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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组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2022-10-25
教育部党组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10月24日,教育部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强调,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怀进鹏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科学谋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近年来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党章,充分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再次当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充分体现了全党意志、凝聚了全党共识、反映了人民期待。 怀进鹏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人才支持。 一要深刻认识和领会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保持战略清醒,把握教育强国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积极把思想认识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动能和效能。 二要深刻认识和领会教育发展的历史机遇和主要挑战,坚守使命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高质量推动教育发展,并用高质量发展来检验工作成效。 三要深刻认识和领会教育对国富民强、经济发展、人的发展的重大意义,思考拓展教育强国的内涵外延和实践路径,统筹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生效。 四要深刻认识和领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和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抓好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建设。 怀进鹏就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抓根本。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教育、科技、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宣传阐释好教育重要地位的内涵,把学习和实践有效地结合起来,更好地推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 二是抓重点。主要抓好促进公平、提升质量两件大事。要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在基础学科人才、卓越工程师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上取得突破,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贡献力量。 三是抓改革。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和社会发展变化,丰富政策供给,建立新评价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区域发展中更好发挥教育作用,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步伐。 会上,教育部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和分管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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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2022-10-17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李克强主持大会 2340名代表和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凝心聚力擘画复兴新蓝图,团结奋进创造历史新伟业。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人民大会堂雄伟庄严,万人大礼堂气氛热烈。主席台上方悬挂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会标,后幕正中是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党徽,10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二楼和三楼眺台上分别悬挂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的横幅。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是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胡锦涛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有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丁薛祥、王晨、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胡锦涛、李瑞环、温家宝、贾庆林、张德江、俞正声、宋平、李岚清、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贺国强、刘云山、张高丽、尤权、张庆黎。 大会由李克强主持。上午10时,会议开始。全场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全体同志为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已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先烈默哀。 李克强宣布,党的二十大应出席代表2296人,特邀代表83人,共2379人,今天实到2340人。他对列席大会的党外朋友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共分15个部分: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二、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三、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五、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八、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九、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十二、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十三、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十四、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习近平在报告中指出,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五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在总结新时代十年工作时,习近平指出,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是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册的历史性胜利,也是对世界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性胜利。 习近平说,十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科学完整的战略部署,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全面深化改革,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准确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习近平指出,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走过百年奋斗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中国人民的前进动力更加强大、奋斗精神更加昂扬、必胜信念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正信心百倍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习近平强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 在谈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时,习近平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重大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习近平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习近平指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 习近平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习近平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习近平表示,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习近平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习近平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习近平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习近平表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要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习近平强调,“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坚持依法治港治澳,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 习近平表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中国人民愿同世界人民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习近平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他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指出,党用伟大奋斗创造了百年伟业,也一定能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 习近平报告过程中,全场一次次响起热烈的掌声。 现任和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党外人士,在京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京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人士作为来宾列席大会。党内有关负责同志也列席了大会。 约2500名中外记者采访报道了开幕会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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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部署统筹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2022-05-26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部署统筹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5月24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筹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通知对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要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速做好突发疫情处置,配合做好“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以及流调溯源、隔离转运等重点工作。三是安全有序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转换。要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完善衔接方案,精心做好线上、线下教育教学有序转换。四是持续强化校园生活服务保障。要增强校园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做好师生员工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好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就医等需求。五是科学谋划暑期工作安排。要合理安排暑假时间,细化暑期校园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留校师生员工管理,指导离校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六是深入细致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妥善解决师生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师生心理支持,充实师生校园生活。七是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高校校医院建设。高校要加强自身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科学设置临时留观场所,提前储备隔离缓冲用房,加强驻校核酸检测专业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疫情防控联合保障机制。八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要深入防控一线,深入师生员工,帮助排忧解难,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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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答记者问 2022-04-14
开启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新征程——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以下简称《强师计划》),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强师计划》出台的背景 答:高质量教师是高质量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广大教师要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实现“四个相统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我部近年来先后出台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教师队伍建设文件。为构建全口径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二、请介绍一下《强师计划》的研制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集中办公研制文件。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组织专家学者、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校长、教师组成工作专班,集中进行文件研制,并就重点问题同相关部委多次沟通,形成文件初稿。二是反复沟通征求意见。强师计划征求意见稿面向中宣部等8部门、32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6所部属师范大学和部分综合性大学征求意见。全面征求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见。三是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部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知名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并做专题研讨。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会签相关部门。 三、《强师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强师计划》目标任务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经验,培养一批硕士层次中小学教师和教育领军人才,完善部属师范大学示范、地方师范院校为主体的农村教师培养支持服务体系,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紧缺情况逐渐缓解,教师培训实现专业化、标准化,教师发展保障有力,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到2035年,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建成教育强国要求,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教师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基础教育发展需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四、《强师计划》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强师计划》包括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实施保障三部分。其中,15条具体措施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是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包括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深化精准培训改革;二是推动优质师资均衡,包括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三是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包括建设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改进师范院校评价;四是深化管理综合改革,包括开展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优化教职工编制配置、深化教师职称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 五、《强师计划》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答:《强师计划》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引领,以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提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筑基提质、补短扶弱、做优建强的思路举措,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创新: 一是以高水平师范院校为引领,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打造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领头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一批师范院校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每校支持1亿元,实现新世纪以来国家层面在高等教育重大专项中,专门面向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进行的最大规模投入。鼓励支持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推进师范院校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师范人才培养和基础教育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师专升本。 二是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提升教师培养层次。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深化本硕整体设计、分段考核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和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同时,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培养造就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家、大先生。 三是以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为重点,推动师资优质均衡。继续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依托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为832个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师范生,中央财政给予支持。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支教讲学激励机制,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通过落实补助政策、倾斜职称评聘、加强周转宿舍建设和住房保障等,着力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是以深化评价改革为牵引,提升教师队伍治理水平。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深化职称改革,实行分类评价,出台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探索师范类“双一流”建设评价机制。支持地方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五是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抓手,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支持师范生和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国家教师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等的建设和完善,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信息化决策和便捷化服务支撑。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探索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教育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育精准帮扶的新路径和新模式,进一步发挥教师在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中的作用。 六、如何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强师计划的组织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落实工作,一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立强师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要抓好宣传部署。教育部将通过刊发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干部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帮助各地、各相关高校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做好文件精神的传达和部署落实工作,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要建立协同机制。加强统筹,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推进机制,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制订出台教师激励支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四要加强督导督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强师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特别是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各地各校落实强师计划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动交流、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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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 2022-04-14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 教师〔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部属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教育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日 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高质量教师是高质量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下同)教师队伍,为加快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加快构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引领,以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筑基提质、补短扶弱、做优建强、全面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教书育人能力素质,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师德为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意识、政治能力,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以德施教、以德立身。 ——坚持质量为重。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学校、社会各方深度参与教师教育,强化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推进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创新师范生教育实践和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模式,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坚持突出重点。按照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和振兴教师教育有关要求,立足重点区域和人才紧缺需求,适应区域、学段、学科等发展需要,加强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加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师范院校、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和高素质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增加紧缺薄弱领域师资培养供给。 ——坚持强化保障。中央带动、分级实施,鼓励支持各地创新教师编制、职称、考核评价、待遇保障等方面举措,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综合改革,提高教师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统筹规划、以点带面、辐射引领、整体发展,形成综合保障体系。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经验,培养一批硕士层次中小学教师和教育领军人才。完善部属师范大学示范、地方师范院校为主体的农村教师培养支持服务体系,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一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师范生生源质量稳步提高,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紧缺情况逐渐缓解,教师培训实现专业化、标准化,教师发展保障有力,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建成教育强国要求,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人才造就模式,教师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基础教育发展需求,教师队伍区域分布、学段分布、学历水平、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显著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具体措施 (一)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开展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力开展“四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精选体现正确价值导向的优秀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组织和引导师范生、教师阅读观看,加强价值引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师范生、教师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强化师范毕业生思想政治考察,健全标准、程序,把好第一道关口。加强教师教育院校、中小学党组织、团组织建设,做好在优秀师范生、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团员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加大优秀教师典型表彰宣传力度。深入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加大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力度,持续开展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报。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德法并举,提高警示教育实效性。提升全体教师法治素养。推进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推进师德师风基地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模式探索、方法创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建设国家师范教育基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构建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基地建设重在加强师范生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建设和师范专业建设,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加大在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方面对师范院校的引导支持力度,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推动师范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四)开展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校、教师发展机构、中小学等协同,开展区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内容包括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快构建现代教师队伍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五)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鼓励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学科建设经验分享、教育科研课题共同研究,整体提升我国教师教育的办学水平。充分发挥部属师范大学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师范人才培养协同机制,支持区域内相关院校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师范人才培养和基础教育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依托部属师范大学等高水平师范院校,为地方师范院校定向培养博士层次教师教育师资。支持部分办学历史悠久、质量优质、效益明显、地方发展急需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 (六)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持续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动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推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工作,加强履约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计划。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遵循教师成长规律,改革师范院校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手段,强化教育实践环节,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实施新周期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引领教育改革发展、辐射带动区域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教育家。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支持在职教师学习深造,提升学历。 (七)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支持部属师范大学和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根据各地需求,每年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各地进一步加大县域普通高中和乡村学校教师补充力度。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由定向就业县人民政府按定向培养计划统筹落实就业工作,确保岗位和待遇保障。鼓励支持履约任教的优师计划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建立跟踪指导机制,持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 (八)深化精准培训改革。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要求和教育教学方法变革,以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校长培训为重点,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辐射带动作用,实施五年一周期的“国培计划”,示范引领各地教师全员培训开展。发挥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的示范作用,通过建立标准、项目拉动、转型改制等举措,推动各地构建完善省域内教师发展机构体系,建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及培训者、教研员队伍。优化培训内容、打造高水平课程资源,建立完善自主选学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创新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模式,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科学素养。 (九)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明确师范院校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学科评估基本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教师教育规律的师范类“双一流”建设评价机制,切实推动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推动师范专业特色发展、追求卓越。 (十)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持教师资格证上岗任教。推进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审核。继续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严格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要求,提高新任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十一)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音体美、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重点加强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发挥优秀教师、校长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学校育人能力。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乡村教师相关补助政策。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支持地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十二)优化教职工编制配置。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有关政策精神,在总量内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按照标准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各地要坚持创新管理,综合需求变化情况,加强人员和编制的动态调整,不断提高使用效益。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十三)深化教师职称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各地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出台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依据标准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鼓励地方进一步探索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 (十四)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解决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落实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各地绩效工资核定要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要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各地要继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形成“学校越边远、条件越艰苦、从教时间越长、教师待遇越高”的格局。 (十五)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完善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管理服务支撑功能。完善国家教师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精准到人,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信息化决策和便捷化服务支撑。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教师信息安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教育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育精准帮扶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创新模式,逐步在全国推广使用,进一步挖掘和发挥教师在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中的作用。 三、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建立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地及有关高校要建立强师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协调。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二)政策保障。各地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制订出台当地教师激励支持政策,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要将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作为底线要求,支持服务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三)经费保障。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各地要优化支出结构,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重点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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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2-04-0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深化中考改革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取得重要成效,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推动各地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四、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五、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序规范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和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普通高中、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同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或省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实行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地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并指导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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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2-04-01
教育部印发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 《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地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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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2022年“两会”精神 2022-03-15
教育部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2022年“两会”精神 3月14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重点传达了“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关于教育的工作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高报告关于教育的内容。会议梳理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及媒体关注情况,对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对于在新征程上凝聚奋斗力量、书写新的华章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五个必由之路”“五个有利条件”的重大论断,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强调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强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强调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我国发展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明确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部署了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充分肯定2021年教育工作,围绕“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部署了2022年教育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国之大者”领悟到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履行职责,切实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 要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一步增强胸怀“国之大者”、善谋“党之大计”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担当意识、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局意识、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竞争意识,切实把教育这个关乎千家万户和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好。 要围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把关系民生的大事切实办好,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着力补齐教育短板,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有力服务制造强国战略、世界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双碳”目标。 要围绕激发教育创新活力和潜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要围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防范风险、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细化分工、抓好落实,毕力同心、苦干实干,进一步凝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 要认真抓好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加强沟通、凝聚合力,结合工作、提高质量,持续推动教育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使办理工作成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美好期盼的重要渠道。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部党组成员,退出现职的部领导,秘书局、机关各司局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副司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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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2022-03-15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对2018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 《管理办法》在近三年来竞赛活动管理实践基础上,结合“双减”政策最新要求,充分吸收了各方反映的意见建议,调整优化了竞赛评审认定流程,细化了竞赛组织要求。《管理办法》由总则、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部分组成。其中,总则部分对竞赛活动提出了总体管理原则;申报条件明确了竞赛活动主办方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认定流程明确了教育部等部门认定审核竞赛活动的各项环节和时间节点;组织要求对竞赛活动主办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的报名参赛、专家选聘、命题阅卷、评审评奖、公开公示等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日常监管强调了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求,明确了查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三是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同时,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加大了违规竞赛查处力度,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下一步,教育部等部门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广泛接受监督,对违法违规竞赛坚决严厉打击,切实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行为,助力“双减”落地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下同)的全国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下同)、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 第二条 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三条 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第四条 教育部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牵头管理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具体受理、初核工作。中央编办、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教育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第六条 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依据文件的效力等级不得低于国务院部门规章或部级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 申请举办竞赛活动,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4.举办方的有关承诺书,包括本办法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所列举的事项; 5.教育部或受托专业机构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6.上年度经教育部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年度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 第三章 认定流程 第八条 自2022年起,每三年组织一次申报受理和审核。受托专业机构届时将集中受理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关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申请,申请单位应按本办法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第九条 中央编办负责对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情况予以确认。受托专业机构负责对主办单位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查询确认。受托专业机构集中对申请举办的竞赛活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 审核结束后,受托专业机构将审核意见报教育部,教育部按规定程序研究,对同意举办的,将竞赛活动信息在教育部官网公布。 第十一条 受理和研究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二条 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 第四章 组织要求 第十三条 申请举办竞赛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对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承担主体责任。 第十四条 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赛各项工作由组织主体(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组织主体(主办方)应周密制定竞赛活动实施办法,确保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第十五条 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 竞赛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第十七条 主办单位应严格专家选聘,选择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和了解青少年成长规律,在相关领域有专业影响力的专家。科学管理专家团队,遵守利益回避性原则,命题和评奖等重要环节应建立随机抽选专家机制。 第十八条 竞赛过程要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加强学术诚信的要求,明确竞赛内容范围要求,严格命题阅卷(评审认定),竞赛结果须经过专家团队严肃评审,公开结果及申诉渠道,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第十九条 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第五章 日常监管 第二十条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正式印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属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通过调研、巡查等方式,密切与举办方、中小学校以及家长、学生的联系,广泛接受社会投诉举报。 第二十二条 举办方在组织实施竞赛活动中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作出的有关承诺等情况的,教育部将通知举办方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第二十三条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由教育部正式发函主办方,撤销其竞赛活动,并要求主办方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有关撤销的决定等将及时向社会公告。第二十四条 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开展竞赛的行为进行监管查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对竞赛活动主办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民政部门对竞赛活动主办方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教育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竞赛活动按照《教育部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区域内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由中方机构作为主办方举办的国际性竞赛,按照本办法执行。境外国际性竞赛在中国境内举办时,应由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中方机构合办或承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育部。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8年9月13日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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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进鹏:4方面着力,推动基础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 2022-02-19
怀进鹏:4方面着力,推动基础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 2月18日,教育部召开“十四五”国家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实施部署工作会议,总结“十三五”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成就,部署推动实施“十四五”国家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主持会议。 怀进鹏: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条件保障不断加强,教育管理日益规范,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怀进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基础教育摆在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战略地位,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坚实保障,推动基础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成就。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条件保障不断加强,教育管理日益规范,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怀进鹏:用事关未来的计划办好最代表未来的基础教育,让教育效能助力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怀进鹏指出,要科学研判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胸怀“国之大者”,善谋“党之大计”,有效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提升重大项目计划,用事关未来的计划办好最代表未来的基础教育,让教育效能助力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怀进鹏强调,要准确把握“三段一类”教育的不同阶段性发展需求,推动基础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 一要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学生活文化条件,缩小县域内城乡办学质量差距,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运行机制,实施基础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打造中国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二要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夯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基础,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有效保障教师待遇。 三要大力促进县域高中整体提升。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省级招生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坚决遏制县中优质生源流失,努力强筋健骨,大力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在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县中托管帮扶,促进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 四要大力促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医教、康教和科教融合,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做到“应随尽随、应融尽融”。 怀进鹏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订本地“三段一类”四个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实施方案。要大胆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基础教育发展提升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要强化督导考核,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严肃问责。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会议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在教育部设主会场,在各省、市、县和有关部属高校设分会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省、市、县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税务、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和人民团体负责同志,有关部属高校和附属高中负责同志,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山西、云南、江苏、江西、河南、海南、北京、河北8省市分别就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县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