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专委会:
  为了展示近年来我国小学语文教学研究的成果,我专委会决定开展学术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与程序
  1.论文原则上为2012年1月1日以后未发表或发表的,具有原创性,有独到的见解、有实用价值,对小学语文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论文形式: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等。
  3.本次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作者限报1篇。除第一作者外,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4.各省(区、市)小语专委会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5.各省(区、市)小语专委会推荐论文数:河南、山东、四川、广东各20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河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湖南、陕西各15篇;内蒙古、广西、新疆、云南、海南、宁夏、青海、贵州、甘肃、西藏各10篇。论文统一由各省(区、市)小语专委会按限额推荐报送,报送时填写报送表格,提供纸质论文2份(报送表格和论文格式要求参阅附件),并将表格和论文的电子稿发给小语专委会秘书处。不合规范的论文将作废处理,不予退回。
  6.本次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10月30日。

  二、论文评审
  1.初审由各省(区、市)小语专委会负责;二审和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小语专委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小语专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省(区、市)小语专委会推荐一位专家组成。
  2.论文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3.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将向相关专业杂志择优推荐刊发,或结集出版优秀论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冯建华   电话:010-58758612   13611361392 邮箱:fengjh@pep.com.cn
  通信地址  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1901室(邮编100081)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