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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来源: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十届大学生与研究生物理教学技能与培养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物理专业委员会 (2018) 1 号 



各会员、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试验区、高等院校物理学、物理教育及相近专业院系负责同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的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培养高等院校物理学、物理教育及相近专业大学生的教育实践和职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研究生的物理教学技能、自制教具与设计实验等物理学师范类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交流物理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经验,促进物理学师范专业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物理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与长江大学经研究协商决定,于2018年7月29日-31日共同主办第十届大学生与研究生物理教学技能与培养经验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现将交流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江大学

       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二、参会人员 

  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承担物理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物理)等相关负责教师,参加教学技能和创新实验设计交流的大学生和研究生。


  三、会议内容

  (一)专家报告

  1.文件学习及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陶洪教授,苏州大学,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2.文件学习及解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李春密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分组讨论

  各院校分组后在召集人带领下交流物理学师范类专业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培养现状及经验。

  第一组:曲阜师范大学胡象岭教授

  第二组:沈阳师范大学杨薇教授 

  第二组:南京师范大学陈娴教授 

  第四组:上海师范大学冯杰教授 

  第五组:华南师范大学张军鹏教授 

  (三)大会交流 

  基于物理学科核心素养,体现师范生核心能力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物理教学技能评价标准研讨及教学技能交流。 

  (四)创新实验设计与自制教具展示 

  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设计的创新实验与自制教具。

  每个创新实验设计与自制教具需要在提交实验设计实物的同时,提交创新实验设计说明书的打印稿及电子稿。说明书内容包括:实验原理、实验设计的简图、演示实验的操作步骤、在物理教学中的使用方法、使用效果、特点及作者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等。


  四、参会方式

  1.全国各高等院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即2018年7月份参加交流后进入毕业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可报名参加。

  2.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交流的原则。交流前准备及参加交流等活动,应主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不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交流的报名组织工作以学校为单位。


  五、参会费用

  1.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凭有效证件缴纳会务费 500 元/人(含资料费等)。

  2. 非会员需缴纳会务费600 元/人(含资料费等)。

  3.学生 会务费300 元/人(凭学生证)。

  4.会务费一律由长江大学收取并开具发票。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等自理。


  六、交流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5日——7月20日

  2.报到时间: 2018年7月29日

  3.交流时间: 2018年7月30、 31日

  4.报到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金九龙大酒店一楼大厅(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8号) 

  5.报名方式

  长江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报名联系人: 

  谢老师(电话 13872324091)

  张老师(电话 13908618806)

  报名邮箱: wljkds@126.com

  本次活动 qq 群号: 599493398

  群名称:第十届大学生物理教学

  报名后,加入qq群,学校+姓名,命名自己的群名称,请各校及时关注qq 群或查看您的邮箱,检查是否收到报名确认信息,如果没有收到,请再次发送或电话联系。

  本次活动微信群:第十届大学生物理教学二维码:


二维码.png


  附件:1.乘车路线.docx

     2.会议回执.docx






 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