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学会终止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合作经营“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的声明
中国教育学会自2007年12月31日起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合作经营“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合作期限为三年。现双方合作期限已经届满,本学会根据合作经营期间的实际状况,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经营,并已向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发出解约通知。为充分保护各关联单位的合法利益,本学会在此特别声明:1、本学会已正式解除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因合作经营“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而建立的合作关系;
2、本学会已正式通知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及“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中国教育学会”的名称,并对“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的名称予以变更。自2011年9月1日起,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及“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对“中国教育学会”名称的任何使用,均系未经本学会同意的使用,使用方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学会已不再参与“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的任何经营活动。自2011年8月20日起,“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的任何活动均与本学会无关。
希望各相关单位或个人不要再基于对本学会的信赖而与 “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进行任何经济往来。如果因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造成任何经济或其他损失,本学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教育学会
二○一一年 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