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如需以中国教育学会名义报奖,请严格按照《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于7月1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学会秘书处学术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B座16层1637室,邮编:100082,电话:62290378 ,邮箱:zt@moe.edu.cn。
附件:活动通知.docx
评审书.doc
成果奖评审书.doc
奖励办法.doc
中国教育学会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