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理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目标任务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的牵引作用,系统总结基础教育领域评价改革的实践经验,推广一批方向正确、问题聚焦、成效明显、可学可用的典型案例,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探索与创新发展
二、征集内容
案例应源于区域、学校、幼儿园或相关机构在基础教育评价改革中的真实实践,应集中聚焦以下一个方向。具体方向包括:
1.区域基础教育评价改革;
2.学校与幼儿园评价改革;
3.学生评价改革;
4.教师、校长评价;
5.课堂教学评价与课程实施评价改革;
6.考试、作业评价改革;
7.数字技术、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评价改革;
8.评价结果运用。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在中国教育学会会员范围内开展,申报对象可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等。申报案例需要形成典型做法并至少在学校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不接收教师课堂教学反思。
四、案例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案例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导向。
2.突出问题导向。案例应聚焦基础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点、难点或共性问题,说明改革背景、现实问题、实践思路和解决路径。
3.保证真实性与原创性。案例须来源于真实实践,内容不得抄袭、虚构或一稿多投。相关数据、事实、成效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可靠。
4.注重实效性与推广性。案例应体现评价改革对学校治理、教师发展、学生成长、课程教学改进等方面的实际作用,具有一定借鉴价值和推广意义。
5.结构完整、表达清晰。案例应包括背景与问题、改革思路、主要做法、实施过程、实践成效、经验反思等内容。每个案例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并提供300字左右摘要、3—5个关键词。
五、报送材料
1.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申报表;
2.案例正文;
3.相关佐证材料,可包括制度文件、评价工具、数据报告、成果证明、媒体报道、实践照片等;
4.案例征集信息汇总表。
六、报送方式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jypjzwh@126.com)。
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案例+单位名称+案例标题”。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重在经验总结、交流展示和学术推广,不以评奖为目的。
3.申报者应确保案例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抄袭、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参与资格。
4.典型案例将视情况通过案例汇编、学术年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5.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典型案例享有编辑、汇编、展示和公益传播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0687
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