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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优秀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会发〔2018〕7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鼓励在学会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教育各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同时鼓励会员参与学术研究与交流,促进中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中国教育学会将开展2017—2018年度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规定缴纳会费,在会籍有效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优秀单位会员

  1.自觉维护学会形象,积极宣传学会品牌;

  2.在教育领域中取得了良好的信誉和口碑,获得多项荣誉;

  3.积极参加学会项目,配合学会安排的相关工作;

  4.积极承担学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为学会项目提供公益资金支持;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优秀个人会员

  1.自觉维护学会形象,积极宣传学会品牌;

  2.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学会组织活动中有优秀表现;

  3.关注自身成长发展,在过去一年中,本职工作成绩优异;

  4.善于总结学术思想,主动提升自身科研能力,参与学会的学术研究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优秀单位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教育学会2017-2018年度优秀单位会员申请表(见附件1);

  2.获地市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表彰或各项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组织或承办学会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优秀个人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教育学会2017-2018年度优秀个人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

  2.获地市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表彰或各项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参与研究课题以及发表论文、专著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向中国教育学会提交申报材料;

  2.中国教育学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会在中国教育学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由学会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

  3.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选要求

  1.仅接受近两年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单位会员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1199787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768创意产业园B座5号门2132室

 

  附件: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优秀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1.中国教育学会2017-2018年度优秀单位会员申请表.docx

     2.中国教育学会2017-2018年度优秀个人会员申请表.docx


 




中国教育学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