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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教育生态研讨会的通知 2016-06-17
关于召开2016年教育生态研讨会的通知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理事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生态思想,为教育生态研究和实践者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努力践行“好教育”目标,决定召开2016年教育生态研讨会。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教育生态思想与现代学校(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中国教育学会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0日-22日(6月20日报到) 地点:杭州瑞莱克斯大酒店(杭州市望江东路333号) 四、参会人员 著名教育专家、学者; 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研究机构专家、领导; 相关院校人员 五、会议议程 6月20日全天(星期五) 会议报到 6月21日上午(星期六) 开幕式、大会报告会 6月21日下午(星期六) “好教育”分论坛(见附件) 6月22日上午(星期日) 大会总论坛、闭幕式 六、拟邀请专家 张绪培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教育部课程改革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教育学会会长,原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小洲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主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教席讲座教授,世界大学网络“全球挑战指导小组”专家,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育生态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惊铎 中国生态体验教育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国家开放大学生态体验教育与网络社会研究室主任、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 华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常务理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 勇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办公室执行主任,中国教育咨询师认证中心执行主任 方红峰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组专家,浙江省课改办副主任,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姚 敏 区域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专家,成都市政府督学,成都市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处长 周培植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生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领导力研修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生导师 章献明 浙派教育信息技术专家,浙派名师名校长,浙江省特级教师 杨 蓉 浙派学前教育专家,浙江省特级教师,杭州市新华幼教育集团领衔园长 七、报名方式 1. 邮箱报名:编辑报名信息发送至论坛邮箱jiaoyushengtai@126.com。 2. 短信/电话报名:编辑“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电话+邮箱”,统一发送至联系人翁老师(18758281272),或直接电话回复(0571-88273250)。 注:如有近五年来的相关成果,请注明,并发至论坛邮箱(同上)。 八、参会费用 免会务费,参会代表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好教育”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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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的通知 2016-05-26
关于申办“‘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我国家庭教育更为科学健康的发展,全面提高父母的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教家委”)研究决定启动“新父母大讲堂”项目。 “成长帮手——‘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以下简称“百场巡讲”)是“新父母大讲堂”项目的子项目,该项目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与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着眼点,面向劳务输出大省、偏远地区以及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集中的城市提供纯公益的家庭教育讲座。 为更好地为“新父母大讲堂”项目提供专家支持,中教家委决定聘请众多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组建“中教家委讲座专家团”。众多专家通过自荐及推荐的形式申请加入,最终经评审专家组审核,形成第一批“中教家委讲座专家团”,并为“新父母大讲堂”提供了一百多条有针对性、可供选择的讲座主题(具体成员名单及讲座主题见附件1)。 我们相信,有了国家政策作指引、专家队伍作后盾,只要大家行动起来,一定能为我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为此,我们呼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的下属机构、各级地方政府主管的教育团体/机构,如省/市/县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以及各地妇联、关工委组织和新闻媒体能积极地行动起来,通过申办“新父母大讲堂”的公益讲座活动,将家庭教育普及工作深入推进到全国各地有需求的城市乡村。 具体申办详情可参见“成长帮手——‘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申请办法(详见附件2)。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一批讲座专家简介 2、“成长帮手——‘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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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年会通知 2016-05-17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年会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个人会员,各相关学校及教师: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学术年会拟定于 2016年 9月 24日—25日在山西大学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 承办单位: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二、会议主题 “教育政策与管理史” 三、论文提交 (一)请与会代表根据主题撰写参会论文,或撰写提交其他教育史研究领域论文。 (二)论文递交日期:2016 年6月1日至 2016 年9月10日。 (三)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接受电子版论文邮箱:sunjie@sxu.edu.cn 四、会议时间与地址 (一)年会会期:9月24—25日,共两天; (二)报到接待:9 月23日 9:00~22:00 报到; 报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航大酒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28号太航大酒店。 (三)抵达方式:与会代表根据安排自行抵达(交通提示详见“附件 2”),会务组不设接站;有特殊情况请与会务组联系。 五、会务费用 (一)按照中国教育学会的相关要求,与会代表的会务费为每人 800 元(人民币),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每人500元(人民币),硕、博士研究生每人500 元(人民币)。 (二)缴费方式:请您于9月18日之前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 “学术交流”—“会议培训”—“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年会”,按步骤操作;也可直接点击网站通知下方“我要报名”,按步骤操作。 (三)大会为参会代表统一安排食宿,参会期间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由于会议规模较大,请与会代表适当控制研究生参会人数。 六、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侯怀银 13934048721 副院长:孙 杰 13653519620 七、会议回执(附件3) 请与会代表2016年7月1日之前将会议回执通过会务组邮箱(yuqinqi@sxu.edu.cn)寄回,以便安排住宿及其它会务。 附件:1、论文格式要求 2、交通提示 3、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 17届年会回执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 2016年5月17日 报名链接 硕、博士研究生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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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 2016-04-26
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学会发〔201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各单位会员、相关学校: 为确保“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规范开展,中国教育学会制订了《“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6日 “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 系列活动指南(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探索建立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综合素质人才,建立掌握创客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的教师队伍,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的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健康发展,中国教育学会将组织开展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以下简称“中青创奥”系列活动)。为使活动科学、有序、健康开展,特制定本指南,供各单位或个人参照施行。 一、“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目标与要求 1.“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宗旨是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的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健康发展,培养面向未来的、具有创新型综合素质的人才。具体目标如下: (1)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或有意向的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创客教育,探索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2)搭建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创客教育支持系统,探索以过程性记录为核心的青少年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3)开展以创客教育理念和技能为主的培训活动,有效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教育教学创新。 2.“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基本理念是“面向全体、教师先行、多元整合、开源分享”,具体要求如下: (1)面向全体。创客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教育,而不是面向少数学生的精英教育。创客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创客精神和创客能力的培养,不刻意追求创客作品的技术水平和商业价值。 (2)教师先行。要开展普及性的创客教育,教师首先要成为教育创客。教师应针对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动利用各种技术手段,与学生一起进行创意、设计和制造活动,共同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能。 (3)多元整合。创客教育应引导学生围绕自己的兴趣、疑问或问题,将各种工具、知识、人员有机地整合在一起,积极主动地开展探究、改装、设计与制作活动,将疑问转化为知识,将创意转化为现实。 (4)开源分享。开源就是公开课题、问题、创意、想法、解决之道,例如公开软件源代码、硬件图纸及加工制作方法,鼓励所有人在已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自由的修改和完善,条件是所做的修改也要公开源代码、图纸和方法。开源的基本理念是:所有人的知识都建立在前人分享的基础上,分享和传播知识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3.“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领导机构是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简称“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由中国教育学会及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负责“中青创奥”系列活动方针政策的制定和重要事项的决策。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中国教育学会青少年创新思维教育研究中心”代行办公室职能,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将遴选从事创客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专家,组建“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全国专家委员会,承担系列活动的顶层设计、标准制定、项目评审、师资培训等任务。 4.为推动全国各地有序开展“中青创奥”系列活动,鼓励和支持已经或有意开展创客教育的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相关社会组织、社区等申请成为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创奥”实验基地(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并在全国组委会的统一指导下,积极开展“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各单位以“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或“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名义开展培训、展示或竞赛活动,必须取得中国教育学会授权并签订相关协议。 5.中国教育学会下属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以下方式参与和支持“中青创奥”系列活动: (1)向分支机构管理的会员单位转发“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通知和文件,推荐有条件的单位申报“中青创奥”实验基地; (2)向“中青创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 (3)结合本分支机构专业特点,协助“中青创奥”办公室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和教师培训活动; (4)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将本分支机构已经开展的面向青少年的竞赛类活动与“中青创奥”展示活动有机衔接,丰富“中青创奥”展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6.“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将创建 “中青创奥”跨媒体数字平台,包括“中青创奥”网站(www.cymoly.cn)、“中青创奥”微信公众号、“中青创奥”移动APP等。 “中青创奥”全国组委会将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发布创客教育信息,汇集创客教育活动的设备、材料和学习资源,进行创客活动作品展示与交流。参与“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中青创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共享信息资源。 二、“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教育内容 “中青创奥”教育活动旨在引导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相关社会组织、社区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创客活动场所,引导和支持青少年从自己和他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出发,运用相关学科知识和各种技术工具或方法,进行个性化的创意、设计和制造活动。 “中青创奥”教育活动的内容初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手工制作创客:以直接动手动脑为特征的各类立体(空间)设计以及手工作品的构建或制作活动,包括陶艺、土艺、编织、纸艺、布艺、木艺、金工等各类手工制作活动。 2.数字制造创客:采用三维创意设计软件和各种数字制造工具,将设想变成数字模型或实物作品,主要包括3D打印、激光切割、激光雕刻等。 3.智能硬件创客:采用Arduino等开源硬件平台,结合各种传感器和机械控制装置,设计与制作能够智能化地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硬件作品,主要包括电子艺术作品、实用电子设备、智能控制装置等。 4.AR数媒创客:围绕一定的主题,利用多媒体工具和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等,将文字、图形、声音、视频、数字模型等多种媒体形式组合起来,形成跨媒体的数字化作品。 5.科普创客:以传播科学技术知识为目的,采用一种或多种工具开展的科普作品创作活动,如科普文学作品、科普展品、科普艺术作品、科普游戏等。 6.益智与数学创客:以长智慧、增本领、强能力为目的,采用一种或多种手段开展设计创作活动,如玩具设计与创造、魔术设计与活动、数学设计与创作、数学实验设计、益智学具与活动等(例如九连环、七巧板、魔方、鲁班锁、小学生速算、数学折叠、集装箱规划、博弈、数学重力棋、万花镜)。 7.发明创客:以有效解决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目的,采用一种或多种工具开展的发明作品创作活动,包括教具/学具、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 三、“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展示 “中青创奥”展示活动旨在支持各级教育部门搭设专业化的网络和现场展示交流平台,组织学校、教师和学生规范、有序地分享自己在创客教育活动中获得的成果和经验,使更多学校得到启发与带动,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创客教育活动。 “中青创奥”展示活动分为“创奥欢乐秀”(MOLY Faire)、“创奥挑战赛”(MOLY Challenge)和“创奥教育论坛”(MOLY Forum)三种展示方式。 “创奥欢乐秀”按七种类型的创客教育活动设置展示区域,即手工制作创客、数字制造创客、智能硬件创客、AR数媒创客、科普创客、益智与数学创客、发明创客。每类领域分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 “创奥挑战赛”针对中小学生的特点,采用分项设置、团队参赛、统一命题、封闭完成、展示评议的方式进行。 “创奥教育论坛”以发言讲述、现场发问、模型图片展示、网络传播等形式,为实验基地单位分享创客空间建设、课程课件开发、创客社团活动等方面的经验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参加“创奥欢乐秀”活动的各类创客作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青创奥”网站的指定区域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经审查合格后集中发布。对于在平台上发布的每一件作品,都设置“评论”“分享”“收藏”“投币”等功能,由网络用户进行开放式评价,获得的数据作为判断参赛作品是否能够参加现场展示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活动的规范实施,各单位“创奥挑战赛”活动可以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专家指导下开展。 各实验基地(校)应该在每年8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的“创奥欢乐秀”和“创奥挑战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加全国展示活动的优秀创客作品和创客团队。全国展示活动拟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 “中青创奥”展示活动不得向参赛学生收取“参赛费”、“报名费”。 四、实施计划 1.“中青创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各类创客教育标准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环境建设方面,针对创客教育的7个领域,分别研制创客教育环境建设标准; (2)在资源开发方面,针对创客教育的不同类型和形式,研制系统化的创客教育资源标准; (3)在工作评估方面,根据我国创客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研制“中青创奥实验区/校工作评估标准”。 2.为推动“中青创奥”实验基地规范、有序地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全国组委会将对实验基地校的领导和教师持续开展创客教育理念、内容和技术、方法的培训。 3.实验基地校是“中青创奥”教育活动的实施主体,应按照全国组委会发布的创客教育环境建设标准、资源开发标准、工作评估标准,积极开展环境建设、资源开发和教育活动,踊跃参加“中青创奥”展示竞赛活动。表现出色的作品、团队、学校将被推选参加每年一次的“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 4.除了组织中小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创客教育外,有条件的“中青创奥”实验区应积极在所辖地区设立创客社区和创客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创客活动和家庭创客活动,为广大青少年参与创客教育活动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5.全国组委会将制定《中青创奥示范区、基地工作评估标准》,开展“中青创奥示范区、基地”的评选,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地颁发证书。 上述工作安排将视各地活动开展的实际状况,做出必要的调整与补充;也将在各地的积极实践探索中,不断丰富其内涵,扩展其领域,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创客教育新局面。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在“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1.“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实验基地申报和认定办法 2.“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实验基地申报/认定表 3.“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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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办“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 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负责人培训的通知 2016-04-26
关于延期举办“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 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负责人培训的通知学会发〔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各单位会员、相关学校: 近期,中国教育学会拟正式发布《“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管理指南》等重要文件。文件将对各地实施创客教育并申请成为“中青创奥”实验基地/校的条件、申报及认定流程做出明确说明,以此来规范活动的正常开展。为确保“中青创奥”系列活动政策规则的一致性,原定于4月29-30 日举办的“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负责人培训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已经报名的参会人员,自5月10日开始,可在学会网站(www.cse.edu.cn)下载《中青创奥实验基地实验校申报、认定表格》,并提交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的资质做出认定,并对外公布。待首批实验基地/校认定完成后,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组委会即举办原定的培训活动。 对于已经成功报名缴费的参会人员,您可以申请退费,也可以保留此次缴费凭证,等待新的通知并继续进入“中青创奥实验校”的申报认定流程。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 系 人: 方位渤 雷媛媛 联系电话: 010-68909688(工作时间) 13901356751(方位渤) 18643728837(雷媛媛)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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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4-22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会发〔2016〕45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教育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个人会员、广大教育工作者: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迈向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为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综合反映教育一线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根据《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学会决定启动 “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为指导,以“十三五”时期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为依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坚持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相结合,提高服务教育决策能力;坚持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基层教育工作者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为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繁荣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做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要力求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有效性,要与地区和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课题研究期限 规划课题原则上要求两年内完成,研究周期最短为一年,最长须在本规划期内完成。 四、申报时间 2016年5月1日-6月30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中设重点课题,随通知下发规划课题指南(附件3)和2016年规划重点课题选题(附件4),申报者可根据指南和选题方向确定具体课题题目后进行申报,课题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同一方向的重点课题立项不超过两项。 2.请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如实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由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式3份报送至中国教育学会学术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3.学会下属各分支机构可推荐课题进行申报,并负责对申报内容进行初审; 六、课题评审及相关费用 1.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和相关推荐单位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直接申报的重点课题通过评审后予以立项,此外,根据学术委员会终审意见,还将选择部分优秀规划课题作为重点课题立项。 2.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自筹研究经费。 3.学会将收取评审咨询费200元/项。缴费方式为邮局汇款,具体信息为下: (1)接收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8室。 (2)接收人姓名:中国教育学会。 (3)邮编:100007 (4)发寄人地址:请填写需开具发票单位名称。 (5)汇款单附言中请完整填写申报课题名称。 七、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8室中国教育学会学术部 邮政编码:100007 2.邮箱:keti@cse.edu.cn(邮箱只受理课题申报材料,不接受相关问题咨询)。 3.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4022535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 2.《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4.《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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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4-08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会发〔2016〕33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教育改革实验区: 论文征集与评选是中国教育学会团结和发动广大会员,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综合反映和集中交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重要手段和重大学术活动。一直以来,学会开展的年度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为推进重点领域和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中国教育学会决定启动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解答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管理与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研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引导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优化育人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加强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进步研究,推进教育家办学实践;加强实验项目和地方、学校的改革实践研究,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教育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征文原则 征文应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精神,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践、推广价值的论题。 2.富于创新。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论文须从实际出发,论据充分、有力,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 四、征文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师范类院校(系)教师、学生,教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士。 五、征文要求 1.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报送的论文要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等行为。 2.年度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作者限报1篇。除第一作者外,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3.学会个人会员可直接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报送1篇论文;其他论文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教改实验区推荐。申报流程及各推荐单位推荐优秀论文数量及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 4.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论文将不予受理。 5.年度论文评选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教改实验区进行初选。各单位应把年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论文质量。 6.学会年度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本次论文征集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详细流程见附件1。 8.论文报送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30日。 六、论文评审 1.个人会员论文初审由学会负责,集体报送论文的初审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二审和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2.本次论文征集和评选设论文特、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学会将对获奖者和组织奖获奖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3.年度论文评选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4.学会将向学会及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刊物择优推荐部分获奖论文(摘要)。 5.关于2016年度学术论文征集与评选相关事项均以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022535 联系人:杨老师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1日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申报说明 2.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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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的通知【中国教育学会】 2016-03-31
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的通知学会发〔2016〕29号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项目,将于2016年5月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第二次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6年5月13日全天报到,5月14-20日培训。 2.报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晨辉二街66号二楼202办公室(乘车路线见附件1);培训地点: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北城分校。 3.培训内容:本次集中培训内容包括专题讲座、课题开题报告、跟岗学习、考察参观、交流研讨等。(课程安排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培训学员应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做好课题开题的准备工作,虚心听取指导专家的修改建议,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跟岗学习期间,遵守学习学校秩序和相关安排。 2.学员所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员参加培训、开展课题研究、提升教学教研影响力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政策支持,关注学员的研修进展情况,鼓励学员成立工作室,带动区域教育发展。 三、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四、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84022806 电子信箱:xueshuershi@cse.edu.cn 四川省优质教育促进会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8-85922642-202 电子信箱:liujie@jxfls.com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3月30日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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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 暨组织第一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2015-11-12
关于启动“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 暨组织第一次集中培训的通知学会函〔2015〕55号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切实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中国教育学会多渠道筹措资金启动了全公益项目“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在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教育学会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于近期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由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9省、市、自治区推选、学会组织专家遴选,共32名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其中特邀2名。(名单见附件1、2) 二、培养目标 为西部乡镇(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一批植根于农村、具有高远理想、先进理念、丰厚素养、广阔视界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家型优秀骨干校(园)长和教师,并通过其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区域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第一次集中培训方案见附件3) 三、培训安排“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启动仪式暨第一次集中培训,年底前在北京进行,后续培训工作分年度安排。 1.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培训时间:2015年12月4日全天报到;12月5日上午开班仪式、专题报告;12月5日下午-11日培训(共七天)。 3.培训内容:包括开班仪式、主题报告、专题讲座、参观学习、交流研讨等,具体内容以实际报到时的课程表为准。 四、相关要求 1.培养对象需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成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合作协议书(见附件4)。无合作协议,将视为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不予接待。协议由学员本人于报到当天交给班主任。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培养对象参加培训和开展研修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关注相关培养对象的研修情况。培养对象应珍惜研修机会,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 3.研修期间,培养对象需根据当地乡村教育或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确立科研课题或建立“工作室”,并形成科研或学术工作团队,以辐射研修成果,发挥引领作用。 五、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按照中国教育学会的有关规定,交通费采取报账制方式报销,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六、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二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848199 电子信箱:xueshuershi@cse.edu.cn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11月9日 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录取名单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特邀名单3.“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一次集中培训方案4.“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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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学术年会通知 2015-11-06
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学术年会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会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定于2015年12月23-2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第九届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及主要内容 会议的主题是“把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会议将特邀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校长以及知名专家,讲解教育部今后一段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思路、政策方向和学术研究动态,交流中小学安全工作经验,探索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有效模式等。 二、参会人员 1.各地(市)、县分管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教育局长或负责人 2.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和理事; 3. 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 4. 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 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3-26日(23日全天报到,26日早晨离会) 2. 会议地点:宁波金港大酒店(0754-87668888)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 3. 交通路线: (1) 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到达外滩大桥站下车往南步行600米即到酒店。打的约9元 (2) 火车东站乘516路到槐树路站下车步行500米即到酒店。打的约25元 (3) 机场乘2号地铁到达外滩大桥站下车往南步行600米即到酒店。打的30元左右即到。 四、会议费用和缴费方式 1. 参会代表的交通、住宿费用均由派出单位承担。会务费由中国教育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会务费发票。本次会务费(含资料费、会议期间餐费、场地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会务费600元;非会员会务费900元/人。 2. 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12月20日前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 “学术交流”—“会议培训”—“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学术年会”,按步骤操作。 网上缴费成功的代表,请保留系统发给您的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在会议期间凭“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按照会务组安排领取您的发票。 (2)原则上不接待现场报名和缴费。经会务组同意现场缴费的,由会务组代收现金开具收据,正式发票于2016年1月20日后采取快递方式邮寄。 3.缴费后还需发送参会回执给会务组。住宿安排以会务组收到代表参会回执为准。务请代表于12月11日之前通过E-mail将参会回执发到会务组,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拟定为700人左右,过期报名将无法保证食宿安排。 五、其他事项 1. 如希望申请中国教育学会会员,请按照下文“会员申请流程”进行申请。新入会会员需缴纳会员费,会员费标准为100元/年,一次性缴纳3年。 会员申请流程: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左上角“会员申请”,填写《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在“分类选项”“你希望得到哪个分支机构的专业支持与服务”中,选择“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2.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卫华(13606804480);蒋丽萍(13606804242) 电 话:0571—86556024;0571—86556025 传 真:0571-86556025 邮 箱:hzynf@163.com 中国教育学会 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参会回执 报名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