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高等院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研讨会暨高等院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联盟筹备会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美术学院(系)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总结、交流高等院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经验,加强美术学科专业建设,深化美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美术教育的人才培养的质量,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召开 高等院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研讨会暨高等院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联盟筹备会。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  省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云南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  师范学院、石林县教育局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 9 月16日(报到)— 19日(离会)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丽水云泉大酒店(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片区,电话总机:0871-67468888转8810/8826 )

  三、参会人员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全国高等院校美术院(系)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主旨报告: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改革与新常态下基础教育发展对美术师资的需求;
  2.全国高等院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研讨及全国高等院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联盟筹备会;
  3.参观云南师范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美术教育专业师生工作坊;
  4.参观云南省15个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民族工艺美术工作坊和师生作品展。

  五、参会及报名
  1.参会人员请持本通知原件自行到酒店报到,会议不安排接送机(站)。
  2.参会人员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邮寄至: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1814室。邮政编码:100081。 收件人:赵军(手机:13810048939)。同时还需发送报名回执表的电子文件(文件名为:高校美术改革、姓名)至719297526@qq.com电子邮箱。
  3.会议报到联系人: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杜老师,办公电话:0871-65943427。

  六、会议经费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回单位报销。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1.会议日程

2.参会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