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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我的教育智慧》微视频第四期征集活动的通知


学会发〔2017〕41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及热心教育人士:

  教育是一门智慧之学。教育智慧是对教育实践经验与理性思考的整合。为提升基础教育领域从业者综合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分享教育经验,展现教育智慧,中国教育学会决定开展《我的教育智慧》微视频第四期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宗旨

  教育实践中的智慧是透视实践、积累经验、创新发展的能力,表现在如何处理鲜活的、具体的复杂教育教学情景,以及应对学生学习、生活、成长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形成新的理解、新的方法、新的观点、新的思想。


  本次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微视频”的表现形式,为教育工作者和各界人士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教育的理解、观点和思想以及具体教育方法的直观呈现,开辟独特的展示和分享平台,传播经验,启迪智慧。


  二、征集对象

  全国教育工作者,愿意参与此次活动的广大家长及关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微视频题材不限,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社会正能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微视频内容完整,逻辑清楚。可以是个人讲述,也可以是情节演绎。情节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在生活原型基础上进行的艺术加工,展现一段发人深省的教育故事、一个成功的教育案例、一个有效的教育方法,一种有感染力的教育态度,用小故事体现大道理,由小视角彰显大智慧。

  (三)微视频画面及声音稳定清晰。

  (四)切忌课堂实录,切忌PPT展示。内容呈现力求生动、耐看、有思想、有启发性。

  (五)视频格式要求为MP4,作品长度不得超过10分钟,文件大小200M以内。

  

  四、活动说明

  (一)本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可以个人参加,也可以由单位组织团体报名(个人报名填写附件1,单位组织团体报名填写附件1和2。)。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中国教育学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力。微视频征集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中国教育学会对征集作品享有使用权。

  

  五、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8月31日

  评选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获奖结果公布:2017年10月

  证书奖品发放:2017年12月

  

  六、作品展播及评选

  征集作品经初选后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展播,优秀作品将在中国教育学会第三十次学术年会播放,并通过官微及其他多媒体形式推广。

  本征集活动于9月份进行集中展播并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出个人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和网络人气一、二、三等奖。同时,本次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对象为组织报送10个及以上作品的学校、机构和单位。

  对获奖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对获奖组织将颁发获奖证书,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官微公布。


  七、作品提交方式

  请于8月31日前交参评表及视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xibu@cse.edu.cn(邮件主题:个人请注明“我的教育智慧+姓名”;单位组织请注明“我的教育智慧+单位名称”)

  联系人:徐赫潇

  电 话:010-84022320






                                       中国教育学会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1:《我的教育智慧》微视频第四期征集活动个人作品参评表.docx

2:《我的教育智慧》微视频第四期征集活动单位组织参评表.docx