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两岸青少年传统文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各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基地校、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试点校及相关学校:
  201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会见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一行,谈到两岸交流时,强调要关注“基层”和“青少年”交流问题。“要多想些办法、多创造些条件让两岸青少年多来往、多交流。”

  在弘扬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有很多值得互相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为积极响应习主席的号召,促进两岸青少年相互学习交流,搭建共同提高的平台,滨州乐安书院和中国教育学会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将组织部分中小学学生代表赴台参加两岸青少年传统文化交流活动。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体现文化育人。通过两岸青少年传统文化的深入交流,加深友谊,增进感情,促进民族和文化的认同感。

  二、参与对象
  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基地校、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试点校、以及相关学校推荐的学生。
  邀请部分教育管理者、校长及教师带队参加交流活动。

  三、活动内容
  1.走进台湾地区校园,感受台湾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念。
  2.听取传统文化大师的讲座,与大师对话,进一步提高对传统文化明德启智,涵养情操的认识。
  3.与台湾地区的同学进行传统文化交流,包括民族乐器演奏、古诗文创作、书法、国画、传统礼仪、经典诵读、传统手工艺等。
  4.参加有当地学校参加的社会体验活动,了解台湾地区的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
  5.通过座谈会或主题联谊会等形式,建立友谊,增进理解。
  6.参访当地传统文化胜迹及博物馆、展览馆等。
  7.帮助参访学校与台湾地区学校通过结成联谊校等形式,建立长期交流机制。

  四、组织办法
  请相关学校统一组织,每批报名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并安排1位校长或老师领队。

  五、 活动时间
  本项交流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交流项目。具体出行时间将视学校的组织选择和台湾地区方面的安排确定,每次交流时间为8天(含往返)。

  六、 相关费用
  活动费用9800元/人,含指定地点往返台湾地区交通及台湾地区当地交通、食宿及赴台手续费。

  七、 交流成果展示
  1.心得体会:活动结束后,自拟题目,写一篇考察心得体会(小学400—600字,初中600—1000字)。
  2.摄影作品:用镜头记录交流活动中的精彩瞬间和点滴感悟。
  3.书法、绘画作品:用书法或绘画的形式反映交流活动中的感悟或画面。
  4.其他:鼓励创新,学生用自己认为合适的形式表达。
  以上学生交流成果,经中国教育学会传统文化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后,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展示并集结成册。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十四条24号青蓝大厦721室
  联系人:鲍丹丹
  电  话:18500136588,18513507668,010-84022315
  邮  箱:xhctwh@163.com







                 中国教育学会传统文化教育中心

                     滨州乐安书院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1.报名回执

2.交流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