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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学会发〔2026〕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各教改实验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深入开展,中国教育学会现面向全国征集一批方向正确、问题聚焦、成效明显、可学可用的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应源于区域和中小学校在深入实施科学教育方面的实践探索。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科学课程的建设与实施;(2)课堂与教学方式改革;(3)实验教学实施;(4)学生科学素养评价;(5)科学教育评价;(6)科学教师队伍建设;(7)统筹利用各方面科学教育资源;(8)协同育人机制构建;(9)区域/特色学校建设;(10)科学高中建设;(11)STEM教育;(1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


  二、案例要求

  1.政治方向正确,相关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的导向。

  2.体现问题导向,贴近真实办学情境。特别鼓励针对现阶段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面临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编写案例,介绍本地区、本单位的可行做法和经验。

  3.保证原创性与真实性。以事实为依据,有实实在在的举措,有师生、家长能够感知和认可的成效,相关结论有事实和数据支撑,言之有物,令人信服,能够引起读者共鸣。

  4.语言简练、平实,逻辑清晰。介绍清楚工作背景、主要解决的问题、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反思等方面情况。每个案例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5.按照案例文本格式要求(附件1)形成材料。每个案例请提供不超过350字摘要、3-5个关键词。


  三、征集方式

  1.省级教育学会推荐,以省为单位统一报送,不限定案例数量。

  2.分支机构推荐,由分支机构统一报送,案例主题应与分支机构专业领域相关,不限定案例数量。

  3.单位会员自荐,原则上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1个案例,直接报送中国教育学会。

  4.教改实验区推荐,原则上每个实验区可推荐3个,直接报送中国教育学会。

  5.个人会员自荐,原则上每位个人会员可推荐1个案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报送中国教育学会。

  请拟报送的单位及个人会员就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5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ypgb@cse.edu.cn(邮件主题、文本名称命名格式为“省份+案例标题+单位名称+推荐单位”)。


  四、特别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进行评奖。将推荐部分典型案例供各地各校分享。

  联系人:曾老师 010-84020906


  附件:1.中小学科学教育案例文本格式.docx

     2.中小学科学教育案例征集信息汇总表20260331.xlsx




中国教育学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