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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摘要)

(1994年6月17日)

李岚清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很重要,很及时,很务实,会议精神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必将对我国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会议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收获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教育工作, 1993 年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 90 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好《纲要》的实施,不仅直接关系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也将影响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召开这样一个高规格的重要会议,就是要从党和政府的高层领导做起,动员全党全社会认真实施《纲要》,推进我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使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李鹏同志的主题报告,是这次会议的两个最重要的文件。


  代表们普遍反映,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李鹏同志的主题报告,高瞻远瞩,虚实并举,既有重大战略方针,又求实务实,有具体政策和措施。充分表达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发展教育事业的坚定决心和殷切期望。这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将产生长远的指导作用,激励和鼓舞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排除困难, 奋发进取,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这次主要收获是:


  第一,增强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这次会议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进一步解决在新形势下如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问题。会议期间,大家通过学习泽民同志和李鹏同志重要讲话和交流经验,进一步认识到: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我国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最终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思想,下决心调整投资结构,扭转一些地区在经济建设上仍然存在的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外延发展模式,把经济建设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会议认真讨论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大家普遍认为,《实施意见》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反复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实施《纲要》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一个很好的施工方案。大家表示,要在《纲要》及其《实施意见》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扎扎实实地组织好施工。


  第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办好教育的责任,提出了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保障措施。与会同志进一步认识到,办好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首先要把办好教育的责任承担起来,对教育采取重点扶持和倾斜的政策、措施。会上,许多领导同志表示,一定要像小平同志要求的那样,宁可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也要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支持和保障教育的发展。同时要动员全社会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建立起政府、社会、教育之间紧密结合的机制。


  全党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落实会议精神,努力为繁荣我国教育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几个问题


  关于 90 年代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问题,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的讲话和报告中分别谈了重要的意见。结合会议讨论的情况,我再补充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改革是解决中国教育问题的根本出路


  解决好中国的教育问题,根本出路在改革。从国情来看,我们是一个有近 12 亿人口、经济还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举办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国力有限,教育投入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是长期存在的矛盾。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化教育改革,把我国的教育办成高效益的教育,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尤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过去长期形成的教育思想、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等,与经济、社会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深化教育改革已成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们强调以改革为动力推动教育的发展,丝毫不意味着否定过去的教育成绩。建国 40 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但我们在肯定过去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在新形势下教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教育的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所以,我们必须进行教育改革。这个改革是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是在继承过去好的东西的基础上,改变教育不同程度上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各级领导、全社会、广大教育工作者,都应以积极进取的精神,推进教育的改革。


  (二)坚定信心,确保“两基” 目标的实现


  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是提高整个民族素质的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正如李鹏总理在报告中所说的,在 90 年代我国整个教育发展中,这是“重中之重” 。我们必须认识到,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全党全社会采取切实措施,做出巨大的努力。同时,我们也是有信心的。一是我国教育发展已有了相当的基础。二是 90 年代经济的发展将为教育发展提供比较好的物质条件。三是鉴于我国幅员广大,各地情况也有较大区别,我们制定了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搞一刀切,这有利于充分调动不同地区实施“两基”的积极性。四是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全党全社会对人才和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尊师重教日益成为社会风尚。因此,可以相信,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两基”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难点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发展农村教育要坚决扭转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办学模式,走一条适合当地实际的办学路子。农村教育要在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大力提倡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不论是九年教育,还是六年教育,都要在学好文化知识,养成良好道德行为及文明习惯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职业技能和实用科学知识的内容。这样,大部分学生毕业后,都能用其所学技能和知识,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办好一些实验小学、实验中学,为那些品学兼优、有条件并愿意升学的学生创造深造的条件。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城市和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地区农村,在教育内容、师资水平、教育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推进教育的现代化,使基础教育的质量不断提高。基础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实施“两基”任务还需要强调以下几点:一是为了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就必须大力培养合格的教师。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办好各类师范教育,这是我国教育的传统和特色。在这个问题上不要有丝毫的动摇。还要在投资、师资配备等方面对师范教育实行必要的倾斜政策。要坚持对师范生的特殊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师范。教师是崇高的职业。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教师要尊敬。同时也要加强对教师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发挥为人师表的作用。二是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应继续办好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办学的业务指导。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地方,条件成熟后,在政府统筹下,也可以逐步由企业办学转为社会办学。三是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办教育的难度往往更大一些。因此我们要对少数民族教育给以特殊的关怀和支持。四是要认真抓好各类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重视解决女童入学难的问题。五是扫盲工作要把学文化和学技能、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培养大量应用人才的一条根本出路,也是推进教育现代化、振兴经济的必由之路。现在我国每年约有 400 万小学毕业生、 600 万初中毕业生和 100 万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我们必须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他们提供接受职业技术训练的机会,努力做到“学者有其校” ,使他们成为社会需要的合格的劳动者和适用的人才。


  发展职业教育要坚持小学后、初中后和高中后三级分流,实行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并重的原则。小学后的分流要因地制宜,主要在贫困地区实行;初中后的中等职业教育是发展重点,要兴办多种类型、多种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培训班;高中后的分流要多样化,培养更多的工艺型、应用型人才;发展高等职业学校,主要走现有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和部分高等专科学校调整专业方向及培养目标,改建、合并和联办的路子。通过三级分流和调整结构,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体系。要大力发展短期职业培训,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接受从事职业必须的训练。要给职教毕业生经过一段工作实践后开辟继续学习和深造的途径,为他们创造多次选择的机会。


  要大力办好各类成人教育事业,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使广大在职人员知识能得到更新,思想文化素质和职业技术能不断得到提高。要特别重视电视以及函授、业余进修、自学辅导等多种办学形式。


  关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体制,这次会议已经明确,国家教委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有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的责任,同时要注意发挥行业和部门的职能与指导作用。凡是进行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原则上由各级教育部门进行管理,要规范学制,努力办出应有的特色;在职的岗位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管理。要尽快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务院准备成立职业资格统筹管理机构,推动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四)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高等院校是培养高层次人才、发展科技的主要基地,而科技的发展水平又是实现我国第二三步发展战略的目标、迎接 21 世纪挑战的根本保证。我国高等院校为了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高等教育改革涉及面很广,这里重点讲讲部门办学体制改革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的部门办学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在历史上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起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这种条块分割的高教管理体制,也是造成“小而全”、重复设置和效益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其弊端越来越明显,给高等学校带来的困难和问题日益突出,急需按照《纲要》所提出的目标,有步骤地进行改革。今后这一改革的重点是,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扩大服务面和专业面,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进一步鼓励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合理调整布局,提高办学效益。除有些部门仍需继续办少量行业特点明显或骨干学校外,其余大部分学校逐步过渡到以中央和省两级办学、两级管理,以省级办学与管理为主的体制,以便省、直辖市、自治区对本地区的高等院校能统筹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集中人力、物力办好若干所高质量、高水平的高等院校,为本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中央各有关部门仍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所属高校的支持和领导。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这些院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缓解他们办学中的困难,而决不是削弱这些院校。当然,这项工作难度很大,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和支持。进行这项改革,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多数部属院校可以先同地方搞各种形式的共建、联办,待条件成熟后再下放,部分条件已成熟的也可以现在就下放,总之要讲究实效,不要刮风,不搞形式主义。


  各地、各部门对建设“211 工程” 积极性很高,也有许多新的举措。在此,需要强调:第一,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统筹规划。今年中央财政准备拿出“211 工程” 启动资金,地方和部门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条件除相应增加投入外,还应在学校征地等方面给予优惠。第二,要采取“共建” 、 “联办” 等不同办法,在推动联合上下功夫;学校要在改革方面有大的突破,办成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新型大学。第三,建设“211 工程” 的地方,首先要下大力量办好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凡是基础教育达不到规定要求,拖欠教师工资严重的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不能进入“211 工程” 。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这次会议根据新形势下的新情况,讨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准备进一步修改后由中央转发,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德育要坚持加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要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编成教材对学生讲授。在这里,我想再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一是要重视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中,很多优良的道德传统是极为丰富的思想宝库,其精华能够绵延数千年而不衰,成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所在,今天仍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积极的现实作用。我们现在提倡的热爱祖国、集体主义、勤奋节俭、尊师重教、团结友爱、尊老爱幼、谨严礼貌、诚实守信、见义勇为、严己宽人、先人后己、勤学不倦等等,都可以从我国浩如烟海的思想宝库中找到其渊源。社会主义的道德,只能建立在对民族道德传统的批判继承之上。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我国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集中起来,并与革命传统相结合,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形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准则。这种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准则不仅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和容易接受,并会成为反对和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强大力量。我已请国家教委组织专家编写有关读物,从娃娃开始教,一直到小学、中学、大学,用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教育、熏陶青少年一代,使他们形成中华民族的道德人格,担当起振兴中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重担。二是开展国情教育要重点进行活的形势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抽些时间到学校中走一走,同师生们座谈,做形势报告,讲讲我们的工作,也讲讲面临的困难和解决的办法。这也是领导同志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方面。这要坚持下去,形成风气。三是要重视美育。学校的美育对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应该切实加强。不仅小学、初中要开好音乐、美术等课程,高中、大学也应开设艺术欣赏课,教会学生欣赏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等,并掌握一定的技巧。但重点还是着力于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中宣部、国家教委等部门提倡看一百部好电影、唱一百首好歌的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就是一个例证。美育还应在许多学科的教学中贯彻。还要组织文艺团体经常到学校演出健康向上的文艺节目,社会上的文化场所也要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并向学校提供优惠服务。四是要进行遵纪守法和做一个好公民的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每个学生都要了解我国的这一根本大法的基本内容,并自觉地作为自己一切行为的根本准则。国家教委要组织编写有关教材。


  这次会议上,江总书记又就加强高校党建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要注意研究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首先是领导班子建设,并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经验。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并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继续做好在大学生、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中培养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大胆培养、提拔使用学有成就、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师和干部。此外,还要继续高度重视和做好维护高校稳定的工作。


  三、关于教育系统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


  当前教育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思路,在总理的主报告中已分别作了阐述,我再就其中几个具体问题作些补充。


  (一)关于增加教育投入问题


  李鹏总理报告中提出了当前增加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具体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财政部要会同国家教委等部门根据财税体制改革后财政支出计算口径的变化,年内提出“八五”期间也即 1995 年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并应分别提出中央级财政和省级财政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确保教育投入有较大的增长。根据《纲要》原来提出的“八五” 期间全国平均达到 15%的目标,一般情况下,省级政府应达到 20%以上,县级的比例就要更高。同时,要根据各项改革深化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中央、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税费,各地可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研究实施。


  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帮助贫困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中央决定设立中央、省、地、县四级教育扶贫专项经费,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在现有扶贫专项经费的基础上,从今天开始逐年有所提高。地、县财政预算也要作出相应的安排。这笔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借鉴国内外资金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一种健康有效的机制,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农村教育实行集资办学,是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一条重要渠道。这项政策在 80 年代全国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工作中起了决定性作用。 90 年代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除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外,仍然要坚持集资办学的路子。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在量力、自愿的原则下集资办学视为乱摊派。但要严禁挪用和以此名义搞其它的乱摊派、乱集资,一旦发现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农村教育集资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实施义务教育扩建校舍。农村教育集资的审批权放在县一级,这在总理报告中已明确,各地应照此执行。现在全国已普遍开展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其它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要继续提倡和支持。对教育等公益性事业的捐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予以扣除。


  前一个时期,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乱收费现象。国务院和各地对这股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了制止和纠正,情况有所好转。各地要重视这个问题,发现这类问题要坚决加以纠正和制止,严重违纪的要追究责任。


  (二)关于提高教师待遇问题


  小平同志指出:“我们不论怎么困难,也要提高教师待遇。这个事情,在国际上都有影响。 ” 贯彻《教师法》,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的各有关部门都要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各地也都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这次教育系统工资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同时,要注意研究这次工改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及时加以调整解决。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并有扩大趋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十分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一问题,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保障机制。凡是拖欠教师工资的地方,一律不准用地方财政收入盖楼堂馆所,不准买小轿车,更不准领导干部出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不留缺口。一般地区要将教师工资由乡管改为县管,少数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可由县、乡两级管理。


  各级政府应把尽快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应对教师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对教师住房的出售、租赁,要确定优惠比例,确保在今后二三年内,使城镇教职工家庭人均住房达到或超过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北京、陕西、大连、中山等地优先解决教师住房的经验,值得推广借鉴。这也是稳定教师队伍的重要措施。希望各地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


  要切实解决广大教师的医疗问题,在医疗保险改革中,对教师实行优惠。


  (三)关于民办教师问题


  目前,全国有中小学民办教师 230 多万人。长期以来,广大民办教师在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非常艰苦的情况下,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功不可没。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善民办教师待遇,逐步做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今后不再增加新的民办教师,并通过优秀民办教师经考核认定资格后转为公办、师范院校招收一些民办教师进行深造、辞退不胜任的民办教师、部分到年龄民办教师退休等办法,力争在今后六七年内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四)关于制止乱设高校、乱招生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 而不是增设新校,铺新摊子。这个指导思想必须明确。近年来,一些地方不顾实际需要和可能,盲目增设新校;还有的地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越权审批设置新的高等院校。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必须重申,增设高等学校的审批权在国家教委,未经授权,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都不得越权。


  近两年,高校招生连续突破计划规模,不仅造成教学条件恶化和教育质量下降,而且由此产生不稳定因素。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今后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计划,要努力解决目前高校在招收自费生、委培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制止一些高校私招、多招学生或监发地方文凭等违纪现象,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关于民办教育问题


  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发展民办教育,是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对这项事业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


  民办教育正处在发展阶段,在办学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需要研究的问题,国务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民办学校条例》,各地要在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同时,加强引导和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民办教育自身也要扬长避短,办社会之所需,补国家办学之所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类民办学校都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收费标准不能脱离我国的现实水平,不能以盈利创收为目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得在民办学校兼职。


  国家鼓励国外境外人士和法人团体来我国捐资助学,欢迎按照我国有关法规合作办学。境外和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一般不宜举办独资学校,特殊情况可个案处理。


  (六)关于办好高校伙食、解决特困生补助问题


  去年以来,由于市场粮油价格的调整,高校伙食工作面临较大的困难。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部门和高校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要继续做好学校伙食工作。地方政府应建立定点的以国营渠道为主的高校粮、油、肉、煤供应点(站),采取适当倾斜政策,实行最高限价,适当提高补贴费。各高校要加强食堂管理和民主监督,努力减少浪费。


  高等学校普遍开始试行缴费上学制度以后,要重视解决特困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极为重视,决定从总理预备金中拨出 1 亿多元,对中央部门所属院校的特困生,通过组织勤工俭学活动提供资助。各地区、各部门及各高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好特困生的补助问题。


  要按照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加强学生勤工俭学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学生参与不健康的课外兼职活动。


  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周围环境的管理,制止和打击影响学校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重视校园治安工作,严格学校管理。


  四、关于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宣传工作


  这次教育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宣传工作。

  

  (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李鹏同志的报告。通过学习,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落实好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二)认真研究制订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的规划和措施。各地要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教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部署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部门要齐心一致,形成合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就本地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情况,于今年内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报告。


  (三)各地都要根据《纲要》及《纲要》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和具体措施。各地党委、政府要会同人大、政协每年定期检查《纲要》、《教师法》的贯彻情况。要重视教育决策研究,注意加强教育规划和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和科学论证工作,避免决策上的失误。


  (四)要切实转变领导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主要领导要亲自调研和处理实施《纲要》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特别是一二把手,都要有联系的学校,抓典型,抓试点,希望每年至少要去学校一二次。要提倡务实的精神,像北京市委和市政府等省市领导抓教育工作那样,不说空话,每年为教育办几件实事。


  (五)中央和地方都要组织新闻单位加强对这次会议、对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在会后一个时期内,比较集中地宣传这次会议的精神。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政领导谈怎样贯彻《纲要》和《教师法》,为教育办哪些实事。要深入采访,宣传各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经验、新成果。总之,新闻媒介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教育报》 1994 年 6 月 22 日第 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