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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高校参与“中国教育学会职业素养及学业规划教学项目”平台建设的函 2016-09-14
关于邀请高校参与“中国教育学会职业素养及学业规划教学项目”平台建设的函学会函〔2016〕32号 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招生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指导原则,结合教育部新的高考改革思路,帮助高考改革地区的高中学生做好分层走班学习计划、完善全国中学生学业规划服务体系,中国教育学会于2016年8月正式启动了“中国教育学会职业素养及学业规划教学项目”(以下简称“教学项目”),并搭建了该项目的教学平台。 为确保本教学平台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帮助中学生更精准、更有效地了解各高校的专业设置和新高考政策下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作为中学生学业规划教学平台,教学项目办公室现邀请各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所提供的初步资料,对本校的院系结构、专业设置以及高考选考科目的信息进行书面确认。 教学项目办公室将逐步向参与本平台建设的高校推出免费的增值服务,帮助高校更精准地发布招生信息,了解本校专业的人气分布等信息。 高校的参与和支持对于高考改革意义重大。感谢支持! 附件: 1. 高校回执 2.高校招生创新服务需求问卷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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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卫生分会关于举办2016年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2016-09-06
体育与卫生分会关于举办2016年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培训班的通知各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交流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机构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和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决定联合举办“2016年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二、培训日期 2016年9月25日至9月29日(25报到,29日离会)。 三、培训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星程酒店南京凤凰环球店;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9号(电话:025-83533666)。 四、参加人员 省、地、县(区市)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和主管副所长各一人。 五、培训内容 (一)理论面授与互动答疑 1.学校卫生法规政策、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范、学校卫生标准及学校卫生监督要求解读; 2.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监测)制度建设;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传染病、非传染病预防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 4.学生健康与体育运动。 (二)现场观摩与经验交流 1.参观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部分地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工作经验交流; 3.观摩南京市中学健康教育课。 (三)参加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场地器材展示会开幕式。 六、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每人缴纳培训费1100元,中国教育学会会员评会员证或会员编码缴纳培训费900元,(含活动期间培训、交通、用餐、场地、资料等),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承担。 (二)缴费方式 1.网上交费:登录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选择“学术交流”——“会议培训”——“全国保健所所长培训班”,按步骤操作。(注:网上交费成功,请保留系统发给您的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凭“短信”或“短信中的订单号”按照会务组安排领取发票)。 2.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经会务组同意现场缴费的,由会务组开具收据,正式发票在培训结束后20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快递到付方式邮寄给参会人员。 3.网上交费截止日期:2016年9月15日。 七、报名方式 请务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发至以下邮箱:tyyjh2000@163.com,以便安排会务及住宿。 会议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由于临近国庆假期,请提前购返程车(机)票。 八、联系人 学会秘书处:杨海涛 010-82088860\13488828314 北大儿少所:马迎华 18600092188 附: 1.2016年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培训班报名表 2.乘车路线 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2016年8月29日 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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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 2016-08-09
关于召开2016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各相关学校幼儿园、单位会员及相关理事、个人会员: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明确要求。为促进这一教育改革目标的实现,2015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为学校深化改革提出了更加明确的途径,为学校深入开展家校合作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与指导精神,以此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推动家校合作工作的专业化发展,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教家委)专门成立了家校合作部,以促进家校合作工作的实践与研究。中教家委拥有全国长期以来从事家校合作研究的著名专家与知名学者,凝聚了全国各地在家校合作方面开拓创新的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全国各地关注家庭教育的大众传媒传播科学的合作育人理念,成为中国家校合作领域最具专业水平和影响力的学术组织。经由中国教育学会批准,中教家委将于2016年9月24日—2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召开“2016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议”,以促进与会者学习新理念、交流新经验、启迪新思维、研究新课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家校合作育新人 二、组织单位 主办: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 协办:新教育研究院新父母研究所 三、会议内容 1.全国著名教育家的重点发言。 2. 家校合作先行一步的学校幼儿园和地方教育行政的经验交流。 3.有全国影响力的家校共育实务推动和研究者的经验及学术分享。 4.主题讨论:包括以下主题 (a)家校合作组织建设、制度化、校长理念 (b)家校合作的策略、路径和方法 (C)家校视角对比、权利(力)边界与志工伦理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4日—25日,23日全天报到。 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0号 五、会议议程 六、邀请发言和点评嘉宾 朱永新 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 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张志勇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鹿永建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新华社国内部重大报道中心副主任 卢勤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著名知心姐姐 吴重涵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江西省教科所所长 蓝玫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新父母研究所执行所长 杨咏梅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周刊主编 七、参会人员 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副校(园)长、德育主任、学校幼儿园的家委会负责人、高等院校和相关研究机构的家校合作研究者与工作者、知名教育媒体人等。 八、案件及论文征集 论坛组委会现面向大家征集实践案例和研究论文。 (一)征文选题范围。可紧扣论坛主题自拟题目撰写,参考选题如下:家校合作共育的理念与管理;家校合作的策略、路径和方法、家校关系与家校权利(力)边界的理念与建构;家校合作优秀主题活动案例、地方教育行政推动家校合作等。 (二)投稿格式要求:文稿限5000字,摘要限300字,3-5个关键词。 (三)文稿体例: 1.文稿标题采用二号黑体粗体,居中,一般不超过20字;副标题采用三号仿宋体加粗;作者在标题下方,作者名采用四号楷体,多个作者间空一格,作者简介请用脚注形式排版于文章首页。 2.摘要采用五号楷体;关键字采用五号楷体,以“;”间隔。 3.正文采用五号宋体;一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居中,以一、二、三、…排序;二级标题采用五号宋体,以(一)(二)(三)…排序。 4.图采用六号宋体,图序、图题放于图下;表格采用六号宋体,表序、表题放于表的正上方。 5.参考文献字样采取五号黑体;文献采用小五号宋体,用方括号加数字编序。 6,基层案例的撰写要求,可以适当从简。 (四)文稿提交时间及方式。投稿者将文稿电子版(word文档名为作者姓名+文稿标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9月9日前发送至csefamilyedu@vip.163.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2016年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议投稿”字样。 九、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本次会议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方式:1.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 “学术交流”—“会议培训”—“2016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议”,按步骤操作;2.也可直接点击网站通知下方“我要报名”,按步骤操作。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 十、会议事务 1.会议联系人:卢丽娟 15801654992。 2.参会人员需缴纳会务费600元/人;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及在校学生(凭学生证)360元/人。 3.报到地点:山东省教育大厦。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49号(与东关大街交汇处),前台电话:0531—81755222 4.报到时间:2016年9月23日,全天报到 。 5.交通、食宿费自理。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6.乘车路线: (1)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乘大巴→玉泉森信换乘102路、49路、80路、K52→济南新闻大厦换乘79路、BRT2、3→省胸科医院(路对面教育大厦)(约2小时,出租车约100元)。 (2)济南西客站乘109路→济南市立医院换乘11路→花园路西口(往西过十字路口南行200米教育大厦)(约2小时,出租车约100元)。 (3)济南火车站乘3路→省胸科医院(路对面教育大厦)(约40分钟,出租车约30元)。 (4)济南火车东站乘45路、K53路→省胸科医院(教育大厦)(约20分钟,出租车约10元)。 7.住宿推荐酒店: (1)山东省教育大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49号(与东关大街交汇处),前台电话:0531—81755222。 (2)济南国防宾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63号(近花园路),前台电话:0531—86951999。 附件: 2016年家校合作经验交流会议参会回执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 会员与非会员报名链接 学生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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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基础教育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2016-06-17
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基础教育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教育评价是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活动。教育评价能否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 ,全面反映教育活动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是保证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关键一环。在基础教育改革的诸多问题中,评价制度改革无疑是关键之一,它对于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深入交流、研究和探讨改进基础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把提高教育质量的理念转化为能监测、可衡量、有共识的政策和制度,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基础教育评价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各级学校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我国教育评价改进的基本思路和整体构思; 2.现代教育质量观的内在要求、评估方法创新以及评估体系的完善; 3.基础教育质量评价理论方法的新进展及应用述评; 4.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背景下,高考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5.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思路、方案的制定、指标体系的研制、测量工具的开发,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应用、组织与实施等; 6.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校长评价; 7.“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评价”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 8.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及督导评估工作; 9.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及监测中的现场操作、抽样系统操作、监测演唱测试系统操作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我国教育评价领域的专家授课。培训以讲座、研讨、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大连市 2016年7月21日——23日 第二期 西宁市 2016年8月10日——12日 第三期 哈尔滨 2016年8月20日——22日 五、收费标准 与会人员需交纳培训费1500元/人,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凭《中国教育学会会员证》,会员费优惠至1180元/人,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开具培训费发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缴费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方式,操作如下: 1.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学术交流”—“会议培训”—“基础教育评价培训班”,按步骤操作; 2.请参会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发邮件给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并确认后,将在开班前一周下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课程安排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嵩 传 真:010-88496893 联系电话:010-88496893,88496850,18910521717 邮 箱:pceect@126.com,491901833@qq.com 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附件:基础教育评价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报名链接 第一期:大连 第二期:西宁 第三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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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教育生态研讨会的通知 2016-06-17
关于召开2016年教育生态研讨会的通知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理事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生态思想,为教育生态研究和实践者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努力践行“好教育”目标,决定召开2016年教育生态研讨会。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教育生态思想与现代学校(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中国教育学会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0日-22日(6月20日报到) 地点:杭州瑞莱克斯大酒店(杭州市望江东路333号) 四、参会人员 著名教育专家、学者; 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研究机构专家、领导; 相关院校人员 五、会议议程 6月20日全天(星期五) 会议报到 6月21日上午(星期六) 开幕式、大会报告会 6月21日下午(星期六) “好教育”分论坛(见附件) 6月22日上午(星期日) 大会总论坛、闭幕式 六、拟邀请专家 张绪培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教育部课程改革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教育学会会长,原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小洲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主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教席讲座教授,世界大学网络“全球挑战指导小组”专家,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育生态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惊铎 中国生态体验教育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国家开放大学生态体验教育与网络社会研究室主任、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 华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常务理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 勇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办公室执行主任,中国教育咨询师认证中心执行主任 方红峰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组专家,浙江省课改办副主任,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姚 敏 区域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专家,成都市政府督学,成都市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处长 周培植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生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领导力研修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生导师 章献明 浙派教育信息技术专家,浙派名师名校长,浙江省特级教师 杨 蓉 浙派学前教育专家,浙江省特级教师,杭州市新华幼教育集团领衔园长 七、报名方式 1. 邮箱报名:编辑报名信息发送至论坛邮箱jiaoyushengtai@126.com。 2. 短信/电话报名:编辑“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电话+邮箱”,统一发送至联系人翁老师(18758281272),或直接电话回复(0571-88273250)。 注:如有近五年来的相关成果,请注明,并发至论坛邮箱(同上)。 八、参会费用 免会务费,参会代表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好教育”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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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的通知 2016-05-26
关于申办“‘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我国家庭教育更为科学健康的发展,全面提高父母的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教家委”)研究决定启动“新父母大讲堂”项目。 “成长帮手——‘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以下简称“百场巡讲”)是“新父母大讲堂”项目的子项目,该项目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与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着眼点,面向劳务输出大省、偏远地区以及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集中的城市提供纯公益的家庭教育讲座。 为更好地为“新父母大讲堂”项目提供专家支持,中教家委决定聘请众多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组建“中教家委讲座专家团”。众多专家通过自荐及推荐的形式申请加入,最终经评审专家组审核,形成第一批“中教家委讲座专家团”,并为“新父母大讲堂”提供了一百多条有针对性、可供选择的讲座主题(具体成员名单及讲座主题见附件1)。 我们相信,有了国家政策作指引、专家队伍作后盾,只要大家行动起来,一定能为我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为此,我们呼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的下属机构、各级地方政府主管的教育团体/机构,如省/市/县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以及各地妇联、关工委组织和新闻媒体能积极地行动起来,通过申办“新父母大讲堂”的公益讲座活动,将家庭教育普及工作深入推进到全国各地有需求的城市乡村。 具体申办详情可参见“成长帮手——‘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申请办法(详见附件2)。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一批讲座专家简介 2、“成长帮手——‘新父母大讲堂’全国百场巡回讲座”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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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年会通知 2016-05-17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年会通知各单位会员,各位理事、个人会员,各相关学校及教师: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学术年会拟定于 2016年 9月 24日—25日在山西大学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 承办单位: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二、会议主题 “教育政策与管理史” 三、论文提交 (一)请与会代表根据主题撰写参会论文,或撰写提交其他教育史研究领域论文。 (二)论文递交日期:2016 年6月1日至 2016 年9月10日。 (三)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接受电子版论文邮箱:sunjie@sxu.edu.cn 四、会议时间与地址 (一)年会会期:9月24—25日,共两天; (二)报到接待:9 月23日 9:00~22:00 报到; 报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航大酒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28号太航大酒店。 (三)抵达方式:与会代表根据安排自行抵达(交通提示详见“附件 2”),会务组不设接站;有特殊情况请与会务组联系。 五、会务费用 (一)按照中国教育学会的相关要求,与会代表的会务费为每人 800 元(人民币),中国教育学会会员凭个人会员证每人500元(人民币),硕、博士研究生每人500 元(人民币)。 (二)缴费方式:请您于9月18日之前登入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首页导航栏 “学术交流”—“会议培训”—“教育史分会第十七届年会”,按步骤操作;也可直接点击网站通知下方“我要报名”,按步骤操作。 (三)大会为参会代表统一安排食宿,参会期间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由于会议规模较大,请与会代表适当控制研究生参会人数。 六、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侯怀银 13934048721 副院长:孙 杰 13653519620 七、会议回执(附件3) 请与会代表2016年7月1日之前将会议回执通过会务组邮箱(yuqinqi@sxu.edu.cn)寄回,以便安排住宿及其它会务。 附件:1、论文格式要求 2、交通提示 3、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 17届年会回执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 2016年5月17日 报名链接 硕、博士研究生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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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 2016-04-26
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学会发〔201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各单位会员、相关学校: 为确保“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规范开展,中国教育学会制订了《“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6日 “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 系列活动指南(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探索建立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综合素质人才,建立掌握创客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的教师队伍,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的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健康发展,中国教育学会将组织开展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以下简称“中青创奥”系列活动)。为使活动科学、有序、健康开展,特制定本指南,供各单位或个人参照施行。 一、“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目标与要求 1.“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宗旨是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的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健康发展,培养面向未来的、具有创新型综合素质的人才。具体目标如下: (1)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或有意向的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创客教育,探索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2)搭建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创客教育支持系统,探索以过程性记录为核心的青少年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3)开展以创客教育理念和技能为主的培训活动,有效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教育教学创新。 2.“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基本理念是“面向全体、教师先行、多元整合、开源分享”,具体要求如下: (1)面向全体。创客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教育,而不是面向少数学生的精英教育。创客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创客精神和创客能力的培养,不刻意追求创客作品的技术水平和商业价值。 (2)教师先行。要开展普及性的创客教育,教师首先要成为教育创客。教师应针对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动利用各种技术手段,与学生一起进行创意、设计和制造活动,共同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能。 (3)多元整合。创客教育应引导学生围绕自己的兴趣、疑问或问题,将各种工具、知识、人员有机地整合在一起,积极主动地开展探究、改装、设计与制作活动,将疑问转化为知识,将创意转化为现实。 (4)开源分享。开源就是公开课题、问题、创意、想法、解决之道,例如公开软件源代码、硬件图纸及加工制作方法,鼓励所有人在已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自由的修改和完善,条件是所做的修改也要公开源代码、图纸和方法。开源的基本理念是:所有人的知识都建立在前人分享的基础上,分享和传播知识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3.“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领导机构是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简称“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由中国教育学会及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负责“中青创奥”系列活动方针政策的制定和重要事项的决策。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中国教育学会青少年创新思维教育研究中心”代行办公室职能,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将遴选从事创客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专家,组建“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全国专家委员会,承担系列活动的顶层设计、标准制定、项目评审、师资培训等任务。 4.为推动全国各地有序开展“中青创奥”系列活动,鼓励和支持已经或有意开展创客教育的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相关社会组织、社区等申请成为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创奥”实验基地(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并在全国组委会的统一指导下,积极开展“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各单位以“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或“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名义开展培训、展示或竞赛活动,必须取得中国教育学会授权并签订相关协议。 5.中国教育学会下属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以下方式参与和支持“中青创奥”系列活动: (1)向分支机构管理的会员单位转发“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通知和文件,推荐有条件的单位申报“中青创奥”实验基地; (2)向“中青创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 (3)结合本分支机构专业特点,协助“中青创奥”办公室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和教师培训活动; (4)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将本分支机构已经开展的面向青少年的竞赛类活动与“中青创奥”展示活动有机衔接,丰富“中青创奥”展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6.“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将创建 “中青创奥”跨媒体数字平台,包括“中青创奥”网站(www.cymoly.cn)、“中青创奥”微信公众号、“中青创奥”移动APP等。 “中青创奥”全国组委会将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发布创客教育信息,汇集创客教育活动的设备、材料和学习资源,进行创客活动作品展示与交流。参与“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中青创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共享信息资源。 二、“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教育内容 “中青创奥”教育活动旨在引导中小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相关社会组织、社区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创客活动场所,引导和支持青少年从自己和他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出发,运用相关学科知识和各种技术工具或方法,进行个性化的创意、设计和制造活动。 “中青创奥”教育活动的内容初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手工制作创客:以直接动手动脑为特征的各类立体(空间)设计以及手工作品的构建或制作活动,包括陶艺、土艺、编织、纸艺、布艺、木艺、金工等各类手工制作活动。 2.数字制造创客:采用三维创意设计软件和各种数字制造工具,将设想变成数字模型或实物作品,主要包括3D打印、激光切割、激光雕刻等。 3.智能硬件创客:采用Arduino等开源硬件平台,结合各种传感器和机械控制装置,设计与制作能够智能化地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硬件作品,主要包括电子艺术作品、实用电子设备、智能控制装置等。 4.AR数媒创客:围绕一定的主题,利用多媒体工具和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等,将文字、图形、声音、视频、数字模型等多种媒体形式组合起来,形成跨媒体的数字化作品。 5.科普创客:以传播科学技术知识为目的,采用一种或多种工具开展的科普作品创作活动,如科普文学作品、科普展品、科普艺术作品、科普游戏等。 6.益智与数学创客:以长智慧、增本领、强能力为目的,采用一种或多种手段开展设计创作活动,如玩具设计与创造、魔术设计与活动、数学设计与创作、数学实验设计、益智学具与活动等(例如九连环、七巧板、魔方、鲁班锁、小学生速算、数学折叠、集装箱规划、博弈、数学重力棋、万花镜)。 7.发明创客:以有效解决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目的,采用一种或多种工具开展的发明作品创作活动,包括教具/学具、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 三、“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的展示 “中青创奥”展示活动旨在支持各级教育部门搭设专业化的网络和现场展示交流平台,组织学校、教师和学生规范、有序地分享自己在创客教育活动中获得的成果和经验,使更多学校得到启发与带动,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创客教育活动。 “中青创奥”展示活动分为“创奥欢乐秀”(MOLY Faire)、“创奥挑战赛”(MOLY Challenge)和“创奥教育论坛”(MOLY Forum)三种展示方式。 “创奥欢乐秀”按七种类型的创客教育活动设置展示区域,即手工制作创客、数字制造创客、智能硬件创客、AR数媒创客、科普创客、益智与数学创客、发明创客。每类领域分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 “创奥挑战赛”针对中小学生的特点,采用分项设置、团队参赛、统一命题、封闭完成、展示评议的方式进行。 “创奥教育论坛”以发言讲述、现场发问、模型图片展示、网络传播等形式,为实验基地单位分享创客空间建设、课程课件开发、创客社团活动等方面的经验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参加“创奥欢乐秀”活动的各类创客作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青创奥”网站的指定区域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经审查合格后集中发布。对于在平台上发布的每一件作品,都设置“评论”“分享”“收藏”“投币”等功能,由网络用户进行开放式评价,获得的数据作为判断参赛作品是否能够参加现场展示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活动的规范实施,各单位“创奥挑战赛”活动可以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专家指导下开展。 各实验基地(校)应该在每年8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的“创奥欢乐秀”和“创奥挑战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加全国展示活动的优秀创客作品和创客团队。全国展示活动拟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 “中青创奥”展示活动不得向参赛学生收取“参赛费”、“报名费”。 四、实施计划 1.“中青创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各类创客教育标准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环境建设方面,针对创客教育的7个领域,分别研制创客教育环境建设标准; (2)在资源开发方面,针对创客教育的不同类型和形式,研制系统化的创客教育资源标准; (3)在工作评估方面,根据我国创客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研制“中青创奥实验区/校工作评估标准”。 2.为推动“中青创奥”实验基地规范、有序地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全国组委会将对实验基地校的领导和教师持续开展创客教育理念、内容和技术、方法的培训。 3.实验基地校是“中青创奥”教育活动的实施主体,应按照全国组委会发布的创客教育环境建设标准、资源开发标准、工作评估标准,积极开展环境建设、资源开发和教育活动,踊跃参加“中青创奥”展示竞赛活动。表现出色的作品、团队、学校将被推选参加每年一次的“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 4.除了组织中小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创客教育外,有条件的“中青创奥”实验区应积极在所辖地区设立创客社区和创客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创客活动和家庭创客活动,为广大青少年参与创客教育活动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5.全国组委会将制定《中青创奥示范区、基地工作评估标准》,开展“中青创奥示范区、基地”的评选,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地颁发证书。 上述工作安排将视各地活动开展的实际状况,做出必要的调整与补充;也将在各地的积极实践探索中,不断丰富其内涵,扩展其领域,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创客教育新局面。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在“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1.“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实验基地申报和认定办法 2.“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实验基地申报/认定表 3.“中青创奥”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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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办“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 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负责人培训的通知 2016-04-26
关于延期举办“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 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负责人培训的通知学会发〔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各单位会员、相关学校: 近期,中国教育学会拟正式发布《“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管理指南》等重要文件。文件将对各地实施创客教育并申请成为“中青创奥”实验基地/校的条件、申报及认定流程做出明确说明,以此来规范活动的正常开展。为确保“中青创奥”系列活动政策规则的一致性,原定于4月29-30 日举办的“中国青少年创客奥林匹克”系列活动实验基地负责人培训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已经报名的参会人员,自5月10日开始,可在学会网站(www.cse.edu.cn)下载《中青创奥实验基地实验校申报、认定表格》,并提交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的资质做出认定,并对外公布。待首批实验基地/校认定完成后,中青创奥系列活动组委会即举办原定的培训活动。 对于已经成功报名缴费的参会人员,您可以申请退费,也可以保留此次缴费凭证,等待新的通知并继续进入“中青创奥实验校”的申报认定流程。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 系 人: 方位渤 雷媛媛 联系电话: 010-68909688(工作时间) 13901356751(方位渤) 18643728837(雷媛媛)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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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4-22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会发〔2016〕45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教育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个人会员、广大教育工作者: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迈向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为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综合反映教育一线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根据《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学会决定启动 “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为指导,以“十三五”时期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为依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坚持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相结合,提高服务教育决策能力;坚持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基层教育工作者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为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繁荣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做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要力求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有效性,要与地区和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课题研究期限 规划课题原则上要求两年内完成,研究周期最短为一年,最长须在本规划期内完成。 四、申报时间 2016年5月1日-6月30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中设重点课题,随通知下发规划课题指南(附件3)和2016年规划重点课题选题(附件4),申报者可根据指南和选题方向确定具体课题题目后进行申报,课题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同一方向的重点课题立项不超过两项。 2.请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如实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由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式3份报送至中国教育学会学术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3.学会下属各分支机构可推荐课题进行申报,并负责对申报内容进行初审; 六、课题评审及相关费用 1.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和相关推荐单位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直接申报的重点课题通过评审后予以立项,此外,根据学术委员会终审意见,还将选择部分优秀规划课题作为重点课题立项。 2.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自筹研究经费。 3.学会将收取评审咨询费200元/项。缴费方式为邮局汇款,具体信息为下: (1)接收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8室。 (2)接收人姓名:中国教育学会。 (3)邮编:100007 (4)发寄人地址:请填写需开具发票单位名称。 (5)汇款单附言中请完整填写申报课题名称。 七、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418室中国教育学会学术部 邮政编码:100007 2.邮箱:keti@cse.edu.cn(邮箱只受理课题申报材料,不接受相关问题咨询)。 3.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4022535 中国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1.《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 2.《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4.《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