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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会发〔202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教育改革实验区:

  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日-10月15日(申报系统将于9月15日零时至10月15日17时开放),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学会确认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包括地方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等)及单位会员均可推荐一定数量的课题进入评审环节。原则上,每个分支机构可推荐20项;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可推荐30项;每个副省级城市教育学会(限单位会员)可推荐不超过5项;每个教育改革实验区可推荐不超过5项,每个单位会员可自荐1项。不接受个人和学校直接申报。学会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工作。

  (二)本年度学会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http://121.36.73.16,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请课题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PDF格式),上传到申报平台,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时,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身份的信息(姓名、地域、单位等)。

  (三)课题委托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课题委托管理单位须把审查合格、在限额数量范围内的《申请书》在平台上提交至学会,审核期间不新增申报。

  (四)随通知下发《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中题目,是在考虑服务国家教育决策、服务基层教育改革创新、推动研究解决教育重大问题等因素的基础上确立的,将优先考虑列入重点课题并予以资助。申请人也可根据一线教育教学实际自拟选题。选题表述要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原则上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负责人(会员申请流程见附件5);(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3)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4)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5)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六)申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能够为课题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2)能够积极配合学会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管理。

  

  三、课题评审及相关说明

  (一)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4个环节。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得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原则上,对每个重点规划课题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一般规划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的完成时限不超过3年,一般规划课题不超过2年。

  (四)课题申报系统中申请人信息由学会会员系统直接导入,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完整准确,请广大会员在课题申报前更新会员系统个人信息。

  (五)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及管理费。

  (六)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教科研活动的开展,学会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课题。


  四、联系方式

  沈老师:010-84022860;范老师:010-84022021;李老师:010-84022309。

  涉及课题相关问题咨询,请联系沈老师。

  涉及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相关问题咨询,请联系范老师。

  涉及实验区课题推荐相关问题咨询,请联系李老师。

  涉及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附件1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操作手册.pdf

     附件2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3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 中国教育学会2025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pdf

     附件5 中国教育学会会员申请流程.pdf




中国教育学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