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刊》教育视点
第40期
2025年6月15日
应推动高中阶段办学水平和教育竞争力进入世界第一方阵
面对区域高中教育发展不均衡、水平与质量差距大的问题,面对普通高中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强的问题,面对职业学校学生基础知识薄弱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的问题,需要从总体战略、系统规划、投资水平、课程改革、课堂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诸多方面改进提升,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使高中阶段办学水平和教育竞争力进入世界第一方阵,推进中国基础教育水平和质量稳居世界前列。
一是进一步明确高中教育功能定位,更加体现基础性和公共性。将普通高中纳入国家教育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之中,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性跃升。要持续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建设一批具有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
二是进一步规划高中学校整体布局,更加体现均衡化和服务性。以县域内人口规模为基数,原则上5万人设立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实现高中学校合理布局和适度均衡。按照《纲要》关于“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的要求,在“十五五”期间整体完成全国范围内新一轮高中学校建设规划,为实现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物质条件。
三是进一步丰富高中教育教学资源,更加体现智能化和共享性。未来十年,要重点加强国家高中教育平台建设,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更为重要的是,要打造一批具有针对性、引领性、前沿性的精品课程及网络课程。积极推动特色高中、特色课程基地建设,初步建立起全区共建共享普通高中精品课程群及精品课程资源库。
四是进一步改革优化高中办学模式,更加体现多样化和特色化。一方面,办好一大批高水平高质量的优质普通高中,科技高中和人文高中“双轨并进”,为高等学校提供最优质的生源,促进学术强国建设;另一方面,办好一批高水平优质化的特色高中学校,举办好体育高中、艺术高中、职业高中、技术高中和农业高中,促进和实现学生多样化发展和个性化成长,与此同时,鼓励民办高中从国家和学生发展的长远出发,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举办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优质高中学校,真正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新格局。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5(6)《建设教育强国背景下中国高中教育的功能转型与系统跃升》一文。
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分学科教师配置标准与需求预测
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学科结构失衡已成为掣肘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学龄人口峰谷变化则为优化学科教师资源配置带来重大挑战与关键机遇。文章综合考虑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现实情况和教育强国建设要求,设定学科结构均衡方案,并对教师需求数量和需求缺口进行测算。主要结论如下:2023—2035年义务教育在校生缩减近半,在校生持续向城镇聚集;小学和初中教师需求六年内先后达峰,之后教师需求总量波动下降;教师需求盈缺将交替出现,学科结构均衡方案有助于缓解供需矛盾。基于此,建议构建学科结构均衡师资配置标准,分阶段有序降低城乡班级规模;建立校级学科教师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市级或县级学科教师资源统筹配置机制;优化调整学科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助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5(6)《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分学科教师配置标准与需求预测》一文。
对托育服务法四个核心问题的政策思考与建议
托育服务法是一部直接关涉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民素质提高和满足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重要法律。托育服务法立法框架中的四个最重要与关键的问题如下:
托育事业的性质定位——“托”与“育”双重属性的统一体。0~3岁时期的托育不仅是个体早期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把握这一“关键期”予以科学、适宜的教育,个体各方面发展的质量与效果事半功倍。早期托育,不仅要托管、照护好婴幼儿的生活和身体发育,更要教育和促进其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应托(照护、生活照料)和育(教育、育人)双重属性并重,在个体早期全面促进其动作、身体机能、语言、认知的发展,并为其情感、态度、行为习惯、人格品质等的形成奠定重要基础,从而为我国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明确政府主导责任——政治逻辑与民生导向的统一。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要求加快建立托育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目标要求加快建设普惠性托育体系;三是现代化强国与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要求以高质量托育体系作为基础性支撑。当前亟须明确并强化政府在普惠性高质量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在领导体制、发展规划、财政投入保障、标准规范制定、人员队伍建设、评估监管等方面的责任。
财政投入制度——强化保障性体制与制度的顶层设计。为了实现“一控制三保障”,即有效控制盈利,有效保障质量,保障广大家长能放心送托,保障广大儿童早期身心健康全面成长,亟须突破观念、改革创新,抓紧研究建立托育财政与投入保障制度,为我国托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制度保障。
人才队伍——构建与新时代事业发展使命相一致的高质量人才队伍。托育这一独特、鲜明的“托”与“育”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托育事业发展需要教育、保育、卫生保健、营养等多领域专业人才,我国亟须通过立法明确托育各类人才特别是教师队伍的专业地位,构建符合托育专业特点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制度,为托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持与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5(6)《对托育服务法四个核心问题的政策思考与建议》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