点击相关入口进入上传作品页面。 (3)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24:00。 6、活动流程安排 (1)宣传阶段 2015年1月—7月1日,发布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通知,争取各相关机构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对于积极参与的单位,可以提供展前微课(程)设计与制作的免费培训。 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单位,组委会将在以下网站: 上提供针对该单位的专题评选页面。 对于提交10个以上微课(程)作品的单位,可以自动升级为“微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的成员单位。联盟成员单位将享受第一届、第二届优质微课(程)作品的使用权。 (2)实名投票阶段 2015年7月1日—7月10日,组委会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和网络短信投票。投票人员使用实名制注册,并登录网站,可对微课(程)进行网络短信投票并参与讨论。投票靠前者进入学科专家评审阶段。 (3)优秀微课(程)初评阶段 2015年7月10日-7月15日,学科专家在网上对微课(程)进行打分和点评,并初步评出优秀微课(程)。 (4)优秀微课(程)复审阶段 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网络教育专家分学段、分学科对微课(程)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各类型、各学段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同时根据每个单位上传的微课(程)数量、质量及涉及类型学科的范围评选出本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5)优秀微课(程)颁奖 2015年7月16日,在北京举办2015年微课程资源展示会颁奖盛典上进行颁奖。 (6)优秀微课(程)展示 2015年8月--12月,组委会将采用访谈、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联合国内主流媒体对优秀微课(程)作品及作者进行推广、访谈,并在微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内部进行优质微课(程)分享。 7、相关说明 (1)本次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2)获奖者受邀参加2015年微课程展示会颁奖盛典,食宿费自理。 8、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占总参赛人数的5%,获得相关礼品和证书 (二)二等奖占总参赛人数的10%,获得相关礼品和证书 (三)三等奖占总参赛人数的13%,获得相关礼品和证书 (四)为表彰积极参加本次活动的各级组织和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10个。 9、注意事项 (1)参展作品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反动性、敏感性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于所有投稿入选和获奖作品使用权归展示会主办方所有,并有权将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出版、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参加展示会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3)本项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10、微课(程)评选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选题设计 (10分)选题简明(5)选题为教学中的学科思想、学科方法、学科经验的积累及重点、难点和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疑点、易错点。每个微课(程)只解决一个问题或一个问题的某个方面,一个微课(程)说明不完,可以采用专题微课(程)方式。设计合理(5)应围绕教学或学习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针对性设计,能够有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问题。教学内容 (20分)科学正确(10) 教学内容严谨,不出现任何科学性错误。逻辑清晰(10)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编排,符合学习者的认知规律,过程主线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教学手段 (20分)问题导学(10)善于把知识问题化,问题系列化,并从生活实际切入,以层层剥笋的方式推进问题、 解决问题;能创设学生深入探究的情景,引导学生掌握探究的科学方法。形式新颖(5)构思新颖,教学方法富有创意,善用现代教学技术探索研究学科难点的突破方法,不拘泥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教授类、解题类、答疑类、实验类、活动类、其他类。录制方法与工具可以自由组合,如用手写板、电子白板、黑板、白纸、Pad、录屏软件、手机、DV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制作。技术恰当 (5)能够应用现代化手段揭示学科本质特征、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难点问题。教学效果 (20分)学习生成性(5)能够让学生茅塞顿开、触类旁通,使复杂问题简单化,难点问题平常化。趣味性强(5)教学过程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目标达成(10)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能力的提高。 作品规范 (20分)结构完整 (10)虽然简短,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专题微课程必须符合系列化结构化完整性原则)技术规范(5)微课(程)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 围绕所选主题进行设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设计形象直观、层次分明;简单明了,教学辅助效果好;语言规范(5)语言标准,富有感染力;声音洪亮,有节奏感。网络评价 (10分)网上评审(10)参展作品发布后受到欢迎,点击率高、人气旺,用户评价好,作者能积极与用户互动。根据线上的点击量、投票数量、收藏数量、分享数量、讨论热度等综合评价。总计100分 11、联系方式 微课程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秘书处 010-57141923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3月附件:1.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评选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2.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评选活动学校参赛作品名单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微课(程)优质资源展示会评选活动参展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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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学术年会通知 2014-10-10
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学术年会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会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定于2014年12月3-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及主要内容 会议的主题是“基于信息技术的中小学安全教育实践研究”。会议将特邀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校长以及知名专家,讲解教育部今后一段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思路、政策方向和学术研究动态,交流中小学安全工作经验,探索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有效模式等。 二、参会人员 1.各地(市)、县分管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教育局长或负责人 2.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和理事; 3. 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 4. 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 会议时间:2014年12月3-6日(3日全天报到,6日早晨离会) 12月4号晚8点召开理事会,请理事和常务理事准时参会。欢迎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会。 2. 会议地点:金牛宾馆(028-8730600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2号 3. 交通路线: (1)火车北站--乘86路到茶店子转100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酒店 (2) 火车东站--乘38路到五桂桥公交站转4路到茶店子西口站转100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 (3) 双流机场--乘机场2号线到火车南站转49路到磨子村转62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 (4) 城北客运站--步行到北站西一路乘17路到茶店子站转100路到金牛宾馆站下车即到 四、参会相关事宜 1. 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交纳会务费650元/人,其他代表交纳会务费850元/人(含餐费、资料费等)。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有关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2.住宿安排以会务组收到代表参会回执为准。务请代表于11月15日之前通过E-mail将参会回执发到成都会务组,过期报名将无法保证食宿安排。 3.由中国教育学会统一收取会务费并开具发票,交费方式: (1)可登录中国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选择“学术交流”,进入“会议培训”,选择会议名称进行报名交费。 (2)邮局汇款: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B座16层(100082),收件人中国教育学会,备注写明参会人员+联系电话+安全年会+开具发票的准确单位名称。 (3)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华 电 话:028-85175296 手 机:18108427840 传 真:028-85120592 邮 箱:449598891@qq.com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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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2014-06-11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交流研讨会的通知学会发[2014]31号 各分支机构,各省、市、自治区(县)、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其他单位会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指明了当前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和要求。为了提高教育学会系统对国家社会组织发展改革的新政策、新思路的认识,主动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进一步加强省、市教育学会之间的学习和交流,中国教育学会定于2014年8月12日-13日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中国教育学会 协办:吉林省教育学会、延边州教育学会、延吉市教育学会 二、会议内容 1. 民政部相关领导介绍政府转变职能后的社会组织发展与相应举措; 2. 国际教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与运营方式介绍; 3. 分支机构的合理化设置与规范化管理; 4. 中国教育学会的发展思路及合作项目介绍; 5. 与会人员与嘉宾互动答疑; 6. 分论坛讨论; 7. 考察民族学校和学习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三、会议时间 2014年8月12—13日,会期2天(11日全天报到)。 四、会议地点 吉林省延吉市,报到地点:延边国际饭店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友谊路118号 总台电话:0433-2540811 2540812 交 通:延吉机场(朝阳川机场)出发乘坐出租到达延边国际饭店(车费约30元以内); 延吉火车站出发乘坐出租车到达延边国际饭店(车费约6-8元)。 五、参会对象 全国教育学会系统会长、秘书长及分支机构理事长、秘书长;省市教育学会推荐的各地方教育学会会长、秘书长。 六、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需交纳会务费1200元/人,已交齐单位会员会费的单位免收1人的会务费;交通、住宿费(标准间300元/天)自理。 七、注意事项 请与会人员将回执于2014年7月10日前E-mail至中国教育学会会员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一墨 电 话:010-84127203 13683009039 E-mail:wangym@moe.edu.cn 附件:参会回执 中国教育学会 201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