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刊》教育视点
第14期
2023年4月14日
把教育常识变成社会共识
现在,全社会的教育焦虑、内卷、躺平等系列问题,都与教育科普不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很多教育学家认为的常识性问题并没有成为社会的共识,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么多年来我们并没有认真做好教育科普,甚至在教育界内部教育理论家与一线教师之间也有一条无形的鸿沟。如何把教育常识变成社会共识?可以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加强专业的力量。教育科普需要真正的专家、专业的立场。普及不能离开科学本身,因此,专家的立场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专家如何去言说也是一个问题,必须用最通俗的方式、最能够让老百姓接受的方式和话语去写。
第二,加强榜样的力量。教育科普需要普通的榜样、草根的故事。做科学普及一定要讲故事,树立草根的、民间的榜样。当前我们树立的榜样绝大部分离我们很远,一般的家庭根本无法实现和达到,普通人的生活案例太少。我们在讲故事的时候需要更多地运用最普通的、最草根的一线教师的案例,来自生活的案例。
第三,加强媒体的力量。教育科普需要关注社会热点,及时组织讨论。当前,有些媒体尤其是少数自媒体对于教育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甚至有时候在制造焦虑、贩卖焦虑。媒体通常会选择故事,但是它不知道怎么去选择好故事。这主要是因为媒体的教育素养不够,而教育专家没有出现在“教育现场”,没有直接去给他们讲故事,所以我们需要专业性的媒体。
我们的教育真的需要开展一场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样的大讨论,搞明白到底什么是好教育。我觉得唐江澎校长只是开了一个头,并没有真正地撬动起来。全社会都应好好地讨论到底什么样是好教育,到底我们要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应该不应该给孩子童年生活有更大的快乐,应该不应该让他们做成自己喜欢的事?教育的很多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大家一起讨论最终达成共识。学校与家庭携起手来,媒体与专家携起手来,可能我们的教育会更加美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科普的确意义重大,而且任重道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3年第4期卷首语《把教育常识变成社会共识》一文。
“集团化办学”就是为了办好教育集团吗?
集团化办学彰显了优质学校的荣光,也弥补了薄弱学校的不足,成为推进教育公平的有效路径。但集团化办学的目的不但要办好教育集团,更要提高集团加盟校自主办学能力,最终实现加盟校进入“后集团化办学时代”。这就需要集团化办学既要聚得起也要分得开,从而在统一集团办学理念的同时保有加盟校的自主办学思考,在实现教育资源输送的同时教会加盟校有效使用,在集团管理中通过集团校际治理促进加盟校校内治理水平的提升。当所有的依托项目都能够成功地脱离教育集团时,加盟校自己的自主办学能力才能够支撑其自主办学实践,能够从而顺畅地进入“后集团化办学时代”,此时加盟教育集团的目的才能得到全面而又真实的实现。
针对加盟校所提出的“后集团化办学时代”并不适用于教育集团本身。经过最近十余年来对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努力与探索,研究者与实践者都发现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确是一个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方案,只是在培养加盟校自主办学能力上还需要予以重视,这就意味着只要把这个功能再融入教育集团化办学之中,教育集团化办学本身就相对完善了,这也更有利于延续与坚持。所以针对加盟校提出的“后集团化办学时代”是对现有集团化办学方案的补充,这并不是要让整体的教育集团消失或进入一个全面的“后集团化办学时代”。除此之外,加盟校与教育集团之间还应当建立对应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加盟校进入教育集团是为了提高个体学校的办学品质,更是为了提高个体学校的自主办学能力;而其退出教育集团则是因为学校拥有的自主办学能力已经确确实实能够支撑起更高的办学品质,并实现自我持续发展从“应然”到“实然”的跨越。进一步说,当这些加盟校从教育集团中退出时,仍会有新的一批加盟校申请并陆续加入教育集团,再一次接受教育集团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改造与自主办学能力的培育。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看到一个既提高学校办学品质又提高学校自主办学能力的教育集团,此时,集团化办学才真正兑现了推动基础教育走向优质均衡的重要使命。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3年第4期《“集团化办学”就是为了办好教育集团吗?》。
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与关键指标
集团化办学是学校间制度化合作形成的一种办学形态,但并非学校间所有合作都是集团化办学。要从学校办学改革引领、集团公共目标建设和正式制度体系保障三个层面入手,满足三个条件的学校组织间合作即为集团化办学。项目共享、知识互动、战略整合是描述集团化程度由低到高的三个阶段,也是实现集团化办学的主要抓手。项目共享是集团化办学的起点,通过要素配置的方式实现组织间一定程度的互动;知识互动是集团化办学的深化阶段,指集团内组织间围绕办学治校、教育教学等展开的分享、对话、创新性生长;战略整合是集团化办学的高阶水平,直接指向价值诉求和学校办学方向。结合当前集团化学校的实践基础和挑战,尤其是在解决城乡间集团化学校、跨区域集团化学校的现实困境时,虚拟整合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过程中,集团学校的“虚拟整合”主要着力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知识治理和关系治理。知识治理是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组织机制和组织实践,最优化选择、创造、共享和利用知识。集团化办学的本质要求,是优质学校在集团范围内共享有关办学的理解和认识,在多个学校场域中创造性开展探索与实践,深化价值共识。这种理解和认识是学校发展的基础,是学校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信息沟通和知识治理有一定程度的交叉,但不完全重合。信息沟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组织间知识共享、扩散的障碍,确保知识在组织内、组织间能够实现有效的扩散。同时,在当前这个时代,信息是重要的资源。知识治理是运用有组织的信息实现价值塑造的过程,本身通过沟通渠道、方式的创新,可以对信息沟通起到促进作用。关系治理指系统分析组织间和组织内的网络节点,判断各个节点所代表的组织间关系的基本结构和形态,比如是对偶关系、星状关系抑或是网络关系,横向上处理不同专业和职能间的分工协作,纵向上处理不同层级的权力配置,实现交互影响,增进组织协同,提高合作效能。集团化办学中的关系治理,既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与集团和学校间的政校关系处理,也包括集团内不同成员学校间的关系处理。正式制度的创立和优化是关系治理的路径之一。同时,价值共识、文化认同、信任等柔性契约,也是实现关系治理的有效路径,通过社会资本的累积形成伙伴关系,与正式制度体系会形成相得益彰的效果。在集团化办学的关系治理中,要格外注意避免成员学校的“边缘化”问题。尤其是在以扩优为直接目标的集团,集团内学校处于“非均势”地位,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使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成员校被边缘化,权利得不到保障。是否被边缘化,不仅是由数量来判断,我们在一线看到过某一个教育集团中少数学校是绝对核心,大部分成员校是边缘的状况,长此以往,必然会形成集团内的紧张、分裂、欠缺信任,这也意味着就集团这一合作体而言,其生命力已经丧失,集团化办学的效果肯定很难达成。
知识治理与关系治理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件事情,它们都从引领组织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出发,知识治理围绕集团化办学、教育、学习等专业领域展开,关系治理围绕不同主体发挥作用的机制展开。关系治理的效果好,才会深化知识治理的成效,有效实现组织学习,二者是当下提高集团化办学效能密不可分的两个有机过程。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3年第4期《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与关键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