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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刊》教育视点

第6期

2022年8月8日






教育治理研究亟待深化



  近十年来,教育治理研究成为我国教育研究的热点,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但是同水平重复较多。教育治理研究亟待深化。


  第一,深化教育治理研究,需要抓住治理概念的本质内涵,聚焦研究“多元共治”。治理一词在当下炙手可热,人们往往将之作为好看的标签到处乱贴,把一切管理活动,不论是民主的还是专断的,宽松的还是严苛的,都贴上治理的标签,此为治理概念“泛化”的表现。泛化之外还有“窄化”,把治理的局部特征、非主要特征当成治理的全部或主要特征,如把教育治理等同于教育的法治化、制度化,或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更有甚者,将治理等同于威权管理,直接走向了治理本质的反面,“毒化”了治理概念。


  第二,深化教育治理研究,需要体现教育的行业特点,把教育治理的多层次性描述清楚,并把学生发展作为教育治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过往的教育治理研究,往往把一般性的治理理论直接、简单移植到教育中来,并将教育治理视为多元共治、学校自治、政府元治(元治理)、厉行法治的有机统一。这种简单移植最大的问题在于,对于教育治理的分析只停留在国家与区域层面,没深入微观的学校层面,以及更为微观也更为重要的班级(课堂)层面。研究教育治理,只讲到学校自治是不够的,因为学校自治或学校自主权,是相对于政府他治而言的,是从政府分权的视角或者政府与学校关系的视角去讲的,并没有真正涉及学校层面的多元共治问题,更没有直接涉及学生,没有涉及班级层面的多元共治问题。如果没有学校层面的多元共治,学校自治有可能演变为校长专制,如果没有班级层面的多元共治,班级管理可能会变成班主任专断。


  第三,深化教育治理研究,需要“以问题为中心”展开研究,把“行政化”和“商业化”作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捍卫教育的公益性。教育治理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教育领域有“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在宏观层面或政府治理层面(国家和区域层面)讲政府失灵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因为在此层面,政府是治理主体之一,但在学校层面、班级层面,政府并不是直接参与的治理主体,此时的问题不是政府失灵,而是学校和班主任的管理失灵,即过度管理,可把此种失灵概括为“行政化”。行政化这个概念也可以把宏观层面的政府失灵涵盖在内。同时,可把市场失灵称为过于追求利润的“商业化”。行政化和商业化是宏观治理、学校治理、班级治理等几个层面上共同存在的问题。行政化和商业化是“权”和“钱”在教育领域的异化。多元共治之所以必要,就是要以多元主体的力量去对冲权力和资本对于教育、对于学生的负面影响,让教育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学生发展服务,而不是为权力、为资本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2年第8期卷首语《教育治理研究亟待深化》。



进入“物质丰裕的时代” 中国教育应有的变革



  进入一个“物质丰裕的时代”,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一个具体且重要的特征。2019年,中国有两项发展指标具有划时代意义:一是人均GDP首次超过一万美元;二是城乡居民平均恩格尔系数首次降到30%以下。但物质丰裕时代的意义,并不只有积极的一面。


  从现在开始,中国教育事业发展必须直面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育需求类型的升级;二是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所谓教育需求类型的升级,指的就是无论受教育者(学生)还是教育者(教师),大家接受和从事教育的动机类型都已经悄然发生了范型上的变化。所谓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指的是由于社会经济以及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我国人口的社会阶层、文化素养等正在悄然发生结构性变化。越来越多的国民接受了良好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这固然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也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但是由于“民智已开”,包括教育治理在内的全部社会治理将面临全新的挑战,也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内含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将成为我国公民普遍而真实的现实诉求。换句话说,许多不讲公平正义或“不讲道理”的社会治理与教育治理的旧模式必将越来越不合时宜。


  中国教育只能顺应历史大势,努力实现与时俱进的发展范式的转型。而实现这一教育发展范式转型的主要任务,一是扎实推进教育品质的提升,二是妥善处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要扎实推进教育品质的提升,就要高度重视内在动机的发动。内在动机不仅对学生重要,对于教育者自身也非常重要。今后师德建设固然仍然需要外在的规范约束、奖惩机制,但师德教育内在动机的发动必将成为今后师德建设的主逻辑。要扎实推进教育品质的提升,就要认真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由于历史发展条件的限制等原因,迄今为止我国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实际成效仍然有限。除了对于学业成绩的片面追逐,德育实效不高,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普遍缺乏最基本的物质与观念条件。即便是智育,也是“残缺不全”的。中国教育实际上是长期处于德、智、体、美、劳“什么都缺”的状态。片面、简单的学业成绩追逐之外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乃至真正的智育,是否真实、有效地存在,是否得到教育系统大多数人的高度重视,乃是判断一国教育质量高下的一个最直观、也最要害的标准。


  妥善处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意味着教育必须积极回应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中国教育应当积极主动回应而非消极回避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已经明确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其实也是“民智已开”的当前全体中国国民的“民之所愿”“心之所愿”。若我们只是笼统、抽象肯定,却不愿在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具体条目的教育实践上做更扎实的工作,不仅中国教育应该有的“人民性”得不到充分保障,未来我国社会治理的成本也一定会因此而大大提高。因为一旦国民不能成为理性、积极的公民,就可能成为未来应对社会问题的破坏性参与者,“富强、和谐”等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就会因此而大打折扣。那才是我们不能承受之重!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另外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应对国际高科技竞争、建设创新型国家。但是创新性人才培育与个性自由的人格养成是一体两面的任务。我们不能只在自然科学领域追求创新,却不在人格自由与个性养成上全面着力。如果那样,我们在教育目标上就势必存在巨大的内在矛盾。


  妥善处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也意味着一定要承认、坚持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妥善处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还意味着一定要充分尊重发展与教育的规律性。那种完全无视学生道德发展的阶段性等心理与生活实际的德育实践惯习,须有一个范式上的根本变革。否则,“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极有可能沦为一个难以落实的空洞的政策宣示。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2年第8期《发展范式转型的意味——论“2019年以后”的中国与中国教育应有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