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召开“首届中国未来教育家成长论坛”的预通知


学会[2012]68号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各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行动计划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体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专业成长和职业进步服务”的办会宗旨,真正将中国教育学会打造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精神家园、未来教育家成长的摇篮”,中国教育学会经认真研究,决定举办“中国未来教育家成长论坛”系列主题活动(包括“论坛”、“课题研究”、“专业化网络平台”、“期刊专栏”等)。系列活动将围绕“未来教育家成长的理论与实践”展开,旨在积极探寻教育家成长机制,研究探索教育家成长的规律和特点,服务政府相关教育决策,营造教育家成长的有利环境,为未来教育家成长提供专业支持。

“中国未来教育家成长论坛”作为系列主题活动的核心内容,学会努力将其打造成为重大品牌学术活动,计划每两年举办一届。2012年首届“中国未来教育家成长论坛”作为系列论坛的开篇,将以《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加深对国家倡导“教育家办学”重要意义的理解和把握,深化对教育家成长规律的认识;引导激励广大教师和校长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办学特色和风格;进而推动一大批“教育家型”的校长、教师健康成长,为实现“教育家办学”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现就论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时代呼唤教育家办学

二、论坛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

支持单位:教育部有关司局及国内重要教育媒体。

承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学刊》杂志社、《未来教育家》编辑部。

协办单位: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及中国教育学会相关分支机构。

三、时间地点

论坛初步定于2012年9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论坛及其系列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权威专业支持,论坛成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由教育部刘利民副部长出任名誉主席;中国教育学会钟秉林会长任主席;学会有关领导、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出任副主席;原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原国家教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国家总督学柳斌,原教育部副部长、总督学王湛,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总督学顾问陶西平出任论坛顾问。

五、主要议程

“首届中国未来教育家成长论坛”将围绕主题,邀请全国著名教育专家做主题报告,邀请各地教育行政人员、校长、教师深入探讨、充分交流,鼓励思想交锋、观点碰撞,鼓励各抒己见、百家争鸣,努力做到凝聚共识、探索规律、形成合力、促进发展。论坛具体内容包括:

(一)主论坛:

拟邀请著名教育专家柳斌、王湛、顾明远先生作主题报告。

(二)分论坛:

分论坛将围绕主题,从“教育家成长的政策和社会环境”、“教育家的群体特质和个性化成长途径”、“教育家成长的职业自觉与专业支持”、“校长职业化发展和教育家型校长成长”等方面,通过“坛主思想”、“我的观点”、“问题探究”等形式进行深入研讨。

(三)观点分享、现场对话:

该环节将邀请知名教育专家,围绕本次论坛主题,以现场对话形式深入讨论、交流;支持微博和现场提问,努力营造台上台下、会场内外的热烈交流氛围;邀请国内教育电视及网络等媒体进行录播或现场直播。

六、成果预期

1.根据论坛内容,整理关于未来教育家成长理论、观点,形成未来教育家成长观点摘编或论文集;

2.形成首届中国未来教育家成长论坛综述(或倡议);

3.为教育部“教育家成长的政策支持”课题研究提供理论和案例支持;

4.完善“未来教育家论坛”网页,建设持久的宣传、交流、服务平台。

七、会议规模及参会名额

为保证质量,论坛规模控制在600人以内。参会人员如下:

1.教育部有关领导,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副会长,各支持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

2.各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推荐代表(名额详见附件一);

3.中国教育学会“现代学校联盟”各成员单位负责人1人;

4.各教育改革实验区推荐代表2人。

八、会议经费

1.参会代表交通、住宿费自理,另收取会务费980元;

2.会务费用不足部分,将由承办方负责筹措。

九、报名方式

1.各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请按照推荐名额要求填写“地方教育学会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于8月15号之前报送中国教育学会(联系人:郭峻弛  赵焜; 联系电话:010-64845199,13501285855,13911265773;邮箱:bj-edu010@163.com)。

2.各联盟学校请填写“联盟学校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三)”,于8月15号之前报送中国教育学会(联系人:范璐    联系电话:010-66051217,15811036247;邮箱:fl@moe.edu.cn)。

3.各教育改革实验区请填写“实验区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四)” 于8月15号之前报送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范璐    联系电话:010-66051217,15811036247;邮箱:fl@moe.edu.cn)。

4. 所有参会代表须围绕会议主题撰写相关论文或观点述要,于8月30日之前发至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与会代表可申请分论坛发言,会务组将根据提交的论文或观点述要,优选安排 (联系人:陈盼,联系电话:010-62290384,15201174244;邮箱:15201174244@163.com)。

5. 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名,有意愿参加者请向省级教育学会咨询。

 
附件:推荐名额表.doc
          
          推荐人员名单.doc
     
          参会人员名单.doc

          参会人员名单2.doc




 



 

                                                                           中国教育学会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