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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4-08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会发〔2016〕33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教育改革实验区: 论文征集与评选是中国教育学会团结和发动广大会员,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综合反映和集中交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重要手段和重大学术活动。一直以来,学会开展的年度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为推进重点领域和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中国教育学会决定启动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解答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管理与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研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引导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优化育人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加强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进步研究,推进教育家办学实践;加强实验项目和地方、学校的改革实践研究,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教育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征文原则 征文应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精神,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践、推广价值的论题。 2.富于创新。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论文须从实际出发,论据充分、有力,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 四、征文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师范类院校(系)教师、学生,教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士。 五、征文要求 1.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报送的论文要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等行为。 2.年度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作者限报1篇。除第一作者外,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3.学会个人会员可直接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报送1篇论文;其他论文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教改实验区推荐。申报流程及各推荐单位推荐优秀论文数量及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 4.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论文将不予受理。 5.年度论文评选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教改实验区进行初选。各单位应把年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论文质量。 6.学会年度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本次论文征集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详细流程见附件1。 8.论文报送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30日。 六、论文评审 1.个人会员论文初审由学会负责,集体报送论文的初审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二审和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2.本次论文征集和评选设论文特、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学会将对获奖者和组织奖获奖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3.年度论文评选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4.学会将向学会及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刊物择优推荐部分获奖论文(摘要)。 5.关于2016年度学术论文征集与评选相关事项均以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022535 联系人:杨老师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1日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申报说明 2.中国教育学会2016年年度论文征集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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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的通知【中国教育学会】 2016-03-31
关于组织“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的通知学会发〔2016〕29号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项目,将于2016年5月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第二次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6年5月13日全天报到,5月14-20日培训。 2.报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晨辉二街66号二楼202办公室(乘车路线见附件1);培训地点: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北城分校。 3.培训内容:本次集中培训内容包括专题讲座、课题开题报告、跟岗学习、考察参观、交流研讨等。(课程安排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培训学员应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做好课题开题的准备工作,虚心听取指导专家的修改建议,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跟岗学习期间,遵守学习学校秩序和相关安排。 2.学员所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员参加培训、开展课题研究、提升教学教研影响力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政策支持,关注学员的研修进展情况,鼓励学员成立工作室,带动区域教育发展。 三、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四、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84022806 电子信箱:xueshuershi@cse.edu.cn 四川省优质教育促进会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8-85922642-202 电子信箱:liujie@jxfls.com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3月30日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二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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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 暨组织第一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2015-11-12
关于启动“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 暨组织第一次集中培训的通知学会函〔2015〕55号广西教育学会、四川省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贵州省教育学会、云南省教育学会、西藏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学会、青海省教育学会、新疆教育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切实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中国教育学会多渠道筹措资金启动了全公益项目“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在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教育学会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于近期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由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9省、市、自治区推选、学会组织专家遴选,共32名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其中特邀2名。(名单见附件1、2) 二、培养目标 为西部乡镇(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一批植根于农村、具有高远理想、先进理念、丰厚素养、广阔视界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家型优秀骨干校(园)长和教师,并通过其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区域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第一次集中培训方案见附件3) 三、培训安排“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启动仪式暨第一次集中培训,年底前在北京进行,后续培训工作分年度安排。 1.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培训时间:2015年12月4日全天报到;12月5日上午开班仪式、专题报告;12月5日下午-11日培训(共七天)。 3.培训内容:包括开班仪式、主题报告、专题讲座、参观学习、交流研讨等,具体内容以实际报到时的课程表为准。 四、相关要求 1.培养对象需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北京成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合作协议书(见附件4)。无合作协议,将视为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不予接待。协议由学员本人于报到当天交给班主任。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培养对象参加培训和开展研修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关注相关培养对象的研修情况。培养对象应珍惜研修机会,确保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应研修任务。 3.研修期间,培养对象需根据当地乡村教育或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确立科研课题或建立“工作室”,并形成科研或学术工作团队,以辐射研修成果,发挥引领作用。 五、培训费用 本计划是由中国教育学会实施的“教育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的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相关文件资料费均由培训方提供。按照中国教育学会的有关规定,交通费采取报账制方式报销,请学员务必保留好相应交通票据。 六、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二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848199 电子信箱:xueshuershi@cse.edu.cn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11月9日 附件:1.“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录取名单2.“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特邀名单3.“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第一次集中培训方案4.“乡村教育家成长助推计划”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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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学术年会通知 2015-11-06
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学术年会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会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定于2015年12月23-2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第九届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及主要内容 会议的主题是“把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会议将特邀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校长以及知名专家,讲解教育部今后一段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思路、政策方向和学术研究动态,交流中小学安全工作经验,探索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有效模式等。 二、参会人员 1.各地(市)、县分管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教育局长或负责人 2.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和理事; 3. 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代表和个人会员; 4. 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 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3-26日(23日全天报到,26日早晨离会) 2. 会议地点:宁波金港大酒店(0754-87668888)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 3. 交通路线: (1) 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到达外滩大桥站下车往南步行600米即到酒店。打的约9元 (2) 火车东站乘516路到槐树路站下车步行500米即到酒店。打的约25元 (3) 机场乘2号地铁到达外滩大桥站下车往南步行600米即到酒店。打的30元左右即到。 四、会议费用和缴费方式 1. 参会代表的交通、住宿费用均由派出单位承担。会务费由中国教育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会务费发票。本次会务费(含资料费、会议期间餐费、场地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会务费600元;非会员会务费900元/人。 2. 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12月20日前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 “学术交流”—“会议培训”—“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九届学术年会”,按步骤操作。 网上缴费成功的代表,请保留系统发给您的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在会议期间凭“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按照会务组安排领取您的发票。 (2)原则上不接待现场报名和缴费。经会务组同意现场缴费的,由会务组代收现金开具收据,正式发票于2016年1月20日后采取快递方式邮寄。 3.缴费后还需发送参会回执给会务组。住宿安排以会务组收到代表参会回执为准。务请代表于12月11日之前通过E-mail将参会回执发到会务组,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拟定为700人左右,过期报名将无法保证食宿安排。 五、其他事项 1. 如希望申请中国教育学会会员,请按照下文“会员申请流程”进行申请。新入会会员需缴纳会员费,会员费标准为100元/年,一次性缴纳3年。 会员申请流程: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左上角“会员申请”,填写《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在“分类选项”“你希望得到哪个分支机构的专业支持与服务”中,选择“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2.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卫华(13606804480);蒋丽萍(13606804242) 电 话:0571—86556024;0571—86556025 传 真:0571-86556025 邮 箱:hzynf@163.com 中国教育学会 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参会回执 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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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前沿博士论坛暨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九届学术年会通知 第二届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前沿博士论坛中国教育学会暨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九届学术年会将于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和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联合主办。年会主题为“依法治国视角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现将会议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届年会拟设以下分论坛主题,供各位撰写论文时参考: (一)教育法治视角下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二)学校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三)教育政策与法律热点案例研究 (四)《教师法》修订背景下教师权利及其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五)教育法治视角下民办学校发展研究 (六)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学科发展研究 二、会议时间及会议地点 报到时间:10月30日,10月31日至11月1日正式会议。 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楼大厅。 三、论文 请各位务必在10月20日之前,将正式会议论文以Word格式发至bnu2015nianhui@163.com邮箱,论文格式见附件2。非常感谢大家的合作! 四、会议费用 交通、住宿费自理;教师会务费每人600元,学生每人300元(会务费开具高等学校行政事业费发票)。 五、住宿 京师大厦标准间每晚558元,电话:010-58802288;如家快捷酒店(德外店)标准间每晚280元,电话:010-82083155。 六、会场 主会场——京师学堂一层京师厅;分会场——京师学堂一、二、三、四会议室,英东楼318、822教室。 七、基本交通路线 (1)从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积水潭站,再换乘22路等公共汽车到北京师范大学站; (2)从北京西站乘47路公共汽车到北京师范大学站; (3)从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街口站,再换乘47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范大学站; (4)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站,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达。 八、联系方式 刘惠(会务):13581999377; 余晓汉(宾馆预订):18811765128。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通过会务邮箱进行咨询。 为安排会务服务工作,有计划、更好为大家服务,特发通知,请各位同仁拨冗预留会议时间,敬请回复会务组是否可以参会,衷心感谢。 期待欢聚美丽北京。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1.会议回执 2.年会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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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的通知 2015-10-16
关于举办“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的通知学会发〔2015〕93号 各单位会员、相关学校,各位理事、个人会员、相关教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团拜会上关于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促进世界范围内家庭教育界的交流和学术资源共享,中国教育学会定于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举办“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 本次论坛将集结国内外家庭教育相关领域的顶级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分享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优秀家庭教育理念与实践经验,促进教育与科技、家庭与社会、国内与国外的多元协同与整合,推动我国家庭教育事业更为科学健康的发展,使少年儿童拥有应对未来的变化和挑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论坛主题 “教育始于家庭”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新教育研究院 公益支持: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三、论坛议程 四、邀请发言嘉宾 五、参会人员 高等院校和相关研究机构的家庭教育研究者与实践工作者;家庭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代表;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教育媒体人等。 六、论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10月30日全天报到。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大信商务会议中心酒店 七、论文评审 论坛组委会现面向大家征集学术论文并在会后组织评审。 (一)征文选题范围。可紧扣论坛主题自拟题目撰写,也可参考以下选题:东西方文化与家庭教育;家庭政策与家庭教育;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核心价值观与家庭建设;家校关系与家校合育;互联网时代的家庭教育。 (二)投稿论文格式要求:论文文稿限5000字,摘要限300字,3-5个关键词。 (三)论文体例: 1.论文标题采用二号黑体粗体,居中,一般不超过20字;副标题采用三号仿宋体加粗;作者在标题下方,作者名采用四号楷体,多个作者间空一格,作者简介请用脚注形式排版于文章首页。 2.摘要采用五号楷体;关键字采用五号楷体,以“;”间隔。 3.正文采用五号宋体;一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居中,以一、二、三、…排序;二级标题采用五号宋体,以(一)(二)(三)…排序。 4.图采用六号宋体,图序、图题放于图下;表格采用六号宋体,表序、表题放于表的正上方。 5.参考文献字样采取五号黑体;文献采用小五号宋体,用方括号加数字编序。 (四)本次论文评审不收评审费。 (五)论文提交时间及方式。投稿者将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名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5年10月25日前发送至csefamilyedu@vip.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投稿”字样。 八、费用 (一)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在校学生凭学生证交纳会务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使用费、31日午餐等);其他参会人员交纳会务费1000元/人;交通费及其余食宿费用自理。会务费将由中国教育学会收取并开具“会务费”发票。 鉴于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有关会议住宿标准不尽相同,本次论坛不统一安排住宿,仅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举办地周边酒店信息及会议期间的相应服务,请参会人员按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安排(会场周边酒店信息详见附件1)。 (二)本次论坛采用网上交费方式。步骤如下: 登陆中国教育学会网站(www.cse.edu.cn)右侧→“会议报名”→“2015年家庭教育国际论坛”→“我要报名”,按步骤进行操作。 网上交费成功的人员,请保留系统发给您的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在会议期间凭“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按照组委会安排领取您的发票。 注:论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九、交通安排 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交通路线指南详见附件2。 十、论坛联络 联系人:中山当地接待 何芳,联系电话:13549937614 电子邮箱:450051479@qq.com; 论坛及投稿咨询 卢丽娟,联系电话:15801654992 电子邮箱:280950572@qq.com; 张冠芳,联系电话:18311367192 电子邮箱:zhanggf205@sina.com。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 1.会场周边酒店信息 2.交通路线指南 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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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西部地区幼儿园骨干园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5-10-16
关于举办中西部地区幼儿园骨干园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学会,各有关幼儿园及园长: 学前教育的学科带头人是当地学前教育领域专业水平较高的群体,对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抱有迫切的动力和愿望。同时,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学前教育也正在走向世界前列。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这预示着在新的社会和教育环境下,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幼儿园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新要求。 本次培训活动将邀请高校学前教育专家及幼儿园实践一线的名园长展示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的所感所悟,并进行上海市名园实地访问学习和交流探讨,以提高园长专业能力与管理水平,使之具有宽阔的视野,有科学的办园思想,能有效解决自身教育、教学和管理问题。 一、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 主题 幼儿园园长的课程领导力与团队建设 三、 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15年11月,上海 第二期:2015年12月,上海 计划每期50位园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 指导思想 本次培训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参考,汲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结合各地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从幼儿园园长在园本课程开发和园本管理中面临的实践问题出发,就如何有效开发园本课程和如何高效进行园本管理展开培训和研讨。 五、 培训模块与内容 (一) 模块一:理论研修——幼儿园教育发展理论 内容涵盖: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以及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教育政策为依据,着力于提高园长的课程领导力和园本课程开发能力,拓展专业视野,打造有思想有特色的幼儿园课程,提升园所发展高度。 以学前教育最前沿的理论研究思想和成果,结合学前教育政策研究和比较教育研究的成果,为园长厘清幼儿园课程和幼儿园教育理念的核心价值,拓宽园长的教育宏观视野,为园长的实践提供思辨的参考依据。使得各位园长结合各自所属地区的学前教育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展开研讨和思考。 (二) 模块二:实践浸悟——幼儿园园长的课程领导力 内容涵盖:以营造幼儿园的育人文化为核心,规划幼儿园的中长期发展,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调适外部环境条件,建立健全现代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与园本课程相匹配的教师团队,实现高效的、独特的幼儿园园本管理制度。 拟邀请上海市知名幼儿园园长,带来各具特色的园本课程讲座,聆听优秀园长的管理经验,并展开交流研讨,在交流互动中提升教育理念、优化管理行为、提升领导能力,并结合园本管理的亲身感受和思考,与专家、一线名园长进行交流和对话,为解决园长理念应用于实践的实际操作性问题提供范例和参考。 六、 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拟采用在有效时间内最高效的一些培训形式。 (一) 讲座交流 采用专题讲座的形式介绍学前教育的前沿理论、剖析发展现状、指引发展方向,并结合实际案例,展开园本课程开发和园本管理的研讨和交流,以提升专业理论素养、拓展专业视野。 (二) 实践对话 在实践对话中诊断、交流、反思、提升中,不是流于形式,而是在不同的探讨主题中、在与名园长对话碰撞过程中、在专家诊断和指导过程中,逐渐发掘课程开发与管理实践中的问题,研讨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习得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系列方式方法,进而获得持续创新的园本课程开发的研究内容和园本管理的发展前景。 ( 三) 实地访学 “我听过了,我就忘了;我看见了,我就记得了;我做过了,我就理解了。”因此,本次培训特意设定两次实地访学的培训内容,以便使园长们更深入地了解和身临其境地感受——如何有效而巧妙地利用本土文化、现代科技等社会环境因素创新园本课程开发和园本管理。 七、 参与范围 本次活动首批实施地区为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共8个省份,逐步向中西部其它省市、自治区扩展。 八、 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24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材料费、观摩费等);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餐费等自理。 本次活动培训费用由中国教育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培训费发票,会务组在接到您的回执表后,将电话告知交费方式,交费后请将交费凭证发到会务组邮箱,因每期人数有限,以实际交费成功的人数为准。在报到期间按照会务组安排领取您的发票及培训资料。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18502149878 021-62232242 李老师18686016868 0471-6200479 郝老师18747976201 0471-5226465 邮箱:xueqianzywyh@163.com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1.报名回执 2.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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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前歌舞艺术教育研修班的通知 2015-07-02
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前歌舞艺术教育研修班的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个人会员,各相关学校及教师: 根据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的有关儿童基础素养的原则和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期待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提高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实践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定于2015年7月15日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前歌舞艺术教育研修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园骨干教师对当前我国艺术素质教育政策的认识和艺术素质教育融入幼儿课堂中的理念和方法。拓宽学科知识,开阔艺术视野,提高专业技能技巧和艺术教学能力,努力建构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师资队伍。 二、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江南影视艺术学院 三、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幼儿园骨干教师。根据报名人数编班授课,每班不超过30人。 四、 课程设置与课时(70课时) 1.当前教育政策解读:2课时 2.幼儿园艺术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4课时 3.园所节目活动策划与推广:4课时 4.幼儿舞蹈创编理论:4课时 5.舞蹈气质与形体塑造:4课时 6.幼儿音乐基础能力培养:4课时 7.歌唱基础知识(幼儿歌唱入门):4课时 8.幼儿健身咏春拳舞:4课时 9.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西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塔吉克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8课时 10.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东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俄罗斯族、鄂伦春族、东北秧歌):8课时 11.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北方地区歌舞元素组合(拉花、藏族、蒙古族):8课时 12.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中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土家族、苗族、地花鼓):8课时 13.幼儿歌舞艺术设计与西南地区歌舞元素组合(佤族、彝族、傣族):8课时 五、 拟主讲专家及授课教师 朱家雄: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金 秋:教授,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江南影视艺术学院演艺学院院长 董 历: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学前教育工作者联谊会秘书长 杨立梅:教授,北师大学前教育专业 刘蓉惠: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副教授 陈勋奇:著名导演,“咏春拳”传人 王海英: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 刘 柳:教授,河南许昌学院院长 金庆玲:教授,湖南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舞蹈系主任 张冬梅:教授,河北大学舞蹈系主任、河北省舞协副主席 冮 毅:副教授,哈尔滨师范大学舞蹈系主任 张 莉:讲师,新疆昌吉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舞蹈系主任 李 曼:讲师,河南师范大学舞蹈系教师 六、 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7月15-20日,共6天。 报到时间:2015年7月14日8:00-19:00 报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钱藕路2号江南影视艺术学院(无锡火车站下火车乘115路、快2、126路、60路即到;下飞机有机场大巴到火车站,再转上述各路车即到;无锡东站下火车乘地铁2号线到三阳广场站下,转地铁1号线到无锡火车站,再转上述各路车即到)。 参训要求:参训教师须凭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报到(如有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证请携带),交纳2寸个人免冠照片两张。 七、 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基础艺术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设置课程。培训合格者,由中国教育学会舞蹈专业委员会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按培训的70学时进行课时登记。 参训学员接到通知后,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电话联系梅素娟老师0510-83275908, 18018393886,杨怡老师:0510-83297448,18018393976。 八、 培训经费 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交纳培训费用4200/人,其他参训人员交纳培训费用4800/人(包括培训期间食宿费及学习资料、证书费用)。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由中国教育学会收取费用并开具培训费发票。 九、 联络方式 培训办公室秘书:梅素娟0510-83275908, 18018393886 杨 怡0510-83297448,18018393976 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金秋13910169109 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中国教育学会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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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的通知 2015-05-27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学校、个人会员;有关科研院所、高中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高考改革的稳步实施,中国教育学会拟定于2015年7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高考与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二、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统计与测量分会 中国教育学会高中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办公室 协办单位: 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 三、会议内容 (一)开幕式 (二)主旨报告 1.国内外考试招生制度比较研究 2.学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价与测量等 3.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情况报告 (三)专题报告 1.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介绍与解读 2.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介绍与解读 (四)现场嘉宾访谈 (五)总结报告 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分析、解读和展望 四、参会代表 教育部相关领导;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副会长、学术委员、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学校负责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代表;各支持单位负责人;特邀教育理论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高中校长和教师代表等。 五、会议时间 7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19日上午会议,会期一天半。 六、报到地点 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8号) 七、交通安排 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路线详见附件2。 八、会议费用 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会务费600元(含专家费用、会议资料、18-19日午餐、场地服务费等);非会员会务费1000元/人;与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自理。 鉴于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有关会议住宿标准不尽相同,本次会议不再统一安排住宿,仅为参会人员提供会议举办地周边酒店信息及会议期间的相应服务,请参会人员按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安排。(会场周边酒店信息详见附件1)。 九、报名与缴费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方式,操作如下: 1.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 “学术交流”—“会议培训”—“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按步骤操作; 2.也可直接点击网站通知下方“我要报名”,按步骤操作。 十、参会须知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老师 电话:010-66051217 电子邮箱:xueshushi@cse.edu.cn 2.因会场接待容量有限,将对参会人数予以限制。若报名人数已满,即截止报名,未能报名缴费成功的,会务组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5月27日 附件: 1.会议地点周边住宿信息一览表 2.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教育评价研讨会交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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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5-13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会发〔2015〕42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及个人会员: 论文征集、评选是中国教育学会团结和发动广大会员,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综合反映和集中交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重要手段和重大学术活动。多年来,学会开展的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为推进重点领域和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学会决定启动2015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领域为重点,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解答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管理与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研究,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引导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优化育人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加强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进步研究,推进教育家办学实践;加强实验项目和地方、学校的改革实践研究,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教育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征文原则 征文应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验、推广价值的论题。 2.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 四、征文对象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师范类院校(系)教师、学生,教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士。 五、征文要求 1. 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 年度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作者限报1篇。除第一作者外,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3. 各推荐单位推荐优秀论文数量及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学会个人会员可直接向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报送1篇(填写附件1、附件2,与论文、有效会员证复印件一并报送,没有有效会员证复印件的论文将不得参评);其他论文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和现代学校联盟学校推荐(个人填写附件1、附件2,并与论文报送至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遴选后填写附件3、附件4按单位报数量择优报送学会秘书处)。 4.报送时需提供纸质论文2份(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和论文电子稿,缺电子稿或不符合报送规范的论文将不予受理。 5.年度论文评选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以及现代学校联盟学校初选。各单位应把年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论文质量。 6.学会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7.论文报送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 六、论文评审 1.初审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二审和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2.本次论文征集将扩大范围,适当增加获奖数量,评选设论文特、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学会将对获奖者和组织奖获奖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3.年度论文评选结果将在学会网站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4.学会将向学会及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刊物择优推荐部分获奖论文(摘要)。 5.关于2015年度学术论文征集与评选相关事项均以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相关附件请到学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se.edu.cn 论文报送邮箱:lunwen@cs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B座16层1659室 邮政编码:100082 联系电话:010-66051217 联系人:范老师 中国教育学会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登记表 2、“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信息登记表(个人会员用表) 3、“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集体报送登记表 4、“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集体报送信息登记表 5、“中国教育学会2015年度论文”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