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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印发《中国教育学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学会发〔2026〕27号



各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学会,学会理事、监事、学术委员,各分支机构,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持有方和应用方、学会秘书处及各部门,学会直属单位:

  现将《中国教育学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阅。




中国教育学会

2026年9月19日







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凝聚着广大教师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创新的智慧结晶,具有很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继续开展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承担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作。为认真落实这项重要任务,更好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以下简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使命责任担当,践行服务立会宗旨,积极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的有关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学会学术优势、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努力为成果推广应用提供精准专业服务,助力基础教育加快高质量发展。

  2.主要目标

  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周期一般为三年,旨在以国家教学成果落地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破解基层一线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成果推广应用的实施范式,促进更多成果项目在更多地区、更多学校、更多教师中得到有效推广应用,服务育人水平和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二、重点任务举措

  3.遴选确定成果持有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积极作为、愿推尽推”原则,重点从特等奖、一等奖成果中遴选推荐全国推广应用成果项目,推广价值较高、应用性较强的二等奖成果也可一并推荐至学会秘书处。学会依托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为成果持有方开通账号,由其按要求上传成果简介、成果实施典型案例、推广应用基本要求及团队信息等相关内容。学会经审核后,将参与成果推广应用的成果项目,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和“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

  4.遴选确定成果应用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做好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各市(地、州、盟)从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遴选适配性高、操作性强、易落地、可复制的优秀教学成果,特别是针对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据平台公布的教学成果,积极选择若干个(至少2到3个)适宜的成果项目予以推广应用,并明确落地推广应用的市县及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遴选的成果应用方报至学会秘书处。学会依托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为成果应用方开通账号,由其按要求如实填报推广应用学校情况、专班建设、经费保障等工作信息。

  5.精准做好匹配对接。学会指导成果持有方主动在平台上查看相应成果应用方信息,对成果应用方提出的推广应用愿望,成果持有方原则上应予以支持;个别被选择推广应用较多的成果持有方,工作确有困难的,可在平台上适当从中提出遴选意见。学会为部分未达成双选一致意见的应用方地区提供调剂建议,待双选完成后在平台上公布双向对接清单。学会组织召开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培训会,广泛宣传成果推广应用的有益经验与典型案例,推动地方进一步做好双向对接,明确各方责任与合作机制。

  6.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成果本土化改造、常态化应用。成果持有方面向各成果应用方组织开展对接培训,认真介绍成果内涵、特点、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总体考虑。成果应用方认真介绍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基本情况和通过成果推广应用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由成果持有方会同成果应用方,共同研究制订本土化的成果推广应用三年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优化实施路径,确保成果好用、实用、长效可用。

  7.完善跟踪指导机制。成果持有方应梳理配套教学资源形成标准化成果资源包上线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开展培训、交流研讨、实地指导、提供跟岗研修、线上答疑等专业服务,及时帮助成果应用方有效做好落地实施工作,并依据实践反馈持续迭代优化成果。成果应用方应组建由教研机构牵头的成果推广应用指导组,设置示范实验学校、设立专项课题、组织项目校联合教研、及时指导改进。

  8.健全总结评估机制。由成果持有方牵头,组织本成果项目不同地区的成果应用方进行中期总结交流;地市级成果应用方,组织本辖区内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实验学校进行中期总结交流;三年期满,成果持有方和成果应用方都要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并提交专项报告。学会成立成果推广应用巡回调研指导专家组,科学设计评估指标,在各成果推广应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性总结评估,并定期召开片区会和年度工作推进会。总结评估重在交流经验、总结成效、凝练典型、分析问题、改进提高,切实增强成果推广应用的针对性、实效性。

  9.加大西部支持力度。学会专项实施“智享互动”计划,建立健全面向西部地区的成果推广应用帮扶机制,在匹配成果持有方和应用方时优先支持西部地区,设置专门指导组,协助拟订工作方案、计划,推动优质成果定向输送,定期回访及线上答疑。联合西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举办“智享互动”计划应用培训、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坊和系列学术沙龙等活动,持续开展伴随指导与跟踪问效。


  三、强化密切合作实施

  10.学会加强组织领导。学会高度重视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指导。学会学术委员会、各分支机构在专家团队建设和专业指导上要提供有力支持;学会教育培训和教改实验区建设等工作,要积极推广应用国家教学成果。加强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职能部门建设,适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逐步扩大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强化人力配备,有效利用政府支持经费、争取教育基金资助经费、设立学会专项项目经费,切实保障必要的经常性工作经费。不断完善常态化推进机制,推进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11.健全联动推进机制。搭建中国教育学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四方协同联动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晰工作任务。学会重点负责统筹协调、搭建平台,主要做好双向对接、跟踪指导、典型宣传等工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做好成果持有方与应用方遴选推荐、统筹实施、条件保障等工作;地方教科研机构主要做好成果项目研究及本土化推广应用指导工作;中小学校做好实施方案落地、推广应用骨干培训、课堂实践转化等工作。有效解决推广主体分散、上下衔接不畅问题。

  12.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学会持续升级“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成果研究、培训课例、教研案例、典型经验等载体,直观展示成果核心内容与推广应用路径。依托平台专家引领、地方动态及成果工作室等板块,汇聚成果资源、展示推广活动、开展线上交流研讨,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支持,助力成果推广应用数字化、专业化、常态化、实效化。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成果推广应用专栏,在更大平台上同步开展成果推广应用线上展示交流活动,惠及更多地区更多学校更多教师。

  13.广泛深入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教学成果对加快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价值,促进各地各校更加重视做好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及时总结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典型经验、优秀案例和实际成效,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成果推广应用宣传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充分激发各地各校与广大教师参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持续做好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